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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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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下文通过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对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对策,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建议;论述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公路建设一直都是拉动地区经济发展,也一直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而言,其意义重大、作用显著,它不但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建设时一切活动的依据。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段认真仔细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工程的管理与签证。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及其相关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效力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下面,本人将结合自身岗位实践经验,从实际出发,谈一谈最近几年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较常遇到一些问题。
  二、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由于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
  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尚待提高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范本(2009版)实施以来,公路招投标市场相对规范,但公路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一些投标人为提高中标机会,借用其它承包商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就以出卖资质的承包商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与发包人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甚至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管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
  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此外,每项新措施的出台,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相配套,否则再好地措施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近十几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
  理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
  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在工程实施中,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的阻力依然较大,以往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重视对施工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但对业主的监管力度不够,忽视了由业主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不能有效地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事实不平等。
  3专业人才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资深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大多数合同管理人员只经过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此外,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4“低标底”给工程后续施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环境尚不够良好,相关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部分公路项目的业主为降低工程造价,忽视投资的综合效益,在制定投标控制限价时,没有经过科学而全面的分析,人为制造“低标底”。承包商的中标价没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致使合同履行中问题出现较多,甚至无法履行,不得不半途停工。
  三、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势必影响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
  损失。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
  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
  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公路建
  设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对发包人的管理
  发包人应当扎扎实实地依法做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真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3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相当的业务技术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过早进入招投标环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
  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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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金川.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几点看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
  [5]张凤银.浅谈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计量[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
  [6]吴清杰.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J].科技信息,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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