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问题与管理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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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私人出行机动化程度加剧,停车需求迅速增长。由于停车资源贮备不足,停车矛盾逐渐上升为城市交通的主要矛盾之一,直接影响了城市的交通效率。文章综合停车场规划与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例,在对停车场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缓解和解决停车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字:停车规划布局;停车管理对策;停车场
1 引言
车辆停放是城市交通过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于城市中车辆来说,有行驶也必有停放,每一次出行的起终点,都存在着车辆停放问题。由此可见,停车问题对一个城市交通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妥善处理停车问题,对解决道路交通拥挤,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等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城市的汽车拥有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由于城区停车设施供给的增加受到土地、资金等制约,城区停车资源全面告急,停车需求与供给矛盾异常尖锐,静态交通设施规划和建设滞后、管理手段效率低下等问题已经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城市动态交通的正常运行。
解决好城市停车问题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微观层面,应提高泊位供给能力,控制停车需求;从宏观层面,停车问题涉及到政策法规、体制、管理、投融资等诸多方面。因此,为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处理好停车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应在加快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停车场建设和发展现状,提出停车场发展政策的相关建议,引导城市停车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个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普遍,具有共性[1]。经分析,大致可列为以下各个问题。
(1)停车泊位缺口较大,供需失衡
在静态交通基础建设方面,停车场建设的历史欠账太多。长期以来,由于城市的机动化程度较低,对停车问题的认识滞后于车辆的发展速度,致使停车泊位的缺口不但没有减小,反而在加大。以及配件停车场不足,公共停车设施缺乏,造成目前停车泊位短缺,供需失衡。
(2)停车泊位数与城市用地强度不相协调
城区用地强度大的区域停车泊位数相应较多,但一些局部区域停车泊位数与用地强度不协调的现象仍存在。如商业中心区内的停车泊位数在商业用地密集地区过少,而开发强度较弱的区域又有泊位剩余,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停车矛盾突出。
(3)大型公共场所停车位不足,占路停车问题突出,学校附近尤为严重
路边停车的设置视局部路段的停车条件和需求而定,具有车辆停放方便、步行距离短的特点。停车泊位不足直接导致车辆路边停放,如大型超市、市场、学校等场所,占路停车影响道路通行效率,以学校最为严重。以学校附近由于缺少停车泊位,在上下学时间段,车辆占路停车,导致道路交通接近瘫痪。
(4)公共停车场分布不尽合理,服务半径太大
公共停车场不仅数量太少,而且缺少统一布置,分布不均匀,离服务对象太远,不利于车辆的使用停放。一些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状况差,停车时间过长,造成停车泊位长时间被一辆车占用,降低泊位的周转率、利用率,不能满足服务范围内停车需求,也缺乏竞争力。
(5)停车场实施和监管不利,使用期间改变性质,挪作它用
停车场在投入使用后,擅自将大型建筑配建的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或挪作他用,致使停车压力转到周围的绿化带、人行道上,造成一些地段或单位门前停车秩序混乱,并导致停车难。因此要加大敦促监管力度,恢复原有停车场功能。
3滨海新区核心区停车探讨
3.1滨海新区核心区停车场概述
据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底,塘沽区拥有各类汽车69528辆,其中大型车8326辆,占总量的12%,小型车61202辆,占总量的88%。在小型车的增量中,私家车拥有量的增速尤为明显,2008年全区每百户城市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为13.5辆,是2004年的9倍。
针对汽车拥有量的快速增加和停车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区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自2004年来,共增加停车场110处,增加停车泊位1.5万余个。目前,城区共有停车泊位3.3万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机动车停车场,201处,停车泊位约2万个,包括公共停车场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二是实施物业管理和居民小区的配建停车场,停车泊位约1.3万个。
按照城市车辆与泊位1:1.2~1.5的比例,即一辆汽车应拥有一个基本泊位,外加20%~50%的周转量的下限计算,滨海新区核心区应设停车泊位8.4万个,按照上限计算,应设停车泊位10.5万个。停车泊位缺口5.1~7.2万个。
3.2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3.2.1规划层面
(1)规划未预留停车用地,增建停车场的难度较大
许多城市的中心区是在原老城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滨海新区核心区也不例外。由于缺乏超前意识和追求短期效益,房地差开发等也集中在城区,致使中心区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建筑容积率较高。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用地紧张的现象,增建大型停车场已不尽可能。
(2)配建指标过低,自备停车泊位不足
自备配建停车泊位是停车供给的主体,由于对小汽车进入家庭的速度估计不足和缺乏对停车场重要性认识,开发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指标仍然按照1998年公安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执行[2]。致使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商业场所等区域的停车泊位十分紧张。
(3)规划停车场与客流来向不匹配
以解放路为例,解放路是滨海新区核心区商业聚集地,步行街之一。现状停车场存在与车辆来向明显不匹配的情况,从流量分析可以看出解放路西侧的商业建筑多于东侧,而停车场的布局西侧和东侧之比是1:2.5,在停车布局上西侧应多开辟停车位。但是,由于解放路地区东西侧开发强度的不同和用地现状的制约西侧已经难以开辟大型停车场地。
3.2.2管理层面
(1)缺乏统筹管理和有效制约的体制机制
停车场建设是城市系统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市容、公安交管等多个职能部门,管理职权即交叉又分割,但目前尚无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对静态交通特别是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总负责。
(3)缺少相应的鼓励政策
首先公共停车场投资较大、运营成本高、汇报周期长,在缺少相关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建设投入与停车收入难成正比,造成社会资金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不高;其次相关部门没有将城市停车当作产业来看待,缺乏有意识的停车产业政策,还未作为普通的开发项目来对待。
(3)管理方式落后,缺少先进管理技术
城市中经营性的停车场,除少数大型公建停车场外,其余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管理模式多采用传统的人工收费,人工填报登记备案,缺乏现代化、智能化的先进管理技术,影响已有资源的充分利用。
3.3相关对策建议
3.3.1发挥规划先导的作用
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交通管理规划中,统筹协调停车场的专业规划,使其布局合理,用地预留充分,配建满足需求。
(1)确定合理的停车泊位规模。居住地停车泊位规模主要是由小汽车拥有量决定的,而其他区域的停车泊位规模与交通出行方式和特征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当根据城市未来车辆拥有量确定居住地停车泊位供应水平,根据道路容量确定其他区域停车泊位供应水平。
(2)分区域应用不同配建标准。同一城市中,由于土地存在性质、功能、区位上的不同特点,使得各区域在停车需求的强度方面有所不同[3]。因此,应修改原配建标准中“一刀切”的规定,采取分区域不同配建标准的方法,根据土地开发强度的不同而作不同的调整。
3.3.2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加强城区停车场管理不仅可以规划控制城区停车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停车场位置、调节城市停车需求分布,还可以疏导城区的车流量,保持城区交通运转顺畅。因此,根据停车场建设、管理相关影响因素,制定合理的停车场管理政策是解决停车问题的关键。
(1)研究制定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政策;
(2)制定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统一政令的前提下,规范停车场建设、使用、经营和管理。
3.3.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
(1)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面对现有停车资源加以整合利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停车设施,并在节假日和夜间错时向周边居民开放,公建配建停车场向社会车辆开放。
(2)建设投资少、见效快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将一些闲置的空地、厂房设置为简易公共停车场。
(3)在繁华地区、大型公建、学校医院周边地块设置用地少、效率高的机械化立体车库或地下车库,考虑几个建筑物共建或合建停车场。
(4)运用先进技术,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停车收费管理系统。
3.3.4强化停车秩序管理
(1)严格控制停车占路的区域。主干道和交通流量大的市区道路尽量不设置占路停车场,少量次干道路可设置限时的临时停车场,支路和里巷道路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条件下可设置一定比例的停车场[5]。
(2)加强小区停车管理。针对城区已建成居民区,由于前期规划车位不足、周边可利用空间有限造成乱停车、占道停车等问题,应通过增设临时停车位,将周边夜间车流量小的支路设置为夜间临时占路停车场;开发立体停车位提高单位面积停车效率、利用居民区与企事业单位提供车需求时段的差异,与周边企事业单位车位共享等方式缓解小区地面停车问题。
4结束语
城区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原因是停车泊位的供应不能有效满足需求。而城市空间是有限的,道路和停车场不可能无限度扩建,任何单一的措施都难以奏效。文章综合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只有从规划和管理两个层面同时出发考虑,才能逐步缓解和解决城区停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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