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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支持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嵩林

  当前,国际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经济资源在全球范围自由、大量、全面地流动和配置已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国内部分产业较成熟的基础技术、相对过剩的资本状况、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所营造的良好国际环境等内外部条件看,还是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影响的需要来看,大力发展海外投资都是必然的选择。作为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的提供者,目前中国金融界在支持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相关研究方面着力甚少,本文将就如何提高对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与方式进行一番探究,希望能对下一阶段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和改革方向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
  一、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现状
  1、相关金融制度和金融支持政策的滞后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政府的政策重心主要放在引进外资上,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金融制度,而海外投资金融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担保法》《会计法》等金融相关法律立法基点以国内环境为主、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信贷等各类金融政策也未充分考虑到企业海外展业的需求,客观上影响了民营企业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与此同时,目前国家为促进企业海外投资而出台的金融优惠政策主要还是面向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占据我国海外449亿美元投资总量65%的民营企业能从中得到的实惠微乎其微。
  2、困难的融资环境制约民营企业的海外拓展
  由于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普遍较小,国际知名度较低,很难得到被投资国银行的信任,加上文化背景差异和相对国内较高的融资成本也阻碍了民营企业向国外银行融资。反观国内,尽管国家政策已经允许和鼓励银行业向民营企业开放,但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海外投资的民营企业一方面很难从计划经济烙印很深的政策性银行获得优惠贷款,另一方面要让国内商业银行对涉及更多信用、政治与市场风险的海外项目进行贷款更是难上加难。从现实看,国内商业性海外业务开展最多的中国银行境外贷款中用于制造业、能源、采矿及农业等行业的余额仅有5.21亿美元,而这几个正是国内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行业,与同期民营企业291.85亿美元的海外投资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
  3、我国银行业发展步伐难以满足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日益旺盛的金融需求
  根据商务部预测,借助长期改革开放的资本积累和人民币升值的历史机遇,未来5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将进入高速发展期,年均增长将超过22%,到“十一五规划”末期累计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将超过1000亿美元,按目前比例计算,民营企业将至少新增400多亿美元的对外投资额,由于企业海外投资所需要的金融服务涵盖信息获取、商业咨询、投融资、国际结算等诸多方面,而我国银行业以目前的发展步伐和国际化进程仍无法满足企业对这类综合性金融需求。
  二、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金融需求分析
  分析现状,我们也应认识到我国民营企业在规模、经营方式、海外投资方式和目的地等方面均存在多元化特点,因此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多方面的:
  1、有利于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政策环境需求
  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对涉及海外投资的相关金融制度、政策进行调整,并加快《海外投融资法》、《跨国经营促进法》等相关法规的出台,形成内涵全面的完善法规和制度体系,使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拥有明确的法律基础。同时,还要彻底打破现行按所有制形式和企业规模分配优惠政策的局限,改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作为优惠扶持政策的选择标准。
  2、宽松透明的良好融资环境需求
  一是要求政府积极参与新一轮WTO谈判,在WTO框架内为民营企业争取到更加宽松的多边融资政策和国际融资条件,特别是要优先争取民营企业重点投资地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统一、动态的征信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确保民营企业各项跨国经营活动都能得到可靠的信用信息平台支持;三是建立健全的民营企业跨国经营信贷担保体系,改革监管考核机制,提高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的支持力度。
  3、全面、一体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从整体上看,全面的一体化需求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商业银行能提供包括国内外结算、资金调拔、多种授信、信息服务等专业化、全系列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要求与商业银行建立全面的合作关系,即商业银行要将企业在全国乃至全球各地的分支机构视为一体,以相同的标准提供服务;三是要求商业银行能将对企业的服务人员一体化,建立高效的反馈和决策机制,提高服务效率。
  4、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水平的需求
  作为具有强烈盈利期望的民营企业,迫切需要商业银行能根据企业投资国、投资行业和企业经营特点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特别是在减少资金在途、节省资金成本、规避利率风险、降低服务价格方面有较高要求。同时,在可能的前提下,还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在其投资国能建立分支机构,这样既可以省去文化和语言上阻碍,又能延续在国内建立的信用关系,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的最终目的。
  三、银行业支持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着力点和战略建议
  1、银监部门应促管并举,起到保驾护航与政策传导的作用
  银监部门首先应牵头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对银行业如何应对即将出现的海外投资高潮进行调研,并形成导向性意见供国务院政策研究机构参考;其次应利用好当前梳理金融规章制度的时机,充分考虑银行业在支持海外投资中的制度需求,参考先进国家监管法规,未雨绸缪地增加相应内容或对现行不适应的制度进行调整,尽早建立更为完善的金融法规体系;第三是在监管过程中应鼓励银行业积极创新,提高对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将银行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反馈,促成有关政策的及时调整;第四是改进监管理念,培养一批通晓国际业务的监管专才,提高对日趋国际化银行业的监管能力,从这项业务拓展伊始就把它纳入规范的轨道,达到规避风险、促进良性发展的目的;第五是强化监管指引作用,采取单列监管考核指标或是硬性规定民营企业业务占比等方式引导银行业海外业务均衡发展;第六是注重与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合作,掌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海外展业情况,提高危机反应速度和应变能力。
  2、政策性银行应适时调整战略定位和部署,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从长远看,建议改革中国目前出口信用担保体系,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国际业务进行整合,组建统一的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专职办理出口信用业务,通过有效融合资源,提升机构实力,在实现业务品种优化和业务流程优化的基础上,形成对出口金融的全方位服务,创造出良好的出口和对外投资金融环境,带动商业银行开展出口融资业务。同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建立专门的民营企业业务分区,选择一些规模虽然不大,但创新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市场敏感度高的优质民营企业,根据其特点设计相应的政策性出口金融服务套餐,把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好、用活,力争培养出一批中国籍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从近期看,担负出口及海外投资信用职能的政策性银行应认识到其业务经营与发展的原则应是在实现国家利益目标的前提下,尽量防范金融风险,以最少的政策补贴提供最大的金融支持。因此,应及时调整目前着眼于大企业、大项目的经营战略,将这块对商业性金融有一定吸引力的市场转让给商业银行,转而将有限的服务能力投向有强烈投资愿望、且具有一定比较优势,但因受资金、信息和人才因素制约影响其正常开展海外投资的民营企业,设立专门的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担保基金,为民营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从而达到以小博大的杠杆效应。当然,这种支持还可以根据国家需要对不同行业进行差别化设置,从而达到既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发展,又兼顾到政策性效应实现的双重效果。

  3、大型商业银行应发挥主导作用,实现与民营企业的“双赢”
  随着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的出台,以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大型商业银行将成为支持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主导力量:
  (1)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
  大型商业银行应在政策性银行专项基金的担保下,分析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发展潜力和需求特点,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并建立相对独立的专项考核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金融资源得到有效释放。
  (2)提升自身国际化水平,搭建海外服务平台
  目前除了中国银行外,其他几家大型商业银行的国际化水平还比较低,这种传统的本地化经营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我国民营企业跨国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各行股改上市的实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压力越来越大,为此,建议大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跨国银行的成功经验,以自身实力为依托,根据国家政策引导方向和对企业未来海外投资热点区域的判断,提前在有关市场热点地区设立营业网点,通过创造需求的方式,积极与民营企业携手于国际市场,形成双方良性互动发展局面。
  (3)以业务创新和综合经营提升对海外投资的支持能力与水平
  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银行业可以吸收各种国外先进经营理念和手段,另一方面跨国民营企业也将对银行的服务提出更多、更高、更杂的要求。这两种主客观因素的交替作用将迫使大型商业银行转变过去的“官商”的作风,加强对市场和客户的调研,大胆突破传统业务范围,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原产品的优化完善,并根据不同民营企业特点进行差别化营销,在提升对企业服务能力的同时也达到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效果。
  (4)加强境内外机构的联动,实现银企双方效益的最大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银行业实现境内外机构高速内外联动,及时分析跨国民营企业的整体经营水平、发展方向和面临风险,并及时采取发出投资建议和风险提示、调整支持力度与角度等应对措施,达到以下四种效果:一是提高对企业的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融资和资金运营成本;二是维系企业的忠诚度,将企业新设分支机构也纳入自己的服务范畴;三是通过信息和资源融合,降低银行单位营销成本;四是促成银企业双方合理规避风险,最终实现银企利润最大化。
  4、中小型商业银行应成为支持民营企业走出海外的有力补充
  民营企业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大部分金融服务需要在国内完成,能够提供这种服务的最好产品就是离岸银行业务,目前我国批准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四家商业银行均为中小型银行。因此,中小型商业银行应当运用好自己的业务优势,大力开展对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市场分析,把其作为业务营销的一个重点,同时利用自己传导机制快捷、创新能力强、激励机制灵活的竞争优势,为企业量身订做各种离岸银行业务组合。
  5、外资银行在支持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方面也大有可为
  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多为世界性大型跨国银行,由于对市场的不熟悉,其业务定位目前还局限于大型优质客户,随着2006年末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国际上一些有良好信誉的中小银行将进入我国,这些银行本身的业务定位就是中小企业,同时那些大型跨国银行已经对中国民营企业有较多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争夺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将成为这些外资银行的一个重点目标,相对于中资银行来说,他们将以自己服务质量高、业务品种全面、市场经验丰富、海外机构多等竞争优势为这部分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2]《海外投资金融支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银行国际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法律出版社
  
  (作者单位:福建海峡银行宁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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