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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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国靖 沈照斌
【摘要】本文依据系统论理念,针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及不同阶段建立造价控制体系、完善控制管理机制,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内容,从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阐述了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总造价由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组成。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由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需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一、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
从国内外大型工程的成功管理经验来看,质量也好,效益也罢,都是靠有效的保证体系来实现的。目前许多企业,只重视投标,合同订了以后,不是天天念“合同经”,日日算“造价账”,而是干(施工)、管(合同)、控(造价)分离:先干后算,干了再算,决算时不是签证不齐,就是资料不全:以致于出现工程千人干,合同、造价几人管;合同签得好,工程干得快,预期效益却未达到的情况。
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造价控制保证体系:大型工程需要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这些项目由于存在合同价格高、技术要求严、协作单位多、市场制约性强等诸多因素,致使经济效益不易预测,风险和损失潜在压力大。加之合同管理对造价的滞后性,使竣工后的决算成为施工企业最终取得经济效益的决定性工作:建立以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为首的核算组织,从开工就着手参与管理,项目上派专人配合,变更和签证首先满足造价控制人员的需要;预算、签证、变更和材料计划(有必要时也可土建、安装分开搞)应进行及时有效办理,同时分送甲方和内部相关科室,为付款结算提供方便,为决算减少压力;项目负责人定期负责审核造价,督促检查具体事务工作。同时利用微机把各阶段的经济资料储存汇总,归档整理,为正常的施工需要提供保证。从实践看,采取类似的管理方法,效果较好。
二、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3.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做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索赔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甚至一张签证单的结算造价就占合同价款的37%。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完善签证手续,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几方面着手:(1)选好人员;(2)组织好在职学习;(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4)建立岗位责任制。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3)公正地处理索赔;(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286条,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建筑施工企业,在该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折卖所得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争取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施工合同的签定一般经过要约一新要约一更新的要约一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并对照工程实际情况才能作出承诺。
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的国际惯例必将成为造价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因此,索赔管理应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构成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既前期管理中,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为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中期管理时,及时办理核定、变更等事项的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及法律有效性,以便为索赔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后期管理则应认真做好索赔准备,严格按法定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工作,使索赔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及时办理应为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本原则。总之,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龚维丽等.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2]张海.合同法与建设工程[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3]徐崇禄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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