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蔬菜产品比较优势及形成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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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 玲
摘要:在我国农产品贸易当中,蔬菜产品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这表明作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蔬菜产品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本文试图对我国出口的蔬菜产品的比较优势强弱进行测度,并试图分析其形成原因。这对我国在蔬菜产品出口贸易中保持并扩大这种比较优势,进而提高蔬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蔬菜产品 比较优势 主要原因
一、我国蔬菜产品出口贸易的现状
我国蔬菜进出口在过去的10年间有了较大发展,在蔬菜进出口贸易中长期处于顺差,蔬菜出口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比重非常大。据《中国农业年鉴》各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蔬菜出口金额已由1996年的15.35亿美元增长至2004年的26.74亿美元,其占农产品出口总金额的比重变化为:1996~2000年为12%左右,2001~2003年为14%左右,到2004年上升至16.42%,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蔬菜产品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反映出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以下将对我国若干种蔬菜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测度,并对其形成原因做出粗浅的探讨。
二、我国蔬菜产品比较优势的分析
比较优势是指两国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要素,技术进步等因素的不同而出现相同产品之间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异。它所反映的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在生产同一种产品时,由于资源禀赋、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不同而导致生产成本相对差异性及其程度,侧重于反映竞争力的潜在变化趋势。正是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才导致国际贸易的发生。
对于某种产品生产的国际竞争力或比较优势,有不同的分析方法。有的方法侧重于产品出口的实绩,有的则侧重于潜在的优势。比较简单的方法是以市场占有率来反映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比较复杂的方法是计算诸如显示性比较优势(RCA)和净出口绩效指标,目前最复杂的也是比较先进的方法是计算国内资源成本系数(DRCC)。受数据收集之限,本文采用市场占有率法和净出口绩效指标法,也称为进出口指数法(Net Exports),对我国蔬菜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分析。
(一)用市场占有率分析的比较优势
这一方法是用某种产品出口量占当年世界该产品出口量的比重来衡量,比重越高,表明这种产品的比较优势越强。那么,我们用中国蔬菜出口量占当年世界蔬菜出口量的比重来反映蔬菜产品的比较优势,结果如下: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除了均质保鲜蔬菜出口占世界出口比重非常低且多年来增长缓慢甚至有大幅下降之外,绝大多数蔬菜及其加工产品出口占世界出口的比重均呈上升态势,特别是蔬菜产品、短期保鲜蔬菜已经占到世界同期出口水平的一半以上,脱水蔬菜、蔬菜汁出口所占的份额也具有明显的优势。可以看出我国出口蔬菜的比较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
(二)用净出口绩效指标分析的比较优势
净出口绩效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种商品的出口减去进口再与该类商品贸易总额的比率。用公式表示就是:
NXij=(Xij-Mij)/(Xij+Mij)*(-1≤NXij≤1)
式中:NXij――净出口值数;
Xij――i国j种商品的出口;
Mij――i国j种商品的进口;
净出口指数的取值落在-1和1之间。NXij>0,表示j产品具有比较优势,且NXij越接近于1,表明净出口绩效越高,比较优势越强;NXij<0,表示j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且NXij越接近于-1,表明净出口绩效越高,比较劣势越强。一般将该指标值介于0.8-1的产品列为具有高比较优势或强竞争力产品,介于0.5-0.8的产品列为具有较高比较优势,介于0-0.5的产品列为低比较优势产品;相反的,以上各阶段负数的产品分别列为高比较劣势、较高比较劣势、低比较劣势产品。如果NXij等于-1,意即该国j种商品只有进口而没有出口,如果NXij等于1,意即只有出口而没有进口。下表是依据该种计算方法所得出的我国蔬菜产品的净出口绩效指标值:
计算结果显示,中国蔬菜产品整体上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净出口指标值一直都在0.9以上,属于高比较优势产品。但是,动态的看,蔬菜的净出口指标值有缓慢下降趋势,结合近几年我国蔬菜产品出金额增长幅度不大的事实,说明其比较优势在减弱。
三、我国蔬菜比较优势高的主要原因分析
我国蔬菜产品具有高比较优势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着重从生产者价格、生产成本和产业政策方面进行分析。
(一)中国蔬菜产品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的比较
从蔬菜生产者价格来看,中国大部分蔬菜的生产者价格低于其他国家,而且越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生产者价格优势就越明显。据统计,中国蔬菜的生产者价格普遍低于其他国家,在一些品种上,中国的生产者价格只是其它国家生产者价格的十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例如,中国番茄的生产者价格是日本的2.54%,法国的8.83%,澳大利亚的19.10%;马铃薯的生产者价格是日本的9.30%,法国的80.94%,澳大利亚的35.13%;花椰菜的生产者价格是日本的3.88%,法国的20.60%,澳大利亚的16.28%,意大利的14.03%(嗡鸣、陈劲松等)。
(二)国内外蔬菜生产成本的比较
成本是形成价格的基础。一般而言,生产者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较低才会获得较低的价格,其产品才具有竞争力。中国蔬菜生产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蔬菜生产是劳动密集型生产,而中国农村劳动力数量多、成本低。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丰富及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极大降低了蔬菜生产的成本,增强了其出口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以中国向日本出口数量较多的大葱为例,在考虑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水利费、设施费、电热费等费用后,如果包括劳动力成本,中国大葱每千克的生产成本为1.5元,日本则为10.2元,相差6.8倍;如果不包括劳动力成本,中国大葱每千克的生产成本为0.8元,而日本为3.9元,相差4.9倍(安玉发等)。
(三)中国蔬菜产业政策对蔬菜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1.“菜篮子工程”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菜篮子工程”始于1988年,包括蔬菜、肉、蛋、奶、鱼等项目,旨在增强食品生产能力、提高供给水平、缓解供需矛盾,其中蔬菜居于前位。这一工程的实施,加强了蔬菜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了蔬菜的流通体系的现代化,改善了蔬菜供应水平与能力,并逐步实现蔬菜由阶段性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应机制转变。1990年国家还进一步明确了“菜篮子市场负责制”,这就为持续增加出口蔬菜的数量,增强其质量提供了基本的保证。
2.蔬菜市场风险调节基金的建立
蔬菜经营放开后,政府对消费者的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为了加强间接调控,政府将原有的一部分补贴转到食品网络基金上来,主要用于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贷款贴息以及重大节日和定期的蔬菜调运补贴。1995年以来,由中央财政建立的中央副食品网络基金已达3800多万元,各地区也普遍建立了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
3.我国蔬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建设
(1)包括蔬菜产品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的行政和执法监督涉及到农村、卫生、环保、贸易和市场等领域。目前,我国具有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另外,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行使其职能时,也涉及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组成了我国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包括蔬菜在内的产业标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其《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产品质量监管试行办法》等在内的十余部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国家产品质检中心13个,规划建设179个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立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特别是针对蔬菜产品,目前已建立绿色食品认证中心并投入运行。这就给包括蔬菜产品在内的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我国蔬菜生产成本、生产价格及国内相关政策的支持原因,我国的蔬菜产品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出口竞争力。因此,今后我国需要努力保持并扩大这种比较优势,不断扩大国际出口,参与国际竞争。
[参考文献]
[1]嗡鸣,陈劲松等著.中国农业竞争力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
[2]谭向勇,辛贤等著.中国主要农产品市分析[M].中国农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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