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 树立外汇管理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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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雪然
我国所说的转变政府职能就是从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政府职能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职能,是从对经济个体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以宏观为主的间接管理,是从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的管理转向主要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的管理,更好地解决好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
一是树立有限行政的理念。现在国家经济体制已发生变化,“全能政府”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政府应该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化。作为政府重要行政部门的外汇管理局也与形势发展相适应,近几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逐步放宽了外汇管制,取消审批项目26项,放开了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审批环节,外汇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逐步向间接管理转化。对这一形势,我们每一位从事外汇管理的人员都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树立有限政府的理念,正确认识自己的职责,要改进那种只要涉及外汇就应该由我们来管的不正确认识,杜绝那种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超越职责范围,管一些本不该我们管的现象。
二是树立透明行政的理念。透明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运作的依据、程序是公开的,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是开放的、公众可以依法参与的。外汇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但要公开审批依据,对所有审批事项都要向被审批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让被审批单位和社会公众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还要公示审批过程,外汇管理部门的执法过程也要透明。另外还要公告审批结果。就目前来看,外汇局系统的政务信息仍没有做到全部公开,如有的业务申请条件和资料尚未做到全部公开;外汇业务内部操作规程,目前没有对外公布,没有建立事后监督检查记录以供公众查询制度。所以说,外汇管理部门在公开、透明方面需要做的工作仍然很多。
三是树立责任行政理念。政府的责任包括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其责任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领导者和广大公务员。
国家赋予以外汇管理部门实施外汇管理的权力,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行使这些权力的过程也就是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的过程,其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外汇管理部门享有多大的审批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拒绝应该行使的权力是一种失职,违法行使了权力更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外汇管理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个业务岗位人员的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树立服务行政理念。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政府职能应该转向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服务,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减少审批手续和程序,增强审批的有度和有效监管,坚决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体系。外汇管理部门同样也应转变观念,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汇管理环境,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必须转变执政观念, 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服务对外经济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外商投资为出发点,强化外汇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标准。必须完善外汇管理部门内部运行机制,优化机制设置、人员配置;完善外部运行机制,提高各管理部门之间协同工作能力,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必须执法为企业,全体外汇干部要审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消除重复审批,同一内容多次进点检查的情况,实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使外汇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真正方便企业。
五是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依法行政是现代化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一方面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许可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另一方面是指通过法制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并采取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矫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履行责任政府的职责。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部门之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处理问题。
(责任编辑 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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