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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创新莫忘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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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目前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创新与这三类风险都有关联。银监会公布的数据表明,尽管股改上市成功,但中资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依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日前,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将全面履行对WTO的承诺,银行业正式对外资银行开放。再往前半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先后颁布。此时此刻,银监会出台《指引》,将推动银行业特别是中资银行加快创新步伐、防范创新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中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并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
  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的《指引》洋洋48条,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句话:鼓励发展、强调规范、服务客户、教育公众,这4条既体现出银监会一贯坚持的审慎监管原则和鼓励创新原则,更因按国际规则提出“四个认识”(认识你的业务、认识你的风险、认识你的客户、认识你的交易对手)以及“买者自负”理念,而带来了许多新意。
  如今,中国银行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行A+H股同步发行并创下全球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IPO纪录,为中国银行业股改上市战略暂时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即使是按核心资本计算,工行、中行、建行均已跻身国际十大银行之列;从业绩指标看,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四家股改银行的股本回报率均超过13%,资本充足率超过了10%,均达到国际先进银行水平。
  花团锦簇的数据说明了中资银行的进步,银行本质上是客户的服务,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能够满足客户现实或潜在的金融需求,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创新是这种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但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客户能够清楚地感受到中外资银行在金融产品与服务上的差距。银行的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创新水平,国际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普遍超过50%,有些银行甚至达到80%,但我国商业银行这一比例最高的也不足30%,许多银行占比不足10%,因此,在收入来源上依然严重依赖于存贷款利差收入。
  总体上看,中资银行还有三大不足:其一是网点多人员多,但对客户的差别化对待方面还有较大不足;其二是银行间产品趋同化明显,一家银行推出一项创新产品之后,其他银行很快就能推出类似的产品;其三是银行业务流程比较繁琐,效率相对较低。这三点足以使商业银行特别是中资银行不断加快创新的脚步。
  如今以来,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但基本趋势是与各种金融衍生产品挂钩,目前有62家中外资银行获得了衍生品交易资格,各种衍生产品不断推出。在新形势下,银行的产品与过去已经有了很大差异,收益不再固定且产品结构复杂,这需要客户对银行新产品有深入了解,明确“买者自负”这一国际通用原则立意便在于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必须及时调整对银行金融产品的观念,以适应新的规则。
  不过,银行的创新值得鼓励,但风险亦不容忽视。银行目前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创新与这三类风险都有关联。银监会公布的数据表明,尽管股改上市成功,但中资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依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事实上,对于大部分银行职员而言,股改上市前后,他们的工作方式、管理模式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也就是说,银行的业务流程再造目标远未实现、风险控制能力没有明显改善。如何协调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将是今后长期性的课题。
   摘自《新京报》200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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