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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评价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侯新兰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培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形成独立能力的一门重要的教学实践课程,它在检验学生学习效果,锻炼学生实际能力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培养合格师资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完善的教育实习评价体系是音乐教育实习良性发展的必要工具。
  
  一、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评价现状
  
  尽管教育实习评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在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实习评价上,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评价内容上,过多地依赖学科知识,强化实习生对音乐教材知识点的分析、解读。忽视对知识内化、整合能力的评析。如在音乐教学评价过程中,有的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仅停留于对几堂课具体问题的指导,或者变成对实习生演唱、歌曲的即兴伴奏等专业基本功的考查,热衷于教学设计和常规教学形式的探讨,缺乏对中学音乐教育本质和对音乐课程标准下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理念的正确理解,对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现状不太了解,不能给实习生提供新信息、启发实习生的新思路,固守传统教学模式,没有创新’性。
  第二,评价主体上,以指导教师为主,忽视同学、学生、管理者的评价。由于高校普遍重视科研,轻视实习指导,在晋升职称时,会有科研的硬性指标而缺乏对实习指导的要求。有些指导教师认为,指导教育实习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廉价劳动。因此,指导教师缺乏工作积极性。表现为其一,在思想上对实习工作不太重视,如有资历的教师不愿意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年轻教师缺乏教学经验,示范性不足;有的教师连续带队实习,精力不佳,叫苦不迭、再三推迟。其二,高校对实习指导老师缺乏必要的培训。高师老师大部分毕业于师范院校,缺乏对音乐教育理念的学习,而师范院校教育专业依然沿用专业音乐院校的课程设置,在他们学习过程中只重视主修课而忽视对其它学科的学习,专业扎实,但基本功欠佳,因此,以指导教师为主体的评价模式,让对实习生的指导流于形式。
  第三,评价结果上,多是注重最后的结果,更注重横向比较,强调终结性评价结论,忽略个体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由于指导教师没有真正指导学生、了解学生的实习的成长过程,其评价也失去了其客观’性、真实性和激励性。不能很好地起到促进发展的作用。
  第四,评价手段上,多采用传统的纸笔方式,缺乏最新评价思想的技术和手段。评价指标单一,更多地关注共性与一般趋势,忽视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例如,大部分高校对实习的评价要求是:要求学生在实习结束后统一填写《高师音乐教育实习鉴定表》,实习指导教师和原任课教师、原班主任根据教育实习中,学生音乐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分别评定实习学生教学实习成绩、班主任实习成绩及社会调查成绩。评价方式采用百分制,其中教学实习成绩占60%,班主任实习成绩占30%,社会调查成绩占10%。教育实习总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这些评价内容和方式缺乏最新评价的思想和手段。
  
  二、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评价的原则
  
  我国高师教育实习评价之所以出现上述弊端,是因为评价原则出现了大的偏差,科学的评价体系、指标或者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评价原则。
  第一,综合性原则 无论是评价教学工作还是教育工作,学习工作还是管理工作,都应从整体着眼,涵盖教育评价体系和标准的各层面和各领域。对学生的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第二,激励性原则 由于实习生初上讲台,课堂教学缺乏经验,一般不要过高要求,应多以鼓励评价为主。最终使实习生有信心发扬特长和个性。指导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应该有意对实习生的教学特点和优点进行鼓励,避开不足之处,使其对未来音乐教育事业充满信心。
  第三,导向性原则 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音乐教育实习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教育实习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有利于促进音乐教学实践的发展。
  
  三、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有了原则的指导,内容确定就有了方向。音乐教育实习评价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贯穿于教育实习的整个过程,包括了见习阶段,音乐教学工作实习和教育工作实习的主体阶段,以及后期的总结阶段,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专业知识水平评价。学生经过三年的专业学习,一般地说应该具备歌唱的技能、乐器演奏的技能、识读乐谱的技能、创作的技能和指挥的技能。但由于学生入学时的功底不同和入学后努力程度的差别,其专业知识水平的差异性是相当大的。如那些专业知识比较扎实的,在讲授过程中可以基本不出现知识性错误。应该说,这是当教师的一条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有些实习生在授课过程中,也会出现范唱音不准、没有情感;钢琴伴奏找不准键盘;合唱不能指挥:能唱不能演奏;能演奏不能范唱等专业知识不扎实、结构单一的现象。
  二是教师基本功评价。作为一个教师,最起码要会说普通话,会写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还有板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机智等,都是当教师的基本功。
  三是音乐教学工作评价。音乐教学工作能力主要由音乐教学设计能力(如分析和处理教材的能力、确定教学目标、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等)、音乐教学实施能力(包括课堂教学组织、课堂教学调控等以及音乐教学反思和评价能力等),还有音乐课外活动指导能力等,当然实习生不可能都马上达到,但作为一个努力目标提出来,并在原任课老师指导下朝着这一目标迈好第一步,是必要的和应该的。
  四是教育(班主任)工作评价。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实习生主持班主任工作至少两周。实施并修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组织班级各项活动,熟悉班级基本情况,了解学生特点,尽快熟悉学生的姓名,会编写学生的《品德鉴定》,还有家访、差生转化、个别谈话等。
  五是实习态度评价。首先是虚心学习的态度,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其次是遵守规章制度的态度,包括双方学校的一切规定。再次是为人师表的态度,文明礼貌,言行端庄,服饰整洁,团结互助,爱护学生。这五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专业知识和教师基本功是基础,实习态度是保证,教学和教育工作是重点。
  评价方法可以多种多样。首先,可以建立实习成长记录袋。学生成长记录袋注重对过程的记录,通过对记录袋的反思,使实习生了解自己的独特性,了解自己的进步与变化,体验到成功与自信,能够看到自己的良性发展的轨迹,从而明确自己的需要,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反复观看和评价自己的教学以及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从不同角度反思,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其次、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因此,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打破当前音乐教育实习评价过程中封闭、静态,缺乏灵活性和动态性评价模式,而应该使评价过程动态、容许多次评价。第三,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音乐教育实习的教学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以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可采用教学试讲、观摩、评析、讨论交流、专业知识比赛、论文写作等方式进行;最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在音乐教育实习过程中,关注实习生的对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爱、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教学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
  
  责任编辑:天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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