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机构转型升级的监管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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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鞠馨莹 高杨俊
摘 要:金融科技(Fintech)的蓬勃发展正极大影响金融市场格局,快速驱动金融服务创新和变革,对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创新手段提出更高要求。本文基于雄安新区金融科技发展和监管现状,结合金融科技监管面临的问题,提出设立金融监管机构、构建以金融信息安全为核心的监管综合体系、打造市场化差异化监管功能体系以及健全金融科技发展保障体系等建议。
关键词:雄安新区;金融科技;金融监管
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得原本传统的各行各业愈发需要科技的力量予以支持和融合,金融业同样也不例外。多个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就全球范围的金融科技创新草拟了多份报告,这其中包括了在国际范围内重要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多个金融科技单位出具了不少报告,提出了诸多全新的金融科技理念。金融科技将会在全球范围内对经济发展起到影响,开启新的金融篇章。
将金融和科技通过组合,从而产生新的应用、流程、产品及业务模式,达到对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提供更多可行性方案、方式,乃至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一定影响。这个金融科技的概念曾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的《金融科技的描述与分析框架报告》中予以概述。
從当前的技术水平和发展速度来看,在国际上,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目前处于较为前部的位置。随着金融科技对整个金融业的影响,金融监管业随之正在被金融科技所改变。中外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相关言论。在2018年,道格拉斯·阿纳,亚诺什·巴伯斯等人在发表意见中表达了自我观点,在未来,通过新兴科技杠杆化将未来金融监管概念化才是真正正确的转型方向,对于监管者,保障数据的安全使用,及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将愈发重要,监管将越来越谨慎,且主要方向将汇集在运算法则的合理合规性上,金融稳定性也将有赖于信息网络及数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国内学者胡文锦、曹艳姣和金瑞庭提出,站在新的时代,我们在秉承风险底线的同时,对金融科技持有包容心。我们应该不断地完备和优化传统监管体系,促使其与不断创新的金融科技同步发展起来。应该借助于科技手段,促进行业之间、市场之间、地区之间的通力协作,提升管理效率,优化监管水准。同时搭建出“监管沙盒”模式,作为监管科技的进一步补充。杨东提出观点,现代的经济会逐步实现数字化经济,接下来应该逐步地改革创新金融监管体系,借助于科技的方式,促使金融监管的模式和维度更加多元化,基于此,未来的监管机制应该以数据驱动为导向,使得整体的监管机制应该是平等化、智能化动态以及试点性的监管沙箱同步等多样化的监管机制同步实现,从而探索出新的金融监管。
本文选取了雄安新区为研究对象,以《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作为相关的理论依据,并且选择雄安新区设立人民银行机构作为研讨对象,促使创建的金融监管体制,着眼于相关资料,剖析现阶段雄安新区的金融科技发展的状况以及存在监管难题,提出可行性措施推进雄安新区的科技发展的同时,提升监管水平。
一、金融科技发展概述
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看,金融科技可以分为两种概念。狭义地讲,金融科技是指金融机构运用目前前沿的科学技术(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以提高金融行业的现有服务水平和能力。从广义上分析金融科技是指,在金融中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及进一步完备金融配置,甚至可以延伸至形成新的金融业态。举例来讲,从现阶段看,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征信、互联网财富管理以及数字货币等,都应该归属于该类目范畴。
实际上,科学技术发展带给金融业改变的历史由来已久,并不是当前提出的新概念。从本质上说,金融也归属于商业范畴,因此要求其需逐步优化完善在市场信息、竞争以及成本等方面的相关标准,这与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不谋而合,这反映了科技在金融中应用的必然性。伴随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对金融本身的特性认知也会随着层出不穷的新理念而得以改变,并且金融也会在这些新理念的推动下有了质的提升。
选取金融科技作为分析对象,立足于金融行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入程度进行分析,其发展从一开始的信息化进步发展到功能化,现在发展到智能化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这阶段的金融科技1.0阶段带有信息化特征,以金融IT化为代表。金融机构有效应用计算机完成金融业务办理,使得金融业务具有自动化和电子化特征。这阶段的金融机构中的信贷、综合业务以及清算业务系统,借助于IT升级实现了金融IT化,我们可从网上查到可上网的相关信息。数据在第一阶段得到了有效的积累。
第二阶段:这阶段以功能化为主要特征的金融科技2.0阶段,金融具有显著的互联网特征。基于第一阶段的成果,金融行业通过IT技术的使用,得到了一定的成效,各类金融业务线上平台层出不穷,不仅仅沉淀积累了诸多的金融信息,同时也实现了金融信息流动共享。
第三阶段:金融科技3.0阶段具有智能化特性,融入了前沿技术。积极方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带来了有效的客观优势,越来越多的机构引入了这项技术,依托于前沿技术的优势,采集金融信息、定价风险、决策投融资等得以优化升级,整合数据资源,数据资源也饿逐步显露其外溢性的优势。
二、雄安新区金融科技发展及监管现状
1.金融资源在新区的迅速汇集
2019年,金融岛项目在雄安新区启动,该计划为“河北省雄安新区2019年十大工程项目”之一,指挥部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对于雄安新区而言,2019年具有特殊意义,不少金融机构和银行纷纷入驻雄安,建设规模庞大,对未来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截止目前,雄安新区已拥有中、农、工、建、交、光大六家商业银行的分行,同时不少金融机构也开始逐步入驻,从整个新区的金融机构分布可知,不仅仅有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等机构,还有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公司,整个新区的金融行业网点超过了一百六十个,从业人员也接近了2500人,整个行业队伍正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2.金融科技合作机制逐渐多元
雄安新区成立和建设不久,由雄安新区管委会倡议并成立了“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这有赖于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新区的金融科技在诸多金融、政府、学术、各个产业、媒体的通力合作下,有条不紊地规划和建设,同时在包括京东、百度、腾讯等的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积极投入研发下,新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产业融合、技术融合,这有利于雄安新区的发展,有利于新区在未来成为引领其他城市的模范。
3.新区金融科技布局积极展开
雄安新区在政策上的扶持,新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金融结构,创办子公司或者实验室研究,把其作为未来金融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未来更好地服务新区建设,以全资的方式在新区成立了工银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新区搭建了“工银雄安数字金融实验室”,为智慧化和数字化雄安埋下伏笔。
4.金融科技产品的持续创新迭代
为了提升金融水平,提升服务水准,满足更多的客户所需,新区的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之间不断地对接优化,确保对旗下金融科技产品正在进行持续创新和不斷迭代。比如,中国农业银行从雄安新区是实际出发,创建了金融服务工作组不能够拟定《雄安新区全面金融服务方案》,在新区的“千年秀林”以及土地补偿的核心业务中,有效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而提升业务水准。
三、金融科技监管面临的问题
1.数据信息保护不健全
新区成立时间尚短,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金融机构在客户信息和数据隐私保护方面,仍存在较大的信息泄露风险,金融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仍存在漏洞,例如数据随意共享、个人信息被滥用等现象时有发生。从实际处理隐私泄露相关的纠纷可知,不仅仅投诉无门,而且取证、查处和最后的赔偿等方面人存在诸多问题,隐私数据泄露后的追责问题仍是一个较大的难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健全的数据保护机制来予以监管。
2.风险机构处置难度大
从现阶段的金融科技发展出发,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情况可知,虽然说以金融中央事权为大前提,并且在金融监管中,把“两非”领域和“7+4”类机构归属其中,但是因为互联网的共享和开放性特征,使得金融违约风险处于无序流动的情况下,金融维稳堪忧。传统金融机构因其自身科技化水平业务能力所限,而且金融监管部门在面对诸多此消彼长的非法金融机构,很难监管到位,也没办法完全打压诸多诈骗以及非法集资的等非法活动。
3.监管科技与被监管科技不匹配
监管部门很难与时俱进跟上快速发展的金融科技,监管难度更大。相较于金融科技的尖端机构而言,监管部门在技术和人力两方面存在诸多不足,而且在安全,稳定、成本等方面的投入也稍显不足,这形成监管与被监管的不匹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监管的难度更甚,应该把这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
四、对策
从雄安地区地理位置上看,距离北京的直线距离为105公里,因此对于北京而言,从政治层面上看,其起到了集中疏解了非首都功能。其也因此成为京津冀未来发展的新平台,是未来金融科技业发展的一个新选择。但新区的金融科技和上海、深圳等大都市很不一样,其不具备丰富的金融资源,需要从头做起,从基础谋划开始寻求发展,避免野蛮生长的金融乱象,以高要求严质量的金融科技交上高分的答卷。雄安新区为了更匹配金融科技发展,创建出与之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始终秉承“1+4+26”规划体系和“1+N”政策体系的前提下,拟定以下措施:
1.设立完善新区金融监管机构
人民银行为了优化创新新区综合性、功能性金融监管体制,确保其发展效率更高,稳定性更强,人民银行应该起到带头的作用,把高级别分支机构设立在雄安新区并搭建出综合性金融监管体系,结合国际规则,搭建出金融监管框架。
2.构建以金融信息安全为核心的监管综合体系
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多方面,依托于金融科技通力合作,定期发布发展报告,以共享的姿态促进新区的发展,以保障信息数据安全为核心,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技术尽快落地,确保新区机构和人员能够在健康、社保、工商、卫生、金融等更多方面得到更多的惠益。尽快将信息安全等难题实现标准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雄安金融科技的信息中枢。
3.打造市场化差异化监管功能体系
为疏解金融非首都功能,吸引金融机构在新区的布局,在充分尊重金融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在监管市场过程中,创建出相应的系统区别监管金融科技。在监管高端的金融市场过程中,结合国际先进发展理念,有效地运用开放性资金的技术手段结合金融科技优势,创建出监管机制进行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端金融市场的过程中,为确保每一个金融消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吸引到更多的投融资,满足新区发展需求,依托于金融科技,创建出更为高效、公开的监管机制。在管理低端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推进惠普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应该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普惠性,深入引导,确保监管更富有包容性。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阿纳,亚诺什·巴伯斯,罗斯·伯克利.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及对金融监管的重新定义[J].国际金融,2018(8).
[2]胡文锦,曹艳姣,金瑞庭.金融科技监管的若干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18(7)下.
[3]杨东.监管科技:金融科技的监管挑战与维度构建[J].中国社会科学,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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