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多元化背景下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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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大背景下,我国已于1999年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这给我国传统养老模式和问题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为解决该现状,新型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作为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养老方式孕育而生。非政府组织因其自身优越性和独特性成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由于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其他方面限制,其在参与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难题。本文针对这些难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社区养老;非政府组织;养老服务
一、我国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养老的相关概念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主要指的是除政府之外的以承担某项或某类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目标的其他社会性公共组织。它主要通过非政府身份、非营利经营方式完成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使社会公共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这类公共组织的范围往往非常广泛,其名称也是多种多样,如非营利性组织、公益性组织、社会第三部门等。
(二)新型养老模式——社区养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导致城市人口的老龄化趋势走向日益严峻,而社区作为城市老年人日常生活和活动娱乐的主要聚集场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满足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因此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型养老方式——社区养老孕育而生,该模式在保留了传统居家养老形式的同时,充分利用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力量和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就近而又便利的服务,有效地满足了老年人在养老方面的心理和物质需求,并且减轻其子女的日常照料负担,有效地弥补传统社会养老机构在各方面的不足,较好地解决老年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不断顺应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但由于社区养老这一模式发展的时间较短很多方面仍存在着不足。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界因素带来的阻碍
1.非政府组织没有与政府达成合作。在我国,政府是扶持各项事业发展的主体,一直以来都发挥着主导作用,非政府组织则处于依附地位,因此,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其行为活动都受到政府的控制,不能真正独立地完成社区养老服务。实践证明,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问题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想让非政府组织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之中;另一方面,还想加强其对非政府组织各项活动实施的监控。因此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养老服务问题上就无法达成共识并开启有效合作。
2.非政府组织制度建设不完善。当前我国在非政府组织建设这一方面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制度保障也比较薄弱,非政府组织管理及其行为活动的法律制度规范也还未成型,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也较为匮乏,因此非政府组织应该重视起来,将其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健全。
(二)非政府组织自身存在的缺陷
1.非政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当前,我国一个尤为突出的现象表现为“政社不分”,这成为了制约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之中的一个关键因素。首先,政府干预过度的同时,非政府组织也过度依赖于政府的资金补贴,这使得其各项活动的开展受到政府的掌控,缺乏足够的独立性与主动性。其次,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机制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
2.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资金来源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非政府组织的高效运转和发展是以资金充足为前提和保证的,但其来源不足、投入有限并缺乏持续性等制约因素成为了限制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首先养老院资金来源的渠道较窄,主要是政府的补贴以及社会捐助。其次非政府组织过度依赖于政府所提供的财政补贴,缺少主动对社会提供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以及独立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想法。此外,组织内资金运用状况没有实现完全的透明化和公开化,资金去向也不够明晰,因此监督管控机制需要不断地完善。
3.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护理能力亟待加强。失能老人以及残疾人作为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对象,需要一批专业的护理人员为其提供全方位地照顾和专业化的护理。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面临难以解决的局面之一是人才的匮乏,突出表现在现有的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技能素养方面能力不足。具体来说,一方面,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的非政府组织专职人员过少,且文化教育程度和专业知识技能普遍偏低。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不够完善,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逐渐下降,很难吸引到更多的人才参与到其中。
(三)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的影响
1.社会公益、志愿精神严重缺乏。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阻碍之一是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精神没有得到广泛传播。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新的世界价值观和道德理念对原有的社会价值体系与伦理道德产生强烈冲击,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引起了种种思想道德危机,导致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所提倡的公益性和志愿者精神严重匮乏,尚未形成社会公益之风。
2.社会群体对非政府组织的认识程度不够。非政府组织处于公益性与商业性之间的状况较为尴尬,很多人认为,作为非营利性组织之一的非政府组织,其宗旨应是为人民提供无偿服务,但是有些养老院一边做公益活动的同时又通过具有商业性质的方式来获取利益,这一行为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使人们对于其公益性的性质产生疑虑并缺乏信任。
三、解决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政府层面
1.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促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我国非政府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大部分资金都是由政府提供,非政府组织的主要责任是为社区养老提供具体的养老服务,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应该依照分工明确、合作互补的原则,共同满足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要。因此,政府应加强引导社区养老服务的总体发展方向,在为非政府组织提供政策指挥和资金支持的同时,还应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非政府组织,给予其充足的空间去自主开展工作,从而促进社区养老模式能够全方位地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2.完善制度建设,改善政策环境。为了使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在全面考虑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之下,根据现实状况,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和完善,并制定出相应地具有针对性举措,使制度与政策环境得到改善。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还可以采用减少税费、免费给予建设用地等方法,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福利补贴、和资金扶持,从而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专业化人才积极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之中。
3.提高对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强是不可或缺的。并且非政府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想要克服资金的“瓶颈”。首先,需要政府逐渐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投资,通过财政拨款给予其资金补贴。其次,还可通过购买非政府组织服务等方式,间接地促进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最后,还应通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为非政府组织活动地开展提供有利条件,通过多种途径来获得资金支持。
(二)非政府组织层面
1.提高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主动性和独立性。非政府组织应不断地减少对政府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自身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主动性和自主性。首先,要提高非政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生存能力,以维持正常、高效的运转;其次,也要提升非政府组织的自我管理约束能力、独立决策的能力、自主开展各项活动和高效运作的能力,充分激发其自身活力,进而不断地增强非政府组织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主动性、独立性与积极性。
2.提升非政府组织在居家养老中的筹资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非政府组织可借助政府的财政补贴、各项组织和社会捐助等多样化的资金来源渠道来筹集组织发展所需的资金,保证社区养老服务有效开展。首先,可以通过接受政府委托的方式,获得来自政府的资金补贴。其次,非政府组织还可以通过相关的媒体宣传,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知名度,开展多方合作,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此外非政府组织还需要完善其内部的治理机制,健全财务信息管理制度使资金去向实现透明化,这样使各个捐赠组织更加愿意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3.建设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建立起专业的人才队伍,建成良好的人才体系。一方面,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护理人员上岗门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并完善人力资源培训。另一方面,科学民主高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灵活健全的管理机制,优越的人才管理模式,良好的组织文化,是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前提条件。最后,非政府组织还要对护理人员进行科学专业化的培训,通过实施对护理人员分层培训的方式来解决其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三)社会层面
1.社区应提高自主意识和合作意识。一方面要提高公众的自主性,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主动的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去,积极整合有效资源,使养老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另一方面,通过舆论媒体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地认识非政府组织的性质,使其能够与非政府组织开展长期合作,达到互利共赢。
2.提高人们对非政府组织的了解程度,减少误解。解决非政府组织在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之中处于公益性和商业性之间的尴尬处境的问题,首先重中之重是消除人们由于自我观念上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对非政府组织的狭隘理解。非政府组织提供服务需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充足的资金,而政府所提供的一部分财政补贴并不能完全支撑起机构的运行,所以非政府组织必须通过商业性的手段来获得收益。因此应该广泛地宣传非政府组织,使人们对其更加了解,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也应该做到财务去向的公开和透明,以使人们对其公益性减少误解。
3.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减少管理成本负担。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上升,我国公民的精神境界也逐渐地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自愿成为志愿者做更多的公益活动,这其中包括很多具有高素养,能力优越的人,如果能够对志愿者进行科学化和专业化地管理、安排和培训,之后在安排到老人社区服务活动之中,这不仅能起到调动志愿者志愿服务的热情,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管理成本增加的负担。
4.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的监督机制。为了使非政府组织能够在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迅速发展,并不断地完善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一个由内到外由上到下的多样化监督纠正机制,充分发扬群众民主和监督管理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二是加强该行业内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四是充分采取群众的意见,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权力管辖范围在不断缩小,而非政府组织作为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我国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此论文采用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失灵理论、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作为论文的基石,总结出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和必然性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阻碍,并运用各种相关文献资料、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进行不同层面的分析,使我国非政府组织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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