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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问题及其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良

  [摘要]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育形式是“双赢”的,对二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目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校企合作 高技能人才 问题 对策
  
  一、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教育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关键,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只有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培养人才,才能达到高职院校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目的。为达到这一教学目的,高校须以校企合作为结合点,有针对性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性人才,高校须依靠企业的专家、社会的行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来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由于招收来的学生是企业未来的急需人才,所以企业愿意在人力和财力上支持学院办学,如共同制订教学计划,提供实习、实训设备,派出技术人员讲学,设立奖学金等。这使高等教育由学校单方办学,变为学校与企业双方共同办学,使学校办学资源大大扩展,教育空间由课堂延伸到车间。校企合作为学生成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提供了更加可靠、坚实的平台。
  二、当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政策与法规不健全。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法规的支持,使院校与企业合作缺乏依据和潜力。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支持校企合作,但法律保障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把校企合作停留在口头上。缺乏法律、制度的有效监控,没有足够的保障。因此,“政府呼声高、促进措施滞后”是影响推进校企合作的关键问题。
  2.有些企业观念与认识不到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有学者提出当前的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形式是一种“认识性实习、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同时“学而优则仕”等观念还制约着校企合作的推进;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企业和学校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给“校企合作”蒙上一层阴影,具有“学校一厢情愿,企业无意参与”的特点。同时,尽管国家有文件规定,要求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或经营(利润)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训经费,但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提取此项经费或将此项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上。
  3.深度不足、形式不多。目前校企合作无论从合作的内容与文化的融合、弹性学制的建立等方面缺乏深度,在合作形式上大多限于建立“校内工业中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因此,目前的校企结合其实质是一种“换工式”的合作,虽然“换工式”合作在目前现实条件下有一定的意义,但“换工式”合作对培养目标又存在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企业以利润为核心来安排教学实践,影响了教学体系的科学性;学校以减轻负担为重要内容来安排实践实训,使产学结合的结构合理性丢失,并导致学生成为简单劳动力的使用,严重影响了教学本质。
  4.院校的教学管理措施不强。目前,院校中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建设等方面与企业需求不符,大众化和学科化等传统的教学模式还影响着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职业特色不浓,培养的人才是“简单操作型”,使校企合作产生了人为的困难;同时,校企合作的评价、学分认定、教学计划的制订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也是影响校企合作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5.学校从企业聘请的兼职“双师型”教师的自身工作与兼职教学及其管理的矛盾。被学校聘请的企业兼职“双师型”教师,一方面要完成企业内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完成学校里的兼职教学工作,由于这两种工作的性质、要求和管理机制等都有很大不同,两种工作会经常产生冲突和矛盾,而且往往难以协调。
  三、解决校企合作问题的对策
  1.建立相关的政策与法规。要尽快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督促各级政府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教育法》的具体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校、企业或科研机构各方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政府要做好合作的“推动者、利益的协调者、过程的监督者、成果的评估者”等角色。
  2.加强宣传与交流。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参加校企合作对企业所带来的种种益处:可以直接减少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依托学校资源,在员工培训、技能提升、技术成果转让孵化等方面成本都将大大降低等。政府、学校、媒体更新教育观念,并通过树典型、设奖励等措施,激发企业与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同时,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员工们加强联系,扩大感情交流。在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时,要与企业合作,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尽量在时间与地点上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3.加强管理与课程建设。学校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所需情况寻找合作对象,在确定符合双方发展战略并相互认同的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具体的合作的目标体系、课程体系和执行计划,并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合作双方要签订合约,并加强绩效评估与监督,从而实现校企合作价值的最大化。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提取教育经费的监管工作,对企业采取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推行发展“订单式”教育,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学校要时刻关注企业需求的变化,调整专业方向,确定培养培训规模,开发、设计、实施灵活的培养培训方案,并做好企业科技创新、规范化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业务领域拓展、互惠互利等工作, 真正把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落到实处。
  5.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双师型”教师在学校的教学工作与在企业的工作时间安排好,避免出现撞车的现象。积极利用企业生产的淡季来为在校的学生授课,因为这些教师同时也是企业的生产技术骨干力量。同时学校自身也要积极地调整课时计划,尽可能在企业生产的淡季来进行合作。
  参考文献:
  [1]穆 松:高等职业院校“订单教育”的探索与实践[J].滁州学院学报,2006(06)
  [2]张荣华 李建国: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的主渠道[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Z2)
  [3]张春玲:高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及教学改革初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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