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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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 时 史明君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究竟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从经济学角度看,和谐社会是利益公平分配的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统一的社会。从政治学角度,和谐社会是非零和博弈的社会,是对阶级斗争加以否定和超越的社会。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是“理想社会”的现代形式。本文试图从和谐社会的诸多理论推演中发掘出更多的内涵,将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特征呈现出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细致的工作立足点。
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会《决议》已明确指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决议》之所以提出上述基本方针和总任务,笔者认为,它来源于和谐社会的如下特征:
一、和谐社会是对社会风险实现有效控制的社会
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阐述了风险社会的思想。贝克认为,工业社会的中轴原理是分配财富、分配好处;风险社会的中轴原理是分配风险,分配坏处、分配危险。他所说的风险是指那些业已存在、面向未来的种种有危害性的不确定因素。从哲学角度看,人的本质活动是实践,实践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但由于创造改变了自然,在自然中不断添加自然自身不能产生之物,使自然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人造自然。因此,它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对原生的自然状态的破坏。这就必然造成了人类活动性质利害的二重化。
人类活动性质利害的二重化,在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均有所表现。例如:收入分配不公,造成了经济上的“弱势群体”;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信息上的“弱势群体”等。这样一来,社会的“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间必然产生冲突。按照米尔斯、达伦道夫、科赛、科林斯以及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的观点,社会冲突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具有调整的积极影响。然而,社会冲突同样会威胁到社会的和谐。基于此,和谐社会有了新的执政要求,要实现社会公平。
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树立群众观念。要实现社会公平,要求政府有能力建立合理的社会体制,以保障社会和谐。因此,政府首先要认识到社会风险的来源、大小、作用方式等一系列问题。以目前中国城市经济系统为例,最大的社会风险来源于外来流动人口,而外来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人员是农民工,目前这一群体大体有2.1亿人。由于他们大都在不受法律制度保护下就业,劳动强度大,心理严重失衡,就业不稳定,因而使经济系统的不确定性增加。再如,金融系统的最大风险在于诚信的缺失,社会系统的最大风险是社会道德的缺失。政府的管理必须找到其系统突变的临界点,确保系统部门的确定性,提高系统的抗扰能力。
在中国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一定要避免拉丁美洲模式在中国重演。要以人为本,不得以发展为由,践踏群众利益。著名的“嘉禾模式”喊出的“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最近建筑业频繁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都是政府有效控制社会冲突的重要例证,同时也是社会风险出现之前的警钟。
二、和谐社会是动态的社会
社会始终在不停地进步,社会、经济系统总是不断地趋向平衡,远离平衡,继而走向下一个平衡。不平衡是经济系统的常态。因而,和谐也只是动态的和谐,是要寻求相对一段时间的稳态,这种稳态就是耗散结构。耗散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是系统的开放性。因此,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社会阶层的流动、改革开放政策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不断改革社会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策措施的动态过程。
“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针对的是当前“哑铃式”社会结构;针对的是从人均GDP1000美金到3000美金的社会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的快速发展期,又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现期,稳定地渡过这个时期,美国花了100年,日本花了68年,韩国花了25年。据专家估算,我们至少要花20年。仅花20年完成发达国家用更长时间完成的动态过程,必然会面临许多更复杂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来平稳完成这一动态过程。
三、和谐社会是创新的社会
上古时代,中外一些大思想家由于对社会的不满,都把目光投向远古公社时代,认为那才是人类最理想的社会。春秋末年孔子就提出“大同―――小康”的社会理想。这种过去指向的理念被随后的“未来”指向理想所替代。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两个阶段三步走”战略的设定以及我们党“以人为本,立党为公”基本方针的提出,都是对历史上理想社会思想的批判性继承。这种思想上的创新一旦与技术上创新相结合就会推动社会迅速发展。党提出和谐社会的理念,不仅意味着党对科学发展与对社会发展理论的创新,更意味着要用创新支持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决心。早在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同志就提出创新是民族的灵魂。否认创新,就等于否认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就不能使全国人民的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全社会就会仍然停留在“大锅饭”阶段。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分化随之而来。简单地重新进行收入分配,仅能解“一时之痒”。长久的方案,仍需要以创新为动力。在《决议》中提出要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就是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来促进创新,以创新来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王雅林教授在《信息化―――生存与超越》一书中指出,社会创新的生成、启动与运作机制具有如下特点:1.社会创新往往产生于社会所期待的发展目标与现实的社会机制之间的落差;2.“危机”(即风险、不确定性)构成了社会创新的机遇;3.社会创新必须扫除“本位至上”组织系统的屏障;4.社会创新的主体从政府转向社会;5.创新的机遇在于洞察变化的征兆。他提出,社会创新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种重要形式和动力机制。这与党中央和谐社会理念在社会变迁理论与实践创新方面具有一致性。
四、和谐社会是社会阶层结构自由、自发形成的社会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曾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形成提出了六点认识。他指出,现阶段中国社会已分化为由十个社会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2)经理人员阶层;(3)私营企业主阶层;(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5)办事人员阶层;(6)个体工商户阶层;(7)商业服务人员阶层;(8)产业工人阶层;(9)农业劳动者阶层;(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上述划分是以职业为分类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依据。在老百姓中,也流传着对社会中不同阶层人的“几等人”的说法。这些学术界与非学术界对社会阶层的划分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而二者的差异性正说明了资源分配模式的缺陷导致社会阶层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少数人利用社会特权、职务之便进行分配、攫取经济利益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扭曲。这与当今社会由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信息社会的转变相悖,也是对社会自组织过程的冲击。由此可见,合理的资源分配模式,是保证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多重关系正确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低层过大,上中层还没有壮大,最上层和底层都较小。这与现代化国家的社会阶层结构有很大距离。它除了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更取决于长期以来错误的资源分配模式。在这种错误资源分配模式下,上中阶层规模较小,不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只有理顺资源分配关系,才能通过市场的自发调节功能,完成社会阶层的自由、自发形成过程,中上社会阶层才会得以壮大。
五、和谐社会是信息化社会
信息是仅属于个体的私人性物品,还是具有某种公共性的物品;或者说,“信息共享”是否可能,是一个牵涉社会公正理论的基本问题。对于社会正义或社会公正,在从柏拉图到罗尔斯的西方经典社会理论家那里,一直被视为是一个良好的政治秩序、社会秩序的基本属性。毫无疑问,网络空间使信息得以共享,并构成了网络社会公平的公共领域和全新的技术构造的社会场。
当然,目前世界上还存在着信息爆炸与信息短缺、信息共享与信息垄断的尖锐矛盾。这就是近年来受到学界普遍关注的因信息贫困、知识贫困导致的“数字化鸿沟”问题。它是信息资本主义时代民族国家之间及一国范围内贫富悬殊日趋严重的特殊表现形式。只有尽早建立一种在“信息共享”的普遍性、同质性意义上的公正伦理秩序,才能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全球信息资源。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要坚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工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进程中,只有坚决杜绝个别强势群体形成个人信息垄断的企图,加强对企业家、政府官员等信息强势群体的监管,才能实现社会信息的正常流动。因此,和谐社会也是信息化的社会。
(作者单位: 大连民族学院、秦皇岛市新世纪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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