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户籍档案管理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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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针对大数据背景下户籍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从传统管制型到现代服务型的模式转换,并从树立全面大数据理念、加强大数据人才培养、加大户籍档案工作顶层设计、提升户籍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提供户籍档案门户平台服务和创新户籍档案个性化服务等方面进行路径设计,以期达到户籍档案利用一站式服务和区域通办的目的。
关键词:大数据;户籍档案;管理;路径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manage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proposes to use big data technology to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raditional regulation to modern service model, and to design paths by establishing comprehensive big data concept, strengthening the training of big data talents, increasing the design of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top level, improving informatization level of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management, providing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portal platform service and innovating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personalized service.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using one-stop service and regional communication for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Keywords: Big Data;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rchive; Management; Path
1 背景及緣起
古往今来,户籍制度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其中户籍档案扮演着信息中枢的角色。传统等级官僚体制下,户籍档案作为国家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静态性和滞后性。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治理将从封闭走向开放、从静态走向流动、从精细走向精准、从单向度走向协同。[1]
此外,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了人口的流动,致使数量和范围急剧扩大。社会环境的变化,势必会给户籍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机遇和挑战。户籍档案管理有了新理念、新技术的支撑,其发展大有可为,在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的基础上,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便进一步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由此,开展大数据背景下户籍档案管理路径探索显得尤为必要。
2 基于大数据背景的户籍档案管理路径
2.1 树立全面大数据理念。正确认知大数据概念及其价值。大数据是指大小超出了典型数据库软件工具收集、存储、管理和分析能力的数据集[2],具有大量、高速、多样、低价值密度、真实性特点。从中看出,大数据之大,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而且更体现在其价值上。开放性、共享性、平等性、去中心性及时效性是大数据的基本价值诉求,这与服务型户籍档案管理模式的内涵相契合。
用大数据理念认识户籍档案工作。大数据背景下户籍档案管理,不是将大数据技术与户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简单的物理叠加,而是充分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运用大数据价值理念和技术来促进户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变革和发展,在保障决策科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众满意度方面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大数据时代,档案工作正在经历从档案资源分散利用到联网共享的变革过程。[3]在大数据时代户籍档案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做好纸质档案的收集,还要利用大数据技术根据数据类型、用途、领域,科学地收集有价值的户籍档案电子信息。同时,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好预测和主动推送,为户籍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2.2 加强大数据人才的培养。在大数据环境下,户籍档案管理人才的培养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既要懂得大数据技术,又要精通户籍档案的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将二者融合,促进户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在培养方式上,可以采取人才引进、合作培养、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
警察招录中,注重人才储备,适度考虑计算机科学、数学、统计学等专业方面人才的引进。在新招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中植入档案管理内容,让他们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个初步的了解。公安机关可以和地方院校或者警察高校开展深度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的形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相应的课程和开发教学内容,培养复合型人才。还可以采用“政用产学研”方式引导公安大数据的创新研发工作。
2.3 加大户籍档案工作顶层设计
2.3.1 制度的远景安排。在构建制度的远景安排时,需要走出一个误区,即有些学者认为档案法规的修订,尤其是《档案法》的修订需要有对某一类具体专业档案的针对性规定。“在《档案法》中,对属于专门档案门类的户籍档案并没有明确的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定。”[4]
下面,笔者将重点探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代表的规章修订完善,来分析大数据背景下户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路径。
根据《条例》规定,虽然公安机关主管户口登记工作,但是乡、镇人民委员会,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也具有一定的户籍管理权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户籍管理机制分散、不规范的现象,户籍档案也不同程度分散在各个相关单位中,这不符合大数据价值诉求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理念。传统户籍管理工作中,便于查询、统计的管理机制,无法满足人口大量流动状态下的户籍管理工作,户籍档案管理也随之受到影响。[5] 因此,需要适时修订《条例》,创新管理机制,促使户籍管理从分散走向统一。具体来说,应明确公安机关集中统一管理户籍工作,所有户籍档案信息应通过信息化手段上传到公安档案信息查询系统。
《办法》与传统“义务为本”的管制型模式相适应,滞后于大数据时代的服务型户籍档案管理模式要求。传统模式下,“公安机关作为户籍档案管理的主体,在官僚组织体制下主要采取自上至下的行政手段,管理过程较为封闭、静态,户籍档案管理的信息供给也由于信息更新的不及时、各层级及各部门信息传递的不顺畅而不全面且效率低下,所提供的服务也是难以凸显差异性的批量生产模式下的同质性单一产品”。[6]
鉴于此,《办法》的修订须体现以人为本,收集、管理、利用条款的修订应注重强调技术为人服务的核心理念。
2.3.2 制度的现实设计。法规的修订,涉及的部门较多,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时间跨度大。因此,在宏观上着眼法规修订的同时,也要在微观上做好现实制度的设计,以便更好地指导当前户籍档案管理工作。在微观上,笔者认为需要着重协同发展机制的构建。
大数据的开放性和共享性要求实现户籍档案信息共享,避免信息的分散及独享。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导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多部门参与的户籍档案管理协同发展机制,以此来规范数据管理,达到一站式服务和区域通办的效果。
2.4 提升户籍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统一平台。构建统一的公安档案信息公共数据基础平台和交换体系,制定专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户籍档案大数据标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接口标准等。
共建共享。搭建或利用现有的共享平台,“将存放在市公安局档案室、市档案馆、各派出所和办证中心公安窗口的户籍档案实现共享”,[7]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用。
智能采集。不仅要做好传统材料的收集,还要顺应形势,做好视听资料、利用信息、网络社交媒体等有关数据的收集工作。
开展存量纸质户籍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在存量数字化的同时,做好增量户籍档案的及时数字化和电子数据收集、导入工作,确保户籍档案信息始终处于最新状态。
2.5 户籍档案门户平台安全服务。大数据时代户籍档案管理工作离不开网络的支撑,网络的开放性就决定了其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包括户籍档案信息安全、利用者信息安全等。
因此,在提供戶籍档案便民利用的同时,也需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利用者资料保护工作,做到数据传递、使用和利用者个人隐私信息的绝对安全。
2.6 创新户籍档案个性化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不同人群的户籍档案利用需求,为利用者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走向精细化、人性化、个性化的智能推送服务。通过构建高度智能化的公共网络参与平台,采集公安部门创建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信箱等互动平台的民意社情信息。
据此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掌握不同利用者的户籍档案信息需求,选择符合利用者需求的资源为其提供智能推送服务。
此外,户籍档案管理部门还可以充分利用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和网站开放行业数据,包含户籍档案管理部门现有的全部可开放的档案信息和资源,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站浏览服务,让利用者实时获取自己需要的户籍档案信息。
参考文献:
[1]陈潭.大数据驱动社会治理的创新转向[J].行政论坛,2016(6):1-5.
[2]Bill Franks.驾驭大数据[M].黄海,车皓阳,王悦,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
[3]向立文,李培杰.档案部门实施档案大数据战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J].浙江档案,2018(10):10-12.
[4]仲杰.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户籍档案管理[J].档案,2014(12):49-51.
[5]姚路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档案管理研究[J].黑龙江科学,2019(9):72-73.
[6]王苏醒.大数据环境下服务型公安户籍档案管理模式构建研究——以W市公安智慧档案系统为例[J].电子政务,2017(11):81-90.
[7]陈小青.户籍档案规范化管理刍议[J].浙江档案,2018(8):65.
(作者单位:安徽农业大学档案馆 来稿日期: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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