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耻感文化比较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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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菊与刀》一书从侧面深刻展示了日本的道德文化,本尼迪克特将其归结为“耻感文化”,从伦理学角度看,中日传统耻感理念都在于提出一个道德准则,意在规范两国人民的行为,不同之处在于实践路径上中国的耻感文化讲求“内省”,而日本的耻感理念讲求外在约束力。对两者文化进行比较,有助于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另一方来说,帮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文章章化,促进中日交流也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耻感文化;《菊与刀》;本尼迪克特;价值观
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一书中首次提出“耻感文化”,展示了二战后日本的道德面貌,中国的传统道德在规范人方面也落脚到“明荣知耻”上。日本的耻感文化是一种照镜子似的文化,日本人的羞耻感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所讲的荣辱观,耻感文化从侧面反映他们对“名誉的情理”认识。中国传统文化所讲的荣辱观最后可以落脚到“仁”的认识。将中日耻感文化拿出来,也是为了进一步进行中国的德育建设。
一、中国传统“耻 ”文化与日本“耻感文化”主要内涵不同
(一)“忠孝”发于心,表于行
作为儒家道德思想的基础,仁是一切道德的前提,包含了“忠”、“孝”、“礼”等广泛的道德观念。《论语 ·阳货》写道:宰我曾问孔子“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宰我嫌服丧三年太久,想改为服丧一年,孔子认为宰我的这种行为不仁不孝:“子曰 :予之不仁也!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在中国家庭,子女对于长辈恪守孝道主要是基于内心对长辈生而养、养而教的感激之情,而不是长辈的等级权威。若父母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都被看作是父母的羞耻之事,是不“仁”的行为,人们多有指责,子女对这样的父母不尽孝也为人所接受。
(二)“忠孝”仅是义务的体现
“仁在日本是被排斥在伦理体系之外的德目,丧失了它在中国伦理体系所具有的崇高地位”,“即使身居高位也不是必需要具备的道德了”,是“份外的事 ”而非 “必需”的事。论及日本在中世纪为何未引进中国“仁”这一崇高伦理观念与传统,日本学者朝和贯一认为 :中国传统“仁”的观点是明显与日本天皇制相悖的。甚至,在日本国民眼中,“行仁义”类似地痞流氓间所谓的“江湖义气”。在日本,“忠”即是对天皇的忠诚, 是对神格的天皇的无条件服从。众所周知,天皇在日本人眼里就像基督徒看待耶稣一样,是神格的,天皇传达出的信息对于日本人来讲不是什么所谓“圣旨”而是“神谕”。对于“孝”的认知,日本人也有着自己的特点。首先,日本人奉“孝道”的根本动机是报恩。换句话说也就是义务的履行。另一方面,孝也是等级制的反映。日本的孝道义务只限于活着的人。《菊与刀》提到,恩情在日本人心中是一种复杂的、交织在繁琐的社会关系网中的、可与“金钱债务”和“合同履行”相类比的义务。日本对“孝”的理解,几乎是可以等价于对债务的理解。
二、中国传统“耻”文化与日本“耻感文化”主要特征不同
(一)内省以促人心
不论是中国传统“耻”文化,还是日本“耻感文化”,其主要特征都可从“内省”和“外辱”两个方面分析。“内省”,即人们对“耻辱”侧重在认知、领悟,进而“自觉”、“自律”从而避免羞耻之事发生。所谓“耻感文化”之“外辱”,即人们对“耻感文化”侧重于外部作用,看作是一种他律性的道德,在《菊与刀》中,作者始终强调日本人民无时无刻不需要一个“旁观的自我”。这个“旁观的自我”集中反映了外在约束力的作用。中国传统“耻”文化 ,强调“内省”而知耻 。“正己而正人”,先“善其身”而再“善天下”(《孟子 ·尽心上 》)。古代人强调“修身即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们为人处世更多多考虑是否与内心世界的道德范式相吻合,做合格的“天民”和“子民”。其次才考虑对于自己的看法。在中国传统“耻”文化下,一个人努力修炼自己品行的目的,不是因为这样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名誉,即修身并不是为了博得人们的赞许,而是一种内在文化的本质要求,这个过程是在自觉中完成的。
(二)外辱以显自重
在《菊与刀》的描述中,“别人的评价”成为“日本人人格塑造的主要动力 ”, 他们眼中的人生存在价值完全依赖他人对自己的承认,书中写到:“日本人持久不变的目标是名誉,这是博得普遍尊敬的必要条件。至于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使用手段则根据情况而决定取舍。”在本尼迪克特笔下,日本国民是一个“极端自尊,在乎名誉,害怕失败、被辱和讥笑”的民族。即便是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日本人也要求不能表现出丑态,因为那将是被人耻笑的一幕。“对名分的情理”,是日本整个民族特别重视名誉,在公共场合要维护自己的名誉显得尤其重要。正如本尼迪克特所写的:“在有的民族中,名誉的含义就是按照自己心中的理想自我而生活,这里,即使恶行不被人所发觉,自己也会有罪恶感”不同于中国之处在于内省,使我们无论处于何种环境都会注意自己的言行,而日本民众只要没有外人指责,即使做了恶的行为,也不会感到羞耻。
三、中国传统“耻”文化与日本“耻感文化”形成方式不同
(一)中国传统耻文化强调内在式发展
在《六書总要》中提到:“耻,从心耳,会意,取闻过自愧之意。凡人心惭,则耳热面赤,是其验也。”意在强调知耻的重要性,培养人的耻感意意识。统计文献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在《论语》中,先后16次提到“耻”。中国耻感文化是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
中国耻感文化发展追溯到先秦时期,当时有这样一则典故,子贡问孔子成为 “士”的标准是什么,孔子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孔子的思想注重个人人格的塑造,个人人格的塑造最终归结为自身知耻心的培养。《论语》是研究耻感文化的典范,孟子在此基础上,提出耻辱心是人的本性 。“四端”中提炼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虽然,从人性论角度出发寻找“耻文化”的本体具有抽象人性论色彩,但对于彰显人的善性、培养荣辱心具有积极作用。经过历朝历代学者的挖掘,在“耻”文化基础上,“仁”、“忠”、“孝”、“礼”等理论实体孕育而生,使 “知耻”、 “贵耻”的理念,烙印在中国的国民性中。 (二)日本强调外在约束力
《菊与刀》对日本“耻感文化”的形成特点进行精辟的阐述。日本是一个高度自律的民族,究其根本离不开一套完整系统的道德体系。作者笔下的“耻感文化”的形成历程,是通过汲取外来形式而形成逐渐适应自身内涵的本土化的制度规范,从而形成“耻感文化”。当然,日本的社会环境不同于中国,不可能完全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复制以取代其等级制度的制度范式及生活方式,既不可能形成中国那种把人的身份、职业归纳到一个庞大宗族之中的宗族制度,也不可能形成中国传统“耻文化”文化下的“仁”、“忠”、“孝”等伦理内容。日本在其等级制度下孕育形成的“耻感文化”内涵,支持着其等级制度不断加强;“耻感文化”内涵,在其等级制度下不断深化,两者相互依存,相得益彰 。
四、中国传统“耻”文化与日本“耻感文化”培养方式不同
(一)倒U型曲线,多于教导
一种文化思维,往往在一个人的少儿时期就有了雏形。在这一阶段,社会对于每一个体的培养思想会体现在相应的培养方式中。在中国传统“耻”文化下孕育出的儿童培养思想及方式,是沿着一种渐进的曲线发展的。孩子自出生起,就要接受长辈的教导,父母会对孩子提出种种要求,并不因孩子好坏而改变。学校是一个竞争的场所,通过考试的方式来检验学生的学习能力,做的不好的学生会受到批评。中国目前的教育是批评与鼓励相结合,在对孩子的激励方面,家长以正面激励的方法教导孩子而很少讽刺孩子,因为中国人觉得讽刺自己的孩子将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在这种培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在年幼时就会明白一些道理,了解自己将肩负的某些责任。
(二)U型曲线,多于“嘲讽”
本尼迪克特将日本的培养路线与美国进行比较则告诉世人,日本人对于孩子的培养走的是U字型曲线, 婴幼儿与老年人同样享受着极大的道德自由,不必为羞耻和名誉而烦恼。只有中年,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约束。在这种环境下造就了日本人特有的双重性格。幼儿时期的日本孩子会集家庭宠爱于一身,然而,父母也会不知不觉中将“嘲讽教育”渗透其中,为以后青年少时期的教育方式做好铺垫。当孩子哭闹时,大人们便会说“看那个小孩就不哭”。在这种嘲讽之下,使日本孩子逐渐养成了“自重的性格”,具有很强的自我否定感、羞耻感,会对周围任何事充满戒心,谨慎的判断是否将使自己蒙受羞耻。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理解,“知耻”,并不是把明辨善恶作为生活准绳,而是迎合世人的期望,避免让世人失望。
总而言之,无论是以“自省”的方式加强自身修养的中国式“耻感文化”,还是“外辱”以擦去身上“锈迹”的日本式“耻感文化”,都意在强调自我负责的重要性。对于当代大学生“明荣知耻”,做到道德自律与道德他律相结合,以促进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1] 鲁思·本尼迪克特.呂万和,熊万达等译.菊与刀---日本文化的类型[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
[2]孙庆忠,丁若沙.东方传统耻文化下的中日差异[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8(05).
[3]许兰,郝长墀.“<论语>中‘耻’字小议”[J].伦理学研究,2006(01).
作者简介:庞晓婷(1993- ),女,汉族,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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