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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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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理论和特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而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高职;校企合作
  
  当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状况,高职院校要在生源质量的下降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要求提高的“夹缝”中得以生存,就必须改变目前“重理论、轻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因此,校企合作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的发展方向。
  一、校企合作理论研究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合作教育的简称。对合作教育的理解,在国内外的理论研究中,有着多种不完全相同的解释。
  美国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的解释是:合作教育是一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它将课堂学习与在公共或私营机构中有报酬、有计划和有监督的工作经历结合起来;它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到现实世界中去获得基本的实际技能,增强学生确定职业方向的信心。
  国内把校企合作教育定义为,利用学校与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培养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合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教育模式,利用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与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双赢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二、校企合作的特征分析
  1.多主体的结合
  政府―行业―学校―企业多方的、有机的结合,政府是调控主体,学校和企业是操作主体。应突出学校和企业两个操作主体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教学与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环境、组织环境、运行环境,达到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最佳效果。
  2.多要素之间动态的结合
  理论知识学习过程和实践工作过程相结合;人才培养方式与用人标准相结合;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搭建与企业需求相结合;技能训练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实习基地建设与师资培养相结合;服务企业,拓展学校发展空间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3.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政府职能的改变,产业对政府的依赖将逐步减少,经济结构的调整引发的职业或职业结构的改变,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的主动性和迫切性将得到提高,势必会促使职业学校不断调整和改变其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走出校门与社会合作,培养适应社会生产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三、校企合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校企合作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校企合作作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已经有很多年了,但是,由于政策、环境、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有关校企合作的理论探索进展缓慢。很多高职院校开展的校企合作实践大都停留在经验层面,还没有形成有指导意义的理论。虽然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和企业有着或多或少的合作关系,但是很多高职院校管理者对校企合作理论研究的意义认识不足,因此对校企合作理论的研究重视不够。
  2.校企双方合作积极性不高
  首先,一些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虽然建立了专业建设委员会、技术研发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等形式多样的合作组织,但这些组织大多有名无实。部分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只是为了完成教委或学校规定的任务,并没有真正达到校企合作的母的。其次,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通过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急需的人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不少企业受短期利益影响,对人才培养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高;有些企业认为发展高职教育更多的是政府的责任,不愿承担培养人才的义务和责任。
  3.课程设置和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一致
  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没有建立行业和企业调查制度,缺乏对未来人才市场需求的研究,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较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也缺乏市场导向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错位。
  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相对缺乏
  就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师资总体情况来看,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一直比较薄弱,高职院校没有和企业建立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长效机制,导致部分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仍然很缺乏。
  5.校企双方责、权、利划分不清
  校企双方责、权、利的划分不清也是影响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对重庆市多所高职院校的调研发现,主要体现在:学生培养方面,哪些课程应该是高职院校负责,哪些课程应该是企业负责,校企双方对此划分不够明确;学生考核方面,是以学校的考核为主,或以企业的最终考核为主,还是以双方共同考核的综合成绩为准;校企共建的实习基地,企业对高职院校的投入是无偿的还是拥有所有权;在校企合营的公司里,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成果归企业所有还是归校方所有等。
  四、对策与建议
  1.把校企合作理论研究纳入国家科研规划
  对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理论薄弱这一问要很好地解决,笔者认为要靠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力量,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把这项研究纳入科研规划,设立课题请专家进行系统研究,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功模式和经验进行总结,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难题予以破解,用最新的理论来指导实践,从而推动校企合作理论逐渐走向成熟,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我国职教事业的发展。
  2.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提高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实现学校和企业利益的“双赢”,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的提倡和推动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深入进行的催化剂。政府应加强宏观引导,通过政策的优惠来引导,如对于有校企合作重大项目的企业,实行扶持政策,并保证投资贷款渠道畅通,实行减免税政策,保证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从企业角度来讲,企业应该把校企合作作为公司的一项长远规划,应该认识到通过学校能够为企业培养专业人才和进行员工的培训。
  从学校角度来讲,学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达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实现,通过校企合作培养教师的实践能力,通过校企合作认识到各个职能岗位的需求特点从而对专业的教学改革和培养模式进行改进。
  3.建立对行业和企业的调查制度,根据行业和企业的需要设置专业和课程
  学校每年应多次组织干部教师下行业和企业调研,了解行业和企业现在与未来的人才需求。第一种调研是为了专业建设,主要是通过调研职业岗位对某一欲开新专业的能力、知识、素质的要求,确定新专业的建设方案;第二种调研是毕业生跟踪调查,对毕业生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然后指导教学改革;第三种调研是预测性调研,即分析本地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及其需求的专业和人才需求数量。
  笔者通过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房地产专业调查得出:该专业每年必须安排专职教师下企业锻炼,提高教师的职业能力,同时,每学期都安排全体专业教师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各种职能岗位进行深层次的调研。
  4.采取有力措施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为了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为例,其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聘请了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其次,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通过下企业实践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通过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理论能力。再次,进行“双师”教师资格的认定,逐步在专任教师中根据个人不同经历、资格和能力,分别进行“双师经历”、“双师资格”、“双师等级”教师的资格认定。
  5.通过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校企双方的责、权、利
  校企合作中存在的责、权、利划分不清的问题,可以通过在校企双赢的原则下,共同制定合作合同来解决。如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在校企合作合同中明确:在学生培养方面,学校负责理论课程的教学,合作企业负责实训和学生实习的教学;学生考核方面,合同规定由校企双方共同考核,考核成绩各占50%;校企共建的实习基地,企业对高校的投入拥有使用权,高职院校拥有所有权;在校企合营的公司里,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成果,属于校企双方共同拥有等等。
  
  参考文献:
  [1]陈芳柳,陈莉平.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的比较研究及其启示[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
  [2]刁叔钧.美国高校产学合作教育的兴起与发展[J].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3]贺星岳,郭薇.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J].职教论坛,2004.
  [4]刘存刚.美国校企合作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借鉴意义[J].教育探索,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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