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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禹宏

  摘要:当前“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一个突出的问题,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本文认为农业产业化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核心,推进农业产业化可以把市场信息、技术服务、销售渠道直接而有效地带给农民,比较好地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增加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竞争力,有利于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三农”问题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9)01-0074-05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对“三农”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决策,足以证明党中央对新农村建设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极大关注。“三农”问题不只是经济发展问题,而且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竞争力、国家安全的大问题。笔者认为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推进农业的现代化,以市场为导向,按产业系列组织农业生产,形成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农业成为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的农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立足点之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土地制度改革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提供了可能。
  
  一、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一)产业化经营可以提高农民的比较利益
  农业产业化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将农户小规模的生产联结起来形成生产基地,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车间,把加工、销售作为第二、第三车间,建立了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方式,这样就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增强了农产品加工成品的比重,改变了农业仅提供原料和初级产品的状况,增强了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利润,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收益。
  
  (二)产业化经营可以强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农业产业化的各类主体接受和应用先进农业科技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农业产业化为应用农业科技提供了组织基础,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媒体。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对农民进行科技知识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使农业的科技素质不断得到提高;龙头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并向农民提供大中型农业机械设备,使现代工业成果比较容易地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各种中介组织向农民宣传提供现代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形成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机制。此外,产业化中专业化生产与经营的发展要求,强化了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动力,促进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通过产业化对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三)产业化经营可以实现规模化生产和规模效益
  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的规模效益得到了提高。农业产业化通过引导农户参与各类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展行业之间的经济联合协作,使外部经营内部化,形成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带来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产业化能够将单独农户的生产加以合理组织。通过分工协作,把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经营管理,对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事情进行统一办理,统一服务,并利用农业产业化组织的优势替代农民直接进入市场,这样将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带来农户内部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生产基地的建立,利用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就完成了农业的产业链,增强农产品加工产品的比重,改变了农业仅提供原料和初级产品的状况,增强了农产品的加工产值和利润,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带来效益的提高。
  农业产业化使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与相关的企业或组织联合起来,建立起新型的合作关系,协调产销活动,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将科技带入农业生产中,促进生产力的提高,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但在实践中,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农业产业化所要求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应用推广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因此,一方面加强组织合作程度,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和农民需求的不同,从实际出发,兴办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组织。通过合作社为合作组织统一提供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顺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大市场的要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普及、推广农业科技作为合作的一项内容,提高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农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创新和建立不同的土地流转制度。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农业生产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灵活采取多样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形式,促进农地流转和农地市场的发育。实现土地在农民之间的自由流转,促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同时使双方都获益。对转让户来说,转出了自己无力经营的土地,维护经济利益。对受让者来说,可得到必需的乃至连片的土地,从而促使生产要素在流转中得到优化组合,实现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
  
  二、农业产业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一)产业化经营生产的内部收益
  一方面,产业化通过横向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各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专业化程度,使农民从生产领域中能获得更多收益。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农业吸纳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前提下,龙头企业才能逐渐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引入农户,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实现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增加农产品的价值。借助合同契约、保护价格和按股分红等制度,使农民从单位面积、单位产量上获得比以往更多的收益。
  另一方面,产业化通过纵向一体化经营将长期以来人为截断的农业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重新连接起来,使农业的产业链不断延长,扩展了农业的竞争领域和获利领域。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再生产的上游开发与下游增值联接起来,将外部经济内部化,发挥了产业化经营的协同效应。通过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相互衔接,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就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加工产值和利润。通过利润返还等连接机制将各环节实现的增值向农民部分返还,使农民享受到了更多的利益,进而使农业也向其他产业一样获得社会平均利润,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和农民收入。
  
  (二)产业化经营生产的外部获利
  农业在面向市场时,农民之间的协作,农民同龙头组织的协作加强,由协作带来的“1+l>2”的效应使农民从市场中获得的收入增加。此外,市场风险降低,也减少了农民收入不必要的扣除,降低农民的市场交易成本。一是通过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为农民进入市场搭起一座座“桥梁”,为农民顺利进入市场提供了通道,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门槛。二是依托公司,对市场进行

决策,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公司+农户”等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使得农村生产组织规模扩大,可购置较先进的交通、信息工具,甚至聘请专业人员从事市场信息的搜集,便于用市场的超前性预测去消除农产品同期所造成的农产品供给的滞后性,并根据价格信号协调买卖双方的交易,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避免交易损失。开展任何一项交易活动,都要支付一定费用,如发现交易对象、寻找市场信息、谈判等,这些费用就构成了交易费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可减少交易费用。据调查,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与一般农户相比,人均年收入可提高10%~40%。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通过按照交易量返回的原则,将农产品加工或销售增值的部分利润返回给成员,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在生产组织上又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优化了产业结构。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在于带动农民,让农民真正享有产业化经营中创造的收益。我国政府提出 “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口号,希望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效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然而通过实证分析的结果却与政府的初衷相反。同时作为企业,龙头企业也是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与农民的合作过程中并没有把实惠真正返还给农民,甚至一些龙头企业受局部和眼前的利益所驱动,利用农户分散经营的弱点,致使农户的利益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大大挫伤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因此要改革企业的产权制度,加强股份合作制。通过组建农民以土地、农具、资金等要素入股,经营者也参与入股的股份制龙头公司,避免产生委托―代理制等道德风险,将股东和经营者结合为一体,真正使农民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此外,经营主体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要法律化、规范化,形成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标准合同,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利益,约束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尤其要保障农民应得的利益。
  
  三、农业产业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
  
  经济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可更快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收入能否增长取决于农业效益是否增加。农业效益的不断提高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前提,两者共同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繁荣。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民收入和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而就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乘数加速数模型理论,投资的增加带来收入成倍数的增加,而收入的增加又会进一步促进投资的增加,这个良性经济循环过程能很好地体现农业经济、农民收入、农村经济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会增加农民的收入,进而促进投资增加,因为两者推动农村经济增长会吸引投资,另一方面农民收入的增加一是通过消费增加生成新的投资点,二是通过储蓄的增加提供更多可用投资量。而投资的增加又会通过新技术的研发使用、固定设备的更新等方面提高生产率,从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因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的经营方式都会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明显,依靠龙头带动将农户与大市场衔接,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拉动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也是促进农村快速发展的有效方式。
  从乘数加速数理论中可以看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投资,不仅要有新的投资点,还应有为投资作前提的足够的资金供给。而目前有新的投资点却没有足够的资金供给。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个新的投资点,它的大力发展需要金融支持,如龙头企业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作为收购原料的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的重要作用,需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大力吸引金融资源的参与和支持。只有为农业产业化提供金融支持,由支柱产业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由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从而形成利益拉动下的经济连锁反应,也才能激活农村大市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成长“双赢”。
  当前农村资金供给不足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金融服务稀缺,贷款较难。另一方面存贷比例较大,资金外流。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具有必要性。首先,根据农村金融特点和需求特点,建立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鼓励各类担保机构的金融创新,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造有效的担保形式和途径,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抵押难问题。其次,继续改革农村信用社,完善经营机制。规范民间贷款,通过立法来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使民间贷款在规范条件下弥补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资金的需求。最后,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增加贷款投入,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有义务为其经营业务所在地提供金融服务。
  
  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建议
  
  (1)突破现存土地制度两权分离制度障碍(现存所有权归集体组织,使用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建立适合我国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的制度创新体制和法律法规,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2)坚持以制度和科技为保障,延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业链,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契机。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强科技创新体制的探索,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采取以技术入股、技术服务以及成果转让等形式,加强农业的产前、产中及产后的开发,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深化农产品的深加工,在为市场提供各种绿色产品、安全产品、特色产品的同时,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契机,增加农业经营的收入。同时,从政策上促进多种形式的农民组织的发展。
  (3)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巩固和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组织。明确利益分配机制的原则,用政策引导企业对利益机制的选择,既充分保障农民与企业合作的最低利益,又能兼顾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利益机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改善企业与农户的关系。同时,注意企业规模经营的合理的边界,根据各地特色农业的发展状况,合理地选择和布局企业,确定企业的合理规模。
  与此同时,加强农民组织化建设,培育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协会,通过龙头中介组织的建设,降低企业的市场交易成本,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4)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下,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组织运营模式和农民组织的模式,提高企业和农民组织对农业产业经营的带动作用。
  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组织+农户,股份合作或股份制以及网络型的企业运营模式各自有其独特的优势与局限性,应结合各地农业发展的基础,采取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形式,因地制宜地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运营模式。对于有一定基础,有较好的代表性的模式予以宣传推广。
  (5)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向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拓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的永恒主题。随着中国加入WTO,企业只有面向两个市场,按“大市场,大流通”的发展要求,采取灵活营销策略,不断创新营销方式,立足国内,进军海外,建立健全营销网络,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市场占有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才能实现企业带动农业发展的作用,才能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建设好更加美好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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