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永久地种在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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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格 式
郑口,从行政区划上,隶属河北;然而,其通讯编制,却又常常划归山东。这种先天性的错垄,酿成了本地人讲外省话、山东礼仪规化河北行事的风俗。对于写作者来说,这种身首异处的尴尬,很容易造就一种与生俱来的双重视野,但同时又会滋生出一种永远的痛。
正是双面的生存,使我们进入苇子诗写的时候,既不能懈怠,又不能不抬头。抬头望去,不难发现:不远处,就有一个人,在平原上吆喝一声很幸福。这声吆喝,从上个世纪传至这个世纪,依然迷醉着不少躬耕在行行复行行的诗写者。当然,这声吆喝,不农民,也不小资,而是二者的混生。作为在同一块土地刨食的人,苇子对此事此物此腔此调,忽然感到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本地口音,不习惯的是发声方式以及声音里所携带的某种优越感。后来,经过不断的发声练习,苇子慢慢体觉到,这种优越感是诗写者的文化背景所致。他决计将其摒弃,把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事物举过头顶,让平原上的风不仅仅是跟着感觉走。“雨在这个时候下”,让苇子伺弄农活的时候,“一点也不吃力”,但他一直想把自己永久地种在地里。
“把我永久地种在地里”,之于苇子,既是一个梦,又是一种方向,更是其诗写成为乡土诗的重要前提。因为“需要爱的东西很多”,加之其“不想错过这个夜晚/不想错过遍野碧绿的季节”,苇子必须“回收自己飞翔了许久的翅膀”,必须选择裸奔。如今矫情的乡土诗十分流行,极大地伤害了那些背负青天朝下看的人,“总有这么一段时间要锁住欲 望/总有这么一段时间要忍住向阳的心”的吁求,于是在众多诗写者那里变得弥加珍贵。惟有回收翅膀,诗写者才能发现“羊的眼里有霜”,才能发现平原上的风掠过之后,“哪里干净哪里不干净”;惟有“裸奔”,诗写者才会体察到“背风的地方 /不一定没有阳光”,“冬天的狂风/将一粒草籽抛向远方/也不一定是磨难”。
伪乡土诗的主要特征,就是不肯把我永久地种在地里,背弃土地,并且将地里的庄稼和牲口视作苦难与生存的点缀。表面观诗写者的悲悯之心跃然纸上,实际上其洒下的泪水完全系大机器榨出的眼药水。反观苇子的诗写,其投入土地的决然,其面对土地的诚恳,粗陋的表象之下,始终埋藏着一颗质朴的内心。苇子的住所,前面是棉田,后面是鱼塘,知了和麻雀在他的卧室里,时常自由地穿梭。此情此景,即便你不是苇子,也不会将土地当做分行的装饰物。大地是有记忆的,大地最终会将它施舍的万物彻底收回。平原上的风之所以容易错垄,缘于爱漫过了一切。苇子为爱而动。所以直到今天,课余时间,他仍然不忘种种菜,喂喂狗,甚至养上一大堆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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