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银保互动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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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东崛 孙 征
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是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银保互动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将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优质高效的资金支持和保险保障,同时,也必将为金融保险业提升服务农村的能力发挥重要的作用。农村银保互动机制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笔者认为,应该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发挥银行、保险公司的机构和业务优势,找准结合点,共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一、农村信贷与保险保障相配套的合作机制
农业是生产过程受自然环境制约明显、具有天然弱质性的产业,属于典型的高风险产业。当前农民贷款难的根源在于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其收入来源不确定性较高。农村信贷户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农村信贷户的经济损失将直接转嫁给农村信贷机构,给农村信贷机构的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如此以来,一方面,农民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一些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不能有效发放,甚至导致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而建立银保互动机制,使农村信贷与保险相结合,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将进一步促进农村信贷市场的繁荣。农村保险对农村信贷的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贷款标的物在遭受自然灾害等风险时的保险保障,如: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贷款涉农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保险、贷款支持的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保险等。
二是贷款人的意外伤害和健康等风险的保险保障,如:农民的意外死亡和伤残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
三是与贷款人有关的其他财产和责任风险的保险保障,如贷款人的家庭财产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村机动车辆保险、贷款企业和项目的雇主责任保险、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以上保险均可以把保险单的权益向银行进行质押,在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银行可以作为第一受益人,首先得到补偿,以保护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视贷款户的信用情况提供农村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因此,银行和保险机构应该建立农村信贷保险保障机制,在银行提供农村信贷产品时,配套推出相应的保险保障产品,并且对已经提供了相应保险保障的贷款户,银行应给予一定的信贷优惠。这样既能保护银行信贷资金的安
全,又能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
二、银保产品开发机制
为了加大银保服务“三农”的深度和广度,有必要进一步促进银行和保险产品的融合。一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金融保险需求的市场调查,不断提高与农村信贷相关的保险产品的适销性,在现有险种的基础上,针对银行信贷服务的领域,研究开发一些条款简明、缴费低廉、理赔便捷、贴近农民实际的农村保险新产品。另一方面,银行与保险应紧密合作,积极创新,联合开发一些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紧密结合的银保联结产品。如信用卡联结保险产品、储蓄联结保险产品等。信用卡联结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与银行联手,根据需要,为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开发专有保险产品,由银行购买并作为信用卡附含的一项功能,以提高信用卡的含金量和客户吸引力。储蓄联结保险,是一种储蓄兼保险的金融理财工具,可视同一年期整存整取的定期储蓄存款,所得利息(或一部分)由储户委托银行转缴保险费。该业务的特点是以利息代保费,到期还本,存单和保单合二为一,到期自动转存,视同续保,保险责任可以包括人身意外伤害、家庭财产损失,甚至是重大疾病保障等。此外,银保双方可共享客户资源,针对银行现有客户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或者开展现有保险产品的销售,也可以针对保险公司现有客户设计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或者开展现有金融产品的销售。
三、银保业务代理机制
银行保险委托代理业务是银保合作的传统领域,主要是银行利用营业网点和发放贷款的优势为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委托代理业务方面可以加大合作的力度,在业务代理的范围上,不限于农村保险领域,在保险代理的广度和深度上可以更推进一步,扩大保险代理业务的规模。另外,在当前形势下,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广大乡村的较为完善的农村营销服务网点,营销服务人员和协保员队伍遍布城乡,可以探索利用这些保险公司的营销网点和营销服务人员为银行代理金融产品的途径。
(责任编辑 代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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