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部分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的分析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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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栋
摘要: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自2008年设立和实施以来,为实验室的运行提供了持续稳定支持,各相关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项经费实施工作。本文在调研各高校实施工作以及经费执行进度的基础上,分析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别从管理部门和高校两个层面提出工作建议,为下一步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帮助。
关键词: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 实施工作 执行情况 困难和问题 工作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于2008年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的设立和实施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了持续稳定支持,对推动重点实验室在主要研究方向上开展创新性的自主研究和自由探索、吸引优秀年轻人才和对外开放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促进了实验室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面提升。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专项经费的实施情况、执行进度和具体效果,帮助管理决策部门和相关高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笔者面向有关高校对专项经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分析情况总结如下:
1 专项经费执行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对象涉及47所高校、12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合建),调研内容主要包括:2008-2010年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
根据调研结果,截至2011年上半年,各高校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较好,平均执行率为81.17%,其中专项资金执行率为100%的重点实验室有7个,执行率在90%以上的实验室有43个,执行率在70%以上的实验室有100个。
2 专项经费实施基本情况
相关高校自获得专项经费支持以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专项经费的使用、组织与实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引导并全力推进专项经费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2.1 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所调研高校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组织管理模式,基本保证了专款专用。有些学校为加强管理,专门成立了校级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管理部门,并形成了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据统计,40%的高校成立了校级专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专项资金实施的重大问题,组长多由校级领导担任,成员由科技、人事、财务、资产、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70%以上的学校将科技处作为牵头部门,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2 明确经费使用,规范管理监督。为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各相关高校根据科技部要求和财政部下拨的年度专项经费指标,将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用途分类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制订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和运行的经费支出计划,同时,优化经费管理模式,加强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机制。在实践中,各高校形成了符合各自特点、灵活多样的具体做法,例如,北京大学专项经费的重大支出必须经过教授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经费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专家咨询组监督与评估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促进提升了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2.3 合理设置项目类别,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关高校根据各类专项经费的建设内容及目标进行项目设置和资金分配,并制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和经费实施办法,以发挥专项资金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设备购置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例如,北京科技大学通过设置自主研究项目支持有潜力科研人员开展持续深入的基础性和交叉新兴学科研究,并以此为种子基金推动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和承担;北京理工大学定期通过信函和网站向国内外发布开放课题指南,积极鼓励相关研究领域人员共同开展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南京农业大学将专项经费的60%用于设立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系统性研究的固定化支持自主研究课题上,促进了人才团队的培育和成果的持续、稳定产出。
2.4 强化使用效率,注重绩效评估。专项资金使用“零余额”的账户管理方式,这给高校经费管理带来难度和挑战的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财务管理带来了机遇。所调研高校高度重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在充分讨论和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经费使用额度和经费支出预算,明确各项经费使用的责任、验收和审计主体,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经费执行效率,确保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同时,为加快执行进度,重点实验室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经费的使用。例如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与实验室按月整理经费使用状况并形成明细表,定期通报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与实验室经费使用责任人,以方便随时掌握经费的执行进度和状况。东南大学定期通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对使用进度较慢的责任人分阶段及时提醒并实行负责人约谈制,确保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复旦大学定期对于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于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北京理工大学与课题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办公室人员按月督促和提醒加快经费的使用和验收报账。
3 存在的问题
在具体实施中,多数高校严格依照科技部制订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完成科学研究任务、促进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为目的,按照有利于学校教育与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学校办学资源的效益发挥、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实施,基本做到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但是,由于专项经费的实施时间较短,在具体实施思路和方式上缺乏一定的借鉴经验,导致在专项资金实施工作上存在的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3.1 专项资金的拨付时间与实际使用存在矛盾。由于专项资金采用“零余额”管理模式,经费使用时效性强,而不同类型项目或课题需根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支出,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项目或课题经费的支出进度可能与经费计划支出不一致,容易导致突击盲目花钱的现象。
3.2 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管理不够合理。目前,部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进行招投标,持续时间较长,同时,对于分期付款的仪器设备,依照合同约定未支付尾款的,无法进行设备报账,影响经费执行进度。
3.3 开放性课题经费使用方式有待改进。实验室设置的开放课题由非实验室人员承担,课题负责人有不少非本校或者外省市科研人员,而按照现行规定课题经费不能外拨至承担人所在单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开放课题经费使用和报销存在困难,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
3.4 部分学科更新设备需要不能够及时满足。部分学科(如生命、信息等)发展速度较快,对实验设备更新的需要较为强烈,但是,现有相关管理办法只允许每年提交一次设备购置或更新申请,限制了上述学科的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需求。
4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专项经费的实施主体分为两个层次,财政部、教育部作为宏观管理主体承担制定政策、分类指导和进行绩效评价的职责,各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作为具体实施和管理的主体承担着微观管理、自我评价和基层创新的职责。如何进一步提高两个主体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实施水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进一步做好专项经费实施工作的重要课题。针对两个主体承担职责和具体分工的不同,笔者分别提出如下建议:
4.1 针对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建议
4.1.1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拨款方式。由于专项经费按照“零余额”方式管理,在每年的年底经费要使用完毕,而距离下一年度拨款还有一段时间,因此给实验室的工作带来了一些不便。建议部分经费可跨年度使用,适当延长其中少部分经费的使用期限,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同时,为适应快速发展学科(如生命、信息)实验设备更新的需要,建议在一个评估周期内做两次设备购置的申报工作。
4.1.2 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边界和范围。目前,依托单位和多数实验室均参照国家基础类纵向科研项目的支出比例来使用,造成经费实际使用与目标实现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既能突出专项资金的导向性,同时明确经费使用的若干边界和范围,以利于实验室健康持续的发展,提高专项资金效益。
4.1.3 改进专项资金外拨机制,促进学术资源共享。根据科技部对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开放课题经费不能下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这大大增加了课题负责人用于经费核算的时间和物力成本,建议将用于开放课题的经费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分批划拨到开放基金承担者所在单位,降低经费使用和核算的难度和成本,提高设备和资源的开放共享率。
4.1.4 增加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培养和引进水平。为引导并保障科研人员安心基础研究工作,吸引年轻科技人员投身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建议适当提高人员经费比例或设立专门人才培养和引进基金,鼓励部分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进行自主性探索,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的研究学者在实验室从事开放课题研究,为实验室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4.2 针对相关高校的建议
4.2.1 完善专项资金的体系化建设。目前,国家对学校创新能力建设的投入主要由“985”工程、“211”工程、“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等国拨资金组成,是提升高校学科创新水平、科研综合创新能力、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学校整体条件的经济来源。上述专项资金建设内容互为条件和基础,相辅相承,密不可分,是一个有机统一的建设体系,不能割裂单独发展。各相关高校应根据各专项的建设内容和目标,从学校战略发展全局的角度进行总体规划,统筹配置,不断完善现有经费管理体制,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使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办学能力和效益上水平。
4.2.2 加强以科研基地为核心的科研创新能力一体化建设。专项经费的设立归根结底是用于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相关高校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是学校自主创新体系的重点组成部分,也是汇聚大项目、大团队、大成果的重要载体,如何真正发挥其作用,形成领军人才――科研团队――重大项目――创新基地一体化建设格局,对于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综合发展水平至关重要。目前,各高校在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的稳定支持外,应为对接国家重大需求,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总体布局进行战略谋划,重点考虑充分利用专项经费,资助有潜力、并与“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的研究方向,加大扶持力度,筑就高校新的科技高峰。
4.2.3 加大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人才是科学研究的关键,专项经费设立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用于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具有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各学校应制定灵活有效的培养和引进人才的机制,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更要侧重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资助,建立公平、合理、有效的人才评估体系,在实验室范围内设立更多的有利于人才培养的科研项目,让青年教师有机会、有能力在科学道路上健康发展。
4.2.4 加大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培育力度。各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学科和科研特点,对部门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调整和完善,更要凸显重点学科布局和发展,重点支持前瞻性创新性的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加大问题导向类项目的培育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和科研发展相对接,培育一批原创性科学研究项目和研究队伍。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光明日报,2006-
02-10.
[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 531号,2008-12-26.
[3]苏丁丁,熊兴耀,程鹏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现状及思考.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6):88-91.
[4]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2011-07: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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