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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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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现代社会可以说是合同社会。在建筑企业管理活动中,合同也同样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大量存在于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筑企业管理的各种行为都与合同有关。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指建筑企业管理当事人之间就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契约,包括地质勘查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采购合同等。签订与履行建筑企业合同是实现建筑企业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保障。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规范,通过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发现当前建筑企业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者若干问题。经过分析和思考,认清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不断消除问题出现的温床,找出解决对策,探索出一条科学的、适宜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之路,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依法、科学、规范化管理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结合我多年从事建筑行业的管理经验,谈一些关于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与大家共琢。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签订、履约等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在合同签订阶段,存在合同主体不当的问题、合同文字不严谨的问题、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准确的问题、合同条款有遗漏的问题、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以及签订无效合同等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不当造成一些不利于企业管理和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的情况发生;由于忽视漏掉违约条款的制定,一旦发生违约,没有依据去处理违约情况;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无法执行,给管理带来麻烦;另外有些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出现了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有些境外合同文本存在着疑问,由于地域、国情、民族、文化的不同,致使合同意思不清,导致缺乏可操作性。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了损失;没有及时发出书函/会议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由于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对于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怕单方面停工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便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从我国法律的发展滞后、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上和对专业的重视和学习上以及从合同制度的管理上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可以概括为历史根源、认识根源、法制根源和制度根源,总结如下:
   1、历史根源。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都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很多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思想意识、管理方式、方法及手段还沿袭某些计划经济体制,比如任务靠上级下达,资金靠财政拨款,一切都依赖于上级计划。因此他们不讲合同,也就不存在合同管理。
   当社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合同不很规范,也会出现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老本的情况。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深感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当今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相对较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在合同和合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认识根源。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认识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就不能发挥合同管理对企业管理产生的作用。我认为要消除这种认识根源,就要充分了解企业合同管理的含义,明白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要从合同内容和合同管理上下功夫。
   同时还要认识到,企业合同管理能够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够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能使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还要明白,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
   3、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合同法律的作用,大而言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小而言之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合同必须要依法订立,否则为无效。
   4、制度根源。是讲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还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不能实现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为此我认为虽然制定和完善了制度,还要更严格地执行制度,才能使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解决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以从人员选拔、在职培训、外出深造、建立岗位责任制四方面着手,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同时注重在职长期各种方式的培训和学习,促使其岗位成才;并且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对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和爱岗敬业、忠诚、责任心强的、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员工要送有关院校深造;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激励奖罚机制,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其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形成合同管理的管理网络,使企业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同时,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及各个层次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因此,健全的合同管理组织网络和完善的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还要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纠偏、不断完善,达到对合同管理体系的动态控制与管理。3、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我们不仅要抓好合同的内部管理,还要抓好“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这项外部战略措施,并借此推动内部合同管理。具体而言就是要明确活动开展目标,根据活动的六项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重点抓好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文字水平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还要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合同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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