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公路工程分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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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同时,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同时,我国的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笔者结合对多个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实践和考察,总结了我国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常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分包管理 资质 质量责任制
工程分包的产生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产物,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必然结果,符合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外工程管理中也普遍存在。中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都对工程分包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公路工程施工中的违法分包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本文分析了我国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常见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对分包战略认识不足。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的分包战略还仅仅局限在以技术、资源和利益为目标的战术层面,局限于增加公司的利润等短期发展目标。而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将其提升到重要战略高度,认为分包是公司发展的一大战略,利用分包战略,可以使企业集中发展其优势部分,利用其在行业价值链上的核心优势,获得整合整个行业资源的能力,同时可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司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核心竞争能力。
2、分包招标方式的公开性不足。一是局限于公司以往的合格分包商,对外分包招标的开放性不足,专业分包队伍资源利用受到局限,不利于公司未来专业分包伙伴体系的发展和精化。二是在项目切块上,优先考虑内部分包,对建立公司自有施工队伍的竞争意识、市场竞争能力不够。三是参与竞标的公司不多,项目在分包商的选择余地不大。
3、分包项目审计力度不足。目前,企业对分包项目审计重视不够。公路工程建设企业除对分包合同、分包项目金额有一定的审计规定外,对项目的其他地方均未将审计监管的职能进行合理利用,尤其是施工阶段的审计活动更是远远不足。
4、对施工建设中的分包商的激励机制有待改进。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中,企业对分包商的激励主要是依据合同规定,合同之外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都比较少。而分包商作为工程施工的执行者,直接决定了工程质量的高低。公路工程的质量隐蔽处非常多,所涉及到的内容也非常广,仅仅依靠施工中监督和验收等,许多问题都不可能发现,所以,对分包商的激励是非常重要的。
5、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保障有待加强。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中,对外分包多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公路工程建设企业在原材料的控制上是不够的。虽然,项目部对进场原料都进行了验收,但由于验收人员在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上的局限性,合同对材料规定的模糊性,分包商在材料质量方面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
6、分包商项目整体观念还有待加强。有的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的系统性。分包商只关注自身分块项目的建设,对其他施工队伍的损失不作为,甚至是为了自身利益损害他人利益,从而给整体项目造成较大的损害。
二、公路工程分包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1、重新审视分包在企业中的地位,将其提升到企业战略。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对分包战略的认识普遍不足,还仅仅局限在以技术、资源和利益为目标的战术层面。公路工程建设单个项目之间分包完全是割裂的,仅仅考虑公司在单个项目上的利益,从而无法从公司长远战略目标出发来建立企业的分包战略,进而通过发展企业的分包战略来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只有结合行业情况,确立自身的发展战略,才能在项目分包时确立长远的观念,以全局的观念来确定项目分包切块情况,确定企业在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方向,确定企业在行业价值链上的核心地位。
2、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承担专业工程分包的专业分包人,必须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及施工能力,建设单位不得提出过高的要求。专业工程中的专业为资质管理部门所发布的专业资质序列中的相应专业。对于目前不在专业资质序列之中的分包专业可以通过对现有的资质作进一步细化明确来解决。
3、规范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聘用劳务的合同形式和内容,加强资金监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订相关的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劳务费按合同支付。同时严格控制分包价格,防止层层盘剥。分包价格及其构成以及支付方式等由合同双方白行协商确定,但一般应不低于承包合同单价的80%(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并且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劳务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还应加强对分包资金拨付环节的监控。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管,要求承包人按照工程进度或实际支出支付工程款,业主也可以依据分包合同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
4、层层签订并落实质量责任制。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并对专业分包的质量负连带责任。承包人必须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统一的工地试验室和统一的材料供应体系,全面负责施工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并接受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统一的施工质量检测。劳务人员必须编入施工单位内部,统一安排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按照质量责任制和自检体系的要求,签订质量责任书,层层分解质量责任,责任到人。
5、将供应链理论纳入企业分包管理,形成企业的分包商体系。结合供应链理论,可以将企业的分包商划分为战略分包商、战术分包商和临时分包商三大类别:战略分包商是指企业将要培养的长期合作伙伴,其利益必须紧紧与企业的发展相联系。要注意的是,即使企业在自身业务不足的情况下,必须牺牲自身施工队伍的利益,优先满足战略分包商的需求;战术分包商是指在战略分包商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合作关系的分包商,它同时也是战略分包商的候补集团;而临时分包商则是企业的“零售购买点”。通过分类后,公司在分包管理中可以根据分包商类型,根据分包项目对整体项目的影响程度,对各分包商进行重点突出的管理,简化项目分包中的各种琐碎的工作,以达到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情况下,节省公司资源的目标。目前,我国道路工程建设行业专业化分包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除公司自有的内部分包队伍外,外包的分包队伍一般都没有固定的合同发包商。我国的道路工程建设行业目前对分包体系的建立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根据企业的发展建立层次性的分包商体系这一观念在我国的道路工程建设行业中还没有得到重视。与其在各单个项目的分包管理上加大对分包商的管理,不如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来提高分包商自身对分包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对发包商利益的责任感。
三、结论
总之,公路工程分包已成为公路工程建设的必然需要,也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的措施,才能使分包管理成为公路建设主要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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