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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商行政指导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食品安全优势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熊建珩

  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从源头上抓起,从基础上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点工作,也是工商机关发挥职能,服务“三农”的重要任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食品安全优势
  
  除少数纯服务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机耕收割、灌溉、运销等)外,大多数合作社都是围绕一两个(类)主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而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如蔬菜、养鸡、养猪、养鱼、瓜果、优质稻米等,这些都是食品的源头;与单个农户在市场上单打独斗相比,合作社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而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所在。
  1,能人+优质高效农业是构成食品安全的组织优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加入WTO,农村兴起了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潮。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各类农产品专业协会,还是规范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能否为加入该组织的成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都是设立的最初动因,也是内生型长期合作的凝聚力之基础。农村中的“能人”如同城里的“企业家”一样,是宝贵的稀缺资源,“能人”大多是农村中早期的专业大户、后又成为协会、合作社的带头领办人,现在“能人”中又增加了下乡创业的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2006年7月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的时全,成为凤阳县第一批大学生科技村官,他带动村民发展蔬菜,成立了“大王府蔬菜专业合作社”,被推选为合作社理事长。大王府村有81个农户参与,蔬菜种植面积在一年内发展到了270余亩,新建钢管大棚620座。
  2,良种+标准化生产构成安全食品的质量优势
  优良品种+农业标准化形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也为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成立于2007年5月的天长市玉高畜业专业合作社,办起天乔养殖场良种猪繁育基地,为各成员提供良种母猪及商品仔猪。并统一饲料配方、统一防疫,采用“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饲养过程中严格执行“生猪无公害操作规程”,为养殖户节省饲养成本达5%。合作社还为社员增加母猪人工授精服务,不仅降低了公猪饲养成本,而且减少了疫病传播的风险。
  到2008年底,明光市有39个甜叶菊专业合作社,3个红薯专业合作社,7个渔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将分散农户组织起来,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对外销售,促进了农业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可靠性,也提高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3,品牌+产销一体化构成食品安全的市场优势
  合作社以优质农产品为基础,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运销,走产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之路,同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商标,变产品优势为商品优势,安全食品已成为市场的热销卖点,是合作社的一大优势。
  “天长市鹅业经济合作社”,带领600多农户参与种草养鹅,年饲养鹅近百万只,通过龙头企业加工增值,带动农民增收,从而打造成一个具有市场新优势的产业集群,是“一村一品”的成功范例,被滁州市命名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滁州市南谯区绿园蔬菜经济合作社”从湖北引进优良甜玉米(鲜食)新品种,这类产品如果仅在农贸市场上卖,就卖不上好价格,经与南京苏果、华联两大超市联系,必须保证日供货量达2000斤以上才能进入,如无固定货源,就进不了超市,该合作社负责人与人社的农户采取统一使用优良的甜玉米新品种,统一生产技术规范(包括种植时间、种植密度、田管措施等),统一施用专用肥料,统一治虫施药(一律采用生物农药,产品不含化学农药残留),统一收购对外销售。农户生产经费不足的,可由合作社先赊给种子、肥料、农药等,确保生产出来的是无公害优质产品;在工商机关支持下,合作社为自己所生产的甜玉米和蔬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美中之玉”、“尔兵”两个注册商标,统一组织向超市供货,每天送货3000-4000斤,通过连锁店摆上各地货架,加上虹豆、青椒等蔬菜,每年可向两大超市供货15―20多万斤,每斤售价比地摊式农贸市场高出0.3元左右,有效地进军了高端市场,一季就增收几万元。现在,这个优质的绿色产品已成为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开始形成这个合作社新的竞争优势。前述凤阳县“大王府蔬菜专业合作社”也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了“大王府”牌蔬菜商标。
  “全椒县石沛镇联盟养猪业经济合作社”,组织人社农民把传统的小农式养猪变成了上规模的专业化、产业化的养猪基地,不仅在良种猪苗、饲料供应上帮助农户降低成本、提高技术,还重点解决在市场上恶性竞争的混乱问题,过去小农户家养2―3头,只能在当地卖给小贩子、小刀手,经常被压级压价,合作社与上海龙华肉联厂洽谈订合同,对方了解该社的猪是良种+标准化生产出来的优质安全食品,要求每年供货10万头以上,最少要供5万头才能建立长期供货关系,现在由合作社组织成批对外运销,使传统的家庭副业变成了一个大产业,走向了大市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食品安全优势解析
  
  食品安全之所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大优势,是由其制度设计、办社目的、运行机制、组织功能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归纳起来有四点:
  一是目标决定,为加入该组织的成员带来实实在在利益,它必然采用优良品种、科学栽培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出质优安全的农产品,才能卖上好价钱,建立起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食品安全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二是组织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体制是“生产在家,营销在社”,与单个农户在市场上单打独斗相比,合作社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上具有无可比拟的规模优势,可以与大客户(如连锁超市、大型加工厂等)建立长期供货关系,还可以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增值,组织对农产品进行贮存、运销,甚至自己把直销店开到城里,在此过程中可对每个社员的产品品质实行有效控制,对食品安全实行了全程有效监控。
  三是品牌优势,农产品从小农经济下的产品变成市场经济上的商品,建立品牌优势是必经的过程,尤其在当前食品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下,广大消费者在难以辨别食品是否安全的时候,购买品牌食品是首选。
  四是主体优势。农产品进入市场有“分散一集中一分散”的流通轨迹,即由农户“分散”生产,到市场销售时,经过经营者收购、贮藏、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集中”,再经批发、零售等环节,最终“分散”到消费者,在“集中”环节会“归大堆”,如有少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或质量不好,由于“归大堆”,难以倒查溯源,无法分辨是哪一农户生产的,这对维护食品安全是一个盲点和难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此时显示出其主体优势。对建立可倒查追根溯源的食品安全机制十分有效,使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监管机关都能知根知底,有利于市场健康稳定、社会和谐。
  
  三、加强对合作社的行政指导,把维护食品安全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好
  
  任何维护食品安全的办法、措施,离不开社会各方

面的指导、帮扶、服务。工商机关是监管农村市场的重要执法部门,维护食品安全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在中央采取一系列举措来启动农村消费之际。我们更要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综合职能,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制,针对农产品流通的特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政指导、帮扶、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助成型行政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中新型市场主体,正处于起步发展的初期,亟待社会各方大力帮助扶持。①充分发挥登记职能,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工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这是明晰责任主体,确保农产品质优、安全的长效治本之策。②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产业化,走产销一体化的道路,与城里的大超市、大工厂、大批发市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甚至自己把店开到城里;③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市场知名度,逐步发展一批优势农产品的名牌货,形成“一村一品”的区域特色,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食品的安全度。
  二是着力做好规制型行政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食品安全优势是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自发行为,我们要通过规制型行政指导。促使其转化为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的自律行为。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在农户,主要靠良种加标准化生产出优质的无公害产品;而经营主要在合作社,包括各户产品的在“集中”环节上的打包、贮藏、运输、加工、销售等,会发生产品“归大堆”的混乱,要针对这些问题,指导合作社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责任制,使可倒查追根溯源的食品安全机制落在实处,成为合作社的自觉自律行为。
  三是耐心做好调节型行政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订单农业”对内与社员农户、非社员农户,对外与客户建立规范可靠的契约关系,才能使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使农民增收与维护食品安全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我们要做好调节型行政指导,调节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同时强化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使其生产、流通过程基本可控,责任主体明确,在“农业订单”的格式合同中,强化合作社与各方企业(包括现代物流的农产品运贮企业)为农服务、强化食品安全条款,把规范“农业订单”与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的可倒查溯源追责的机制有机结合好。
  四是全力做好提高型行政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中新兴的主体,尚处于幼苗期,需要我们做好提高型行政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等,促进合作社在生产、营销、分配、维护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规范运作,建立起规范的治理结构,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为能带领农民增收致富,能自觉自律地维护食品安全的农村新型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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