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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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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创新村级财务管理,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本文在对现阶段村级会计规范化管理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财务管理的变革,对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积极探索,探讨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思路。
  关键词: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乡村振兴
  改革开放40年,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始终保持高关注度,几十项支农惠农政策强力支撑下,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农村综合实力稳步增强,最近一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有商品交易市场的乡镇、村占比68.1%,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达到了3.14亿。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更是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注入了新能源、新动力,农村将会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力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需要健全的乡村治理结构,而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村级会计规范化管理中的运用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施行,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精准落地。党和国家在“三农”上的经济投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用于改善民生、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等同农民息息相关的补贴种类越来越多,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4年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精准落地,财政部在不断调研、总结的基础上,面向全国推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将村集体组织会计工作集中于乡(镇)一级,采用委托代理的方式对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加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选择是建立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选取具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一般是将代理记账中心设在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兼管代理记账中心,由代理记账中心统一开设账户,将资金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对村集体组织财务实施监督。在第三方机构代理记账模式下,被代理的单位即各村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村负责人对所有支出凭证负有直接审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会脱离村自治组织的监管,各村设置报账员负责支出单据的收集和初审后,前往代理记账中心报销。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在顶层设计上具有前瞻性。部分地区在落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这项制度之初,就已经结合当时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财政监管要求以及信息技术水平,进行了具有前瞻性的制度设计,以成都市为例,由成都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统一监管措施、统一实施细则、统一核算软件、统一培训指导,充分考虑制度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这是前瞻性的表现之一。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通过代理记账中心统一开设账户,将各村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与方法将资金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分离,从而维护资金的安全与完整,这是前瞻性的表现之二。拟定信息化发展政策、制定信息化的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展开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功能,将信息技术手段融于会计核算与其他经济管理活动,并利用信息化进行财务公开,将民主理财落到实处,这是前瞻性的表现之三。农村大多数村会计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没有受过系统完整的专业知识学习,致使村级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上级部门制定的先进制度产生明显矛盾,通过代理记账中心统一聘任专业会计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培养机制,定期由财政部门组织农村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和业务指导,这是前瞻性的表现之四。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对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活动有积极作用。历经近十年的推广普及,通过实践证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运行过程中,遵循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级资金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从事代理记账服务的机构专业能力强,能为村集体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会计服务。在乡镇的直接监督下,乡镇政府可以深入到农村集体经济活动中,利用其熟悉各项支农优惠政策的优势,对村集体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保障各项支农优惠政策落地;整合各村零散资源,统一謀划、统一实施,减少因分散实施带来的重复性浪费,促进资源优化和合理配置;从财务监督层面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了限制,有效地防止村级经费出现奢侈浪费,虚列开支、贪污挪用等违纪现象的发生;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各村日常运行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求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提高资金的支付效率,保障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对村级财务开设资金专户、设置统一账簿等做法,有利于破解农村财务中出现的“乱账”现象,促进村级财务办理有序化。
  二、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机遇,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村级财务管理应主动适应变革趋势,主动作为。
  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性循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乡村振兴是未来新旧动能转换的主战场之一,乡村振兴涉及方方面面,不仅有第一产业农业方面,也包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经营制度改革,对推进规模经营的发展产生了积极效果,数字经济的兴起,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共享农业和创意农业等为代表的农业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村将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板块和力量。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带农村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城镇化进程比欠发达地区快,产业结构更为复杂,双方资金来源途径也存在较大差异。财务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核心,渗透和贯穿整个经济活动,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性循环。事实证明,经济发达地区当地财政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视度和管理要求较高,因此对村级委托代理服务的接受度更高,应用性更普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的管控更具成效。   推动农村法制化进程,需要持续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随着农业与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支农资金快速增长,仅脱贫攻坚这本账,2018年,全国扶贫支出达4770亿元,增长46.6%,比2017年多了将近1600亿元。资金管理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村级财务管理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成效,不仅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至关重要。但就目前的管理现状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经济业务的实施都需经报上级乡(镇)批准,每笔经费,无论是专项资金还是自有资金,都要经过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前往代理记账中心报销。从监管角度,这样的财务管理模式对村集体组织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国家层面开展反腐工作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从法律角度,这样的监管存在越权的嫌疑。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法人,在资金的使用,特别是自有资金的使用上,应享有充分的自主使用权。在农村法制化进程中,如何找准公权力和村民自治权力之间的平衡点,防止公权力向下扩张过大,僭越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资产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导致村民自治权力的弱化,阻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持续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提出了新要求。
  强化会计管理方法与手段创新,应对数字化时代下的财务转型。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发展数字农业农村和智慧农业的提出,将会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更为影响深远的变化。然而自2005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以来,过去的十几年间,巨大变革并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信息的披露产生任何影响,传统经济模式下会计信息为决策提供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功能正在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应新经济,需要强化会计管理方法与手段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应该进一步拓宽思维、更新理念,做好数字化时代下的财务转型,从财务战略管理的高度为财务转型提供顶层设计理念,为长远目标的实现构建牢固基础,现阶段应从会计核算全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建设方案着手,实现财务流程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
  三、提升财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实现路径
  完善会计核算全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提高财务事务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现有会计处理流程进行梳理,以专业、独立的审视角度贯穿日常作业,防范财务漏洞,对传统流程进行标准化、协同化、定制化改造,突出規则内控化,运行扁平化。结合单位实际,从审批环节、单据流转环节、付款环节、账务处理环节等方面对流程进行优化,落实各环节签批责任,完善监督机制。
  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体系,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协调各方的利益,形成既能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又能充分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这种安排和约束机制在农村经济组织治理结构中,会计是联结权力和利益的纽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要取得好的效果,关键要看委托方和代理方信息掌握的程度,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以使利益各方掌握更多的信息。
  借力信息化新技术,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技术规范。随着会计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大数据更多地应用于财务工作,强化信息披露、创新会计管理手段。通过整合农村会计核算、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数据源,建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平台,搭建以乡镇为监督主体、村为服务节点和公开节点的农村财务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和云端服务器实现线上审批和报账,减少因财务审批和报销造成的不必要时间花费,利用大数据对进行经济业务的事后财务公开,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效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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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刘玉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解读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国农业会计,20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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