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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发展几个问题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靳玉香

  城乡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
  
  一、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质是给农民国民待遇
  
  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看到,目前许多地区的城乡差距不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扩大,这不仅表现为农村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更突出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拉大。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三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密切相关,并且这些矛盾已不是只靠“三农”内部的变革就能解决。就是说,“三农”问题的解决办法在“三农”之外,必须跳出“农”字找出路。
  这是因为,在“三农”问题面前,横着一条巨大的鸿沟――城乡二元结构。正是这种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和财政转移制度的设计和延续,导致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日益扩大,不仅使农村而且使整个国家的改革进程受到了影响。
  城乡二元结构的背后实际上是两种标准、两种待遇。多年来,农业是工业原始积累的主要来源,工业靠剥夺农业来发展。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靠“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约8000亿元的代价。现在情况虽然有了一些变化,但农村和城市人口之间因身份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仍然非常之大。这就导致了农民作为一个群体,长期处于弱势状态,社会地位低下,各方面权益被严重侵害。我国农民面临的问题从来就不是争取照顾的问题,而是减少歧视的问题;我国农民最缺乏的也不是资金和技术,而是平等的生存和竞争权利。给农民国民待遇已经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而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打破城乡分割的经济结构,促进城乡发展的良性互动,实质上是通过给农民国民待遇,使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这种深刻的社会转型,将给解决“三农”问题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将为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点是保护农民权益
  
  加快创新城乡社会管理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标准、目标各不相同,国家投资分配和财政转移支付城乡有别,导致城乡社会各自封闭发育,城乡居民的生存平台极不对等。要改变这种状况,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加快城乡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废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分治的、不利于城乡共同发展的一切制度和政策,推动社会管理向城乡居民权利平等、以公共服务为本质、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原则的社会治理转变,实现由城乡分治、自我封闭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转轨。要打破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实际存在的体制性、技术性壁垒,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列入国家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制度、公共卫生保障制度、救济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是农民增收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大功夫。一是要抓好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建设。加快县乡公路、出口路、旅游路等级化改造和“村村通”步伐,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解决农民用不上电和用不起电的问题。加快农村通讯网络建设,改善农村通讯条件;二是要抓好水利枢纽设施、农田灌溉设施、小流域治理、中低产田改造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是要抓好退耕还林、宜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家园建设、地质灾害监测与治理等农村生态建设;四是要抓好农业科技推广、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及设施建设;五是要抓好农产品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等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及设施建设;六是要抓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农民增收奠定基础,为城乡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力是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但由于转移渠道不畅,降低了资源价值,造成了劳务市场不规范、准入门槛高、劳动合同不对等、工资拖欠严重、福利待遇差、子女入学难这样一个引起全社会关注的农民工问题,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成了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投入了很大的精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彻底根除有悖于市场经济下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的体制性障碍,废止对农民在户籍、就业、教育和纳税等方面的制度或政策性歧视。要把户籍管理由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还原为民事登记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制止向农民工乱收费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建立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及大病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把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列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的管理范围,提供良好的服务,解除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
  
  三、城乡协调发展的途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
  
  工业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是实现现代化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也是我国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要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和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要求,从当地工业基础和条件出发,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做好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工业结构的裂变优化。要坚持人本理念,充分利用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特别是农村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的竞争优势,让大多数人民包括广大农民分享工业化的成果。要改变农村传统生产方式,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伸农村产业链条,特别要注重由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向发展现代新型工业过渡,提升农村工业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使其与国家工业化进程有机地融为一体。要充分发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洼地效应和积聚效应,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集约利用资源,打造产业集群。要树立大工业化理念,在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积极用先进实用技术改造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结构,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城市化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根据各地人口分布、自然地理、历史文化、基础条件、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高起点、高标准地科学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形成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现代化城市蓝图。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资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和市场补偿相结合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价格、收费制度,引入市场机制,大幅调减政府对公用事业的福利性补贴;坚持“以城建城”的筹资策略,进一步加大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出让金使用机制,确保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促进城市建设投资保值增值和滚动发展;推行BOT和TOT等建设经营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争取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开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要积极清除人口向城市集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住房、社会保障和教育体制,调整就业政策,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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