北京农地流转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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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 平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母”,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的来源,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一家一户分散型、小面积的经营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提高土地的产出,发展高端、高效、安全的农业,土地流转显得尤其重要和,必要。
北京市农委副主任陈涛向记者介绍北京农地流转时说“流转不是目的,增收才是目的。农地流转中要保证不改变农地原有的使用性质,保证农民流转出土地后不失利,不失业。”陈涛特别强调,在农地流转中鼓励城市资本进农村,引进先进技术,发育龙头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但是要建立农民利益保护和增长机制,使农民随着经济发展,物价的上涨、企业经济利益的提高,享受社会进步和企业发展的成果。实现城市资本和农民土地对接,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
典型案例
目前,北京市主要有以下几种流转形式。第一种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确权确股,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股权,按股进行分红:第二种是是针对不愿意自己经营土地的农户,采取“确权确利”的方式,农户把确权土地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年底把农户确权土地的所有收益发放到农户手里:第三种是确地后大户与农民,农民与农民之间通过转包,互换流转。各种形式在北京都有成功的实践。
密云南石城村“桃源仙谷”,是一个地如其名的“世外桃园”,奇林怪石,飞瀑深潭密布,气象万千。但是,十年前它只是普通的山沟,多年来,由于无钱投入和开发,村民一直处于贫困状态。1997年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创办景区,村集体用山场作为资源入股,占总股份的30%;村民入股金占总股份的35.4%;北京金凤凰旅游公司占总股份的33%;个人(外村)股份占总股份的1.6%。“桃源仙谷”自然风景区于1997年8月试营业,1998年4月正式开办。由1997年s万元的营业收入提高到2006年的308万元。村农民人均收入由1997年的1325元增加到2006年的7200元,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景区仅2006年一年个人股东和资源股东分红利就达63.2万元,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得到了实现。农民变成了股东。在景区中就业,即有工资性收入,有股权收入、还有流转收入,再也不用过看老天爷脸色吃饭的日子了。
通州于家务果村,西马坊等村农民流转出土地1100万亩租赁给北京东升方圆农业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标准化蔬菜生产,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公司建立起“六位一体”的合作保障体系,向农民提供种苗,技术,肥料,农药,并建立了冷库用于收购储存农民种植的蔬菜。通州于家务果村现在农民流转费每年每亩500元。通过土地流转每个大棚平均收入在1万元以上,户均增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
2009年的春节。对于平谷区金海湖镇洙水村的村民来说是一个不一样的节日,多年来困扰着村民的土地闲置问题终于解决了。洙水村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这里交通便利,村里很多人外出打工,家里撂荒的土地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去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该村140多户农户组成的“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成为全市首家土地专业合作社:自愿将士地转出,留转到合作社,发展设施农业。
目前,北京市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形成了形式多样,规模逐步扩大的发展态势。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确权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17.9万亩,占到确权总面积的45.7%。
五大成效
通过北京的实践可以看出,农村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土地流转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具体有五大成效。
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改进了土地生产经营方式。已经形成了家庭承包经营、村内大户经营、村内集体单位经营、外部个人、外部企业等多种方式。从土地经营方式上看,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占却全总面积的55%,大户承包占17.4%,村集体经营占10.7%,外部个人,企业经营占15.4%,其他形式占7.1万亩,占1.5%。
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目前,单位经营规模在30亩以上的土地面积已经达到了156.6万亩,占全市确权土地面积的32.8%,其中:规模经营在100亩以上的土地面积达到114.4万亩,占24%。通过土地流转,提高了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据了解,通过土地流转,在全市确权土地中,粮食种植面积为239.2万亩,占50.2%,经济作用为65.3万亩,占13.7%,果树为92.7万亩,占19.4%,养殖业占地8.9万亩,占1.9%,绿化、苗圃等其他产业70.6万亩,占14.8%。特别是通过土地流转有效地解决了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用地问题,促进了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的发展,目前,北京市设施农业面积已经达到28.23万亩,各类农业园累计达到1302个。
降低农户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使农民不直接经营土地就可以获得稳定收入,据对31个土地流转典型的调查,2004年以前平均流转价格为每亩每年402元,2004年以后,平均流转的价格为每亩每年520元,部分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在土地经营单位的打工收入为每人每年9760元,最高可达16832元,通过土地流转,转变生产经营方式,降低农户经营的市场风险。
腾出农村劳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到2007年,全市确权确地后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累计达到3.9万户,比2005年的2.1万户增加了85.9%,流转出土地的农民除了一部分人在土地经营单位打工外,其余劳动力可以放心地转向其他就业,拓宽了就业渠道,增加了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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