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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家养老方式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宋 广 李 亮

  摘要:居家养老方式近年来成为人们研究的重要养老方式。它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里养老,适合中国人传统思想,满足老年人的身心要求,又可以利用家庭养老方式的优势,降低养老资本,适合中国国情。由于居家养老的优势明显,这种养老方式成为近年来城市养老方式的研究热点,但怎样使居家养老方式更加适合农村需要将成为研究重点。
  关键词:农村;居家养老;责任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1―0139-01
  
  1 居家养老及其可行性
  
  1、1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最早是英国政府为使老人留在社区和家庭,鼓励家庭照顾有需要人士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石彤,1998)。有研究发现老人经常会从家庭那里获得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帮助(Stoller,E.&Pugliesi,K,1988)。从经济逻辑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是一种最经济的公共消费和善用社会有限资源的办法。为解决家庭核心化与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矛盾,学界主张大力发展社区助老服务,从而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2 农村居家养老的可能性
  (1)农村居家养老更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观念。
  中国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模式在中国实施了几千年,有着深刻的社会根基。文化传统,相对较为落后、传统思想更为深厚的农村,家庭养老是天经地义的养老方式,其他的养老方式较难被接受;从经济角度讲,农村的经济发展滞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低。不具备养老院式养老方式的经济条件。居家养老使得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离开亲人在情感上为老年人接受。
  (2)居家养老的费用相对较低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养老方式的社会化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从经济水平角度找一种适合农村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方式解决了老年人的居住问题,与养老院养老方式相比不产生由于居住产生的费用,降低了养老的费用,居住在家庭当中。家人还可以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也减少一部分养老支出。有限的养老资金都集中用到老年人急需的必要项目上,更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最大程度上利用农民老年人自身条件。
  农村的老年人一生从事劳动,居家养老方式使得老年人在养老之余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子女照看下一代,做简单的家务,这些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
  (4)居家养老方式可以解决农民工大量流出地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农村的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形成农民工大军,农村独居的所谓的“空巢老人”增多,这成为一个社会化问题。而居家养老,可以通过社区(在农村,社区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成立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力量来对这些老年人养老进行保障。
  
  2 农村居家养老的现实条件
  
  2、1 土地的保障功能
  土地的保障功能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下降不代表没有,土地在农村是农民最根本的保障,不论何时土地都归农民使用,也就是说农民不论有没有劳动能力都能从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得到一些收入或是粮食。
  
  2、2 农村老人对养老的待遇预较低,容易得到满足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的老年人对养老的经济要求也相对低。居家养老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主要可以集中到医疗护理以及不能生活自理的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居家养老方式在农村建立实施,不管水平的高低本身就是对农村养老方式的提升。
  
  2、3 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
  农村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后,但是负责农村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是有能力的。对现存的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农村中存在的大量的私营的医疗诊所,进行培训指导支持来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水平的保障,也使得农村居家养老方式有医疗保障。
  
  3 居家养老各方负担的责任
  
  3、1 政府责任
  把养老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主导责任,这些责任应该包括:
  (1)资金支持。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没有政府的大量投资支持,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方式的建立都无从谈起。
  (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配套的养老方式,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
  (3)对农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行为的扶持。
  居家养老方式需要专业的保健护理服务人员和机构。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这样的机构应该是公益性或是微利的,国家应实施有利于这些机构成长的政策,例如对其进行资金支持,专业培训等。
  
  3、2 家庭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不论以怎样的方式养老,家庭或是个人都要自己支付一部分养老资金。这是个人的责任。
  (2)基本生活照料的提供。
  居家养老使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很容易得到家庭的基本生活的照料,使得专业服务提供机构能够集中力量照顾更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有利于优化服务质量。
  
  3、3 集体的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参照城市职工养老制度,集体相当于城市职工的企业,也应该为集体制度下的农民提供部分养老资金,由于部分地区集体事实上不存在。因此这部分责任是缺失的。但有条件的地区,就应该为农民提供养老资金。
  (2)监督、保证居家养老的实施。
  处在基层的集体上接决策层,下贴政策惠及层,只有集体做好居家养老的监督、保障,居家养老才能够顺利实施,惠及广大农村老年人。
  
  3、4 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的责任
  提供专业的养老医疗、日常生活照料的责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安心舒适的养老照顾。
  
  4 居家养老的优势
  
  (1)可以较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由有血缘关系的人代替自己的子女照顾自己,在感情上适宜于接受的。
  (2)对农村进行专业护理人员的培养,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拓宽农村就业市场。
  (3)这样的护理模式可以提高护理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老年生活质量。
  (4)由于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培训与扶持,可以要求他们同时照顾及解决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
  (5)老人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对老人的身心是极大的安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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