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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开始布点北京郊区县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焱

  
  银监会在2006年底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全国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一片风生水起。截至目前,6个试点省(区)已有20余家村镇银行正式对外营业,并有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组建村镇银行的申请。
  记者从北京银监局了解到,目前,在第一阶段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允许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北京市也在其中。为尽快在北京辖内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的试点工作,有效支持北京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认真调研和讨论,北京银监局会同市金融办拟定了北京辖内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计划,北京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已经开始启动。
  
  密云延庆两家试点银行有望年内开业
  
  《投资北京》:北京市目前主要有哪些农村金融需求和农村金融改革任务?
  银监局:北京地区农村金融需求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基础的新产业发展的资金需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农民就业创业资金需要和传统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发展需要。为满足上述资金需求,除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这些多年从事涉农类贷款的金融机构以外,急需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补充。
  郭金龙市长针对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农业金融改革工作指出:北京农业发展有科技优势,但缺乏资金注入,靠农民自身,积累少,又没有资产担保,很难解决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要研究搭建一个农村投资平台,通过创新,使整个资金效益发挥得更好。一是解决政府投入分散的问题。二是研究探索金融资本进入农村的政策措施,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加大信贷支农力度。
  在2008年北京农村工作会议上,我市提出了“突出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积极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走在全国的前列”的总体工作要求,将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并列为四大改革内容,并提出了“完善农业贷款绿色通道,设立农业发展合作担保资金,健全农村小额信贷体系,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开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的建设试点。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险种和范围。加强银农合作,构建金融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平台”的具体工作要求。
  村镇银行建设试点工作在北京展开,无疑搭建了一个切实有效的农村投资平台。
  
  《投资北京》:我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试点地区、试点的机构类型及数量上主要基于怎样的考虑?
  银监局: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北京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的原则和思路为: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先试点、后推开;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按照“有意愿、有条件、有需求、有前景”的思路,保证质量,做好示范,试点一家,成功一家。
  在具体的试点地区选择上,北京银监局通过对北京市各郊区县国民生产总值及金融机构数量、金融服务情况的对比和筛选,经与市金融办协商并报请银监会批准,选定密云县和延庆县作为北京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的首批试点地区。
  银监会放宽准入门槛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通过与延庆县和密云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座谈和调研发现,两县目前已存在一批经营情况良好、形成完整产业链条的专业经济合作社组织,在此基础上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有较好的基础,两县也表达了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意愿。此外,辖内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提出了希望参与村镇银行的准入试点。因此,综合来看,先期试点的主要机构类型拟定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投资北京》:能介绍一下此次两家村镇银行的主要出资人北京银行、汇丰银行的情况吗?目前两个试点的进展情况怎样?
  银监局:在村镇银行试点准备阶段,银监局先后接待了国家开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汇丰银行和多家实业企业等有意出资人的来访,经反复研究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选择与地方政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有引进当地企业合资经营意愿的北京银行和在全球有成功开展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经验、且已在湖北随州市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的汇丰银行,作为两个主要出资人,分别在两个试点县设立村镇银行。北京银行拟在延庆以控股合资方式设立村镇银行,引入当地企业或自然人以合资方式设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拟在密云以独资方式设立村镇银行,全资设立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汇丰银行关于在北京市密云县设立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已获北京银监局批准,村镇银行的筹建工作正式启动。拟设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由汇丰银行全资设立。该村镇银行将为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为乡镇企业提供抵押贷款、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融资及其他贸易类服务,为农村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北京银行拟在延庆引入当地企业或自然人以合资方式设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3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北京银行已完成对有关试点省市的考察,正在积极筹备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在与延庆县相关拟投资人接洽谈判的同时,积极与北京银监局联系沟通,接受北京银监局的准入辅导。根据规定,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审批由所在地银监局审批决定并报银监会备案,按照行政许可的审核程序和时限规定,预计两家银行能够11月底前后正式开业。
  
  实现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把城市资金引入农村的目的
  
  《投资北京》:北京市组建村镇银行的具体设想有哪些?
  银监局:总结先期试点6省市的成功经验,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资本构成大致为:银行资本占比50.9%,产业资本占比15.4%,个人资本占比33.7%;发起人的构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15家,企业法人有47家,自然人有2807人。
  借鉴先行者的成功经验,结合北京地区农村经济特点,建议未来组建的2-3家试点村镇银行“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小企业”,拟建村镇银行主要应具有以下要素:
  一是选址最好在县城或附近区域;二是以合资方式成立;三是优先引进在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私营企业信贷、小企业信贷业务服务方面卓有成效且经营管理良好的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作为发起人,鼓励有经济实力、经营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扶持政策范围的当地企业入股;四是注册资本较为雄厚。从而使新设村镇银行达到服务当地“三农”的预期目标,实现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把城市资金引入农村的目的。
  上述制度安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选择有服务小企业、服务“三农”成功经验的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作为发起人,可以引进与试点地区现存银行不同的经营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引进发起行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成熟的产品技术,不断创新贴近农村、农户的授信模式,给当地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理念、新方式,形成有效竞争环境,从而满足农村资金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确立选址在县城或附近区域,主要考虑让村镇银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面对更大的市场,能吸收县域范围的资金流入,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更好地满足县域和农村经济资金需求,因为北京密云、延庆等地区的农村经济主体已不再是单一农户,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中小农村经济组织,资金需求较大,将村镇银行设在下属乡镇,会制约其发展。

  三是引入当地企业,主要是为了引入熟悉当地人文、经济环境和社会信用度的股东,有开展业务的基础,业务启动快,而且由于单个企业持股比例均不能超过10%,股权构成一定程度分散,可防止产生“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可监督防止大股东将资金外流。
  四是虽然银监会规定设立村镇银行的起点资金较低(县设立的,300万元;乡镇设立的,100万元),但由于有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10%的限制,300万元注册资本只允许单一借款人贷款为15万元,单一集团授信余额30万元,可能难以满足北京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的农村经济组织的较大的资金需要,从而限制村镇银行良性发展,因此,此次试点确定了鼓励适度增加注册资本的做法。
  《投资北京》:密云、延庆村镇银行试点成功后,是否将推广到我市其他郊区县?
  银监局:根据银监会要求,先在北京市选择条件成熟的1-2家机构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将机构数量逐步放开。在密云、延庆试点完成后,从2008年四季度开始,我们将着手研究推进门头沟、平谷、大兴、房山等地区扩大试点的工作。目前,大兴等区县已经就引进设立村镇银行工作与辖内有关银行进行接洽,监管部门将支持符合条件和有意向的郊区和银行机构就设立村镇银行进行研究和制订设立方案,并将及时进行指导。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四难”
  
  《投资北京》: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哪些难题?
  银监局:近期,北京银监局通过下发问卷、访谈和座谈等方式,对辖内一些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潜在出资人和潜在客户以及相关监管人员进行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评估调查。调查显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创新举措,其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四难”:
  吸收社会资金难。银行业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信用”,良好的信用是需要长时间逐步建立起来的。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市场认可的企业信用,因此较难吸收到充足的社会资金。而资金来源困难又必将影响到机构未来的持续发展。
  短期盈利难。由于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异地独立经营的情况,且筹建工期较短,加之在相关政策上缺少地方政府支持与协调,使其固定成本相对偏高,这将对其未来短期经营效益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该类机构资金运用的途径有限,赢利面较窄,加之面对的主要客户又相对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盲目投资风险较大,这也将削弱机构盈利能力。
  同业协作难。一是按市场竞争机制,各银行业相互存在保护商业秘密的问题,客观上形成了相互的保护壁垒,同业协作本身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将在人员招聘、存款及业务市场份额等方面实现重新分配,这会对当地同业金融市场形成竞争和威胁;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有一个认知与融合接纳的过程,短期内同业协作存在困难。
  吸引高素质从业人员难。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伊始,由于未来发展尚不确定,很难吸引到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银行专业管理人员。同时,由于缺乏系统成熟的业务技能培训,只能采取“以老带新”的简单培训方式,加之开业后业务量不多,员工实践机会较少,会造成员工整体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相对较低。
  《投资北京》:银监局将采取什么措施,做好试点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银监局:为给全市逐步推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工作积累经验并做好示范,防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为高风险点,银监局会对成立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实施审慎监管,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处将建立非现场监管制度,设置主监管员,实施现场检查,密切跟踪试点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纠正偏离服务“三农”宗旨和超业务范围经营以及超比例发放大额贷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密切监测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留在县域,支持“三农”。将督促其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其持续发展,更好支持新农村建设。
  按照试点工作“低门槛、严监管”的监管要求,对村镇银行在设立条件、审慎经营和审慎监管方面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应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村镇银行可自主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面向境内各种资本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开放。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应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设置在县的村镇银行股本金最低为300万元。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村镇银行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投资北京》:下一步,我市将如何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银监局: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政策环境。
  一是成立北京市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搭建政府、出资人和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的平台,提高工作实效。建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金融办牵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试点县政府、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银监局等作为成员单位。参加单位应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和联系人员,以便做好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同时,建立各县准入政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职责,推动试点工作在县及乡镇的稳步落实。
  二是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给予试点机构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建议根据试点机构支农信贷投放情况,研究实施有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建议对试点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和小额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或资金奖励,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试点机构增加农村地区信贷投入的积极性。目前,银监会正在积极协调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以及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明确相关扶持政策,包括存款准备金的缴纳、利率浮动、支农再贷款发放、税收优惠、登记注册以及支付清算等内容。
  三是研究给予试点机构在货币政策方面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建议对试点机构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提高可用支农资金额度;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延长再贷款期限,并实行有差别的优惠利率,更好地发挥支农再贷款作用,提高使用效率。
  四是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机制,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议尽快将社会征信系统延伸至农村地区,帮助农村金融机构有效识别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多方出资,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的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研究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五是由试点地区政府研究制定营业场所、通讯设施安装、人员引进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同时,加大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引导各类资本到试点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力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
  
  什么是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试点标志性事件
  银监会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后,在内蒙古、吉林等6个试点省先行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
  2007年3月1日,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正式开业,同时开业的还有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这标志着首批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07年12月,全国首家外资村镇银行――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开门营业,外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序幕由此拉开。
  2008年8月,天津市蓟县首家村镇银行正式成立并挂牌营业,注册资金达1.2亿元,是目前我国投资最大的村镇银行。
  2008年9月17日,四川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国内第一家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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