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集中供热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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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萍
一、城市集中供热作为百姓的生命线工程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包头市集中供热始于1979年,经过近25年的发展,供热面积已达到2744.31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67.5%。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计划经济产物的集中供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和矛盾,突出问题有:
(一)供热企业面临的困难
1、热费收缴难
供热补贴不平衡影响供热收费。目前,包头市集中供热居民的热费 2.6元/m2・月,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应由财政补贴2元/・月,企业单位有支付能力的可参照执行,没有支付能力的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个体工商户和无业人员的热费均由个人缴纳。这样越是单位效益好、收入稳定的群体越能享受到供热补贴,越是单位效益差或破产企业的职工,供暖补贴越无法及时兑现,甚至没有补贴。供暖补贴享受不平衡,使部分用户产生抵触心理,拒绝交费。特别是“三无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五保户”等特困群体、弱势团体,他们既享受不到供热补贴又无交费能力,拖欠热费十分严重,这已是个社会问题。
供热控制系统比较滞后。包头地区 2001年以前的建筑采暖系统多为上供下回单管垂直串连系统,供热控制由室外入户人井内的单元控制阀完成,无法实现单户控制,有的甚至是一栋或几栋多个单元共用一个控制阀。这种供热系统不仅存在着楼上楼下的冷热不均,对欠费的个别用户更是无法制约,致使个别不自觉交费的用户钻空子,常年拖欠热费,大大打击了交费用户的积极性,欠费群体日益扩大,导致热费收缴更加困难。
供热质量影响供热收费。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和发展,“热”已从完全意义上的“福利制”逐步转向个人意义上的“商品制。”人们对“热”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热商品的特殊性,其产品质量是由热源质量传输管网状况和用户室内系统共同决定的。只有三个环节全部规范合格,才能保证热产品的质量。但实际中常常发生因用户二次管网(从小区热力站到用户楼前入户井之间的管网)管理不善,室内采暖系统老化堵塞,热源故障处理不及时、热力站人为控制热能输送等问题严重影响供热质量,导致“热”商品不能实现等价交换。
2、用户二次网管理混乱
依据《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用户二次管网应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如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在房改的过程中,居民用户房屋产权转移到个人,产权单位的概念变得模糊,使原本就管理不善的二次网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一些小区尽管有物业管理,居民在购房时也缴纳了公共设施维护基金,但用于居民用热设施维护管理的费用却一直没有到位,造成物业管理与居民用户二次网专业化管理脱节。二次网年久失修,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给用户安全用热和供热经济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3、供热管理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
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的历史已近25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供热用热双方权利义务、供热管理方式、范围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作为管理集中供热的地方法规仍是1993年签发的54号令《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从内容、可操作性上已不能满足我市集中供热发展的要求。如,对按时缴费的群众,不能按时供热、保质供热的供热单位和欠费用户无有效的制约手段;出现了“部分用户主动交钱,供热单位却不敢收”的怪现象,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和供热企业的发展。
(二)老百姓所面临的问题:
1、供热质量问题。随着百姓对热能这一商品意识的提高,热能成为商品已被人们接受,百姓花钱购买了热能,却达不到质量标推(国家规定的16C),不能按时保质的享受到热能。
2、缴费问题。包头市冬季取暖长达半年之久。一次性付费给百姓带来诸多困难且不合理,应该按月缴费,对于一次性缴费的百姓应给以适当的减免奖励。
二、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是关系国计民生、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
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的方针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客观分析和积极解决上述严重制约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的问题,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供热生活环境。就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供热立法,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发展趋势和包头市的供热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供热管理条例。如目前立法条件不成熟,行业管理部门应先就现行的供热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使供热管理有法可依,做到依法供热、依法用热、依法管热。
(二)明确供热单位的职责权限,合理界定供热成本组成,结合按热计量的实施,科学确定热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逐步实现热价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上进入市场。做好按建筑面积收费,向按热量收费转化过渡期的热费调整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三)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热费清缴办法,保护用热群众和供热企业的正当利益。2月24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市监察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清缴单位拖欠职工供暖费工作的通知》指出:凡拖欠职工供暖费的单位不得购买小汽车,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不得出国。对欠费严重的单位予以法律起诉,新闻曝光,信用警示。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四)加大节热、爱热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爱护供热设施的意识,减少人为的设施破坏行为,消除偷水、放水现象,控制管网跑冒滴漏,实现二次网有序管理,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爱热护网的良好环境,降低供热成本,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大力宣传“热”是商品,用热就该交费,提高百姓的自觉缴费意识,同时也要保证百姓的热能质量和供热时间。实施供暖补贴暗补变明补,合理确定补贴比例,提高特困群体的供暖补贴标准,减轻供热企业的欠费包袱,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供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对存在问题的地方不回避、不推诿,并积极采取措施给以妥善解决。在改造资金方面要挖掘多种渠道,多方筹集,对于大规模的改造项目,特别是将要试点实施的分户计量改造,市政府要给予大力的支持,使集中供热真正成为“暖人心”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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