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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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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非遗”的活态传承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其中,让地方“非遗”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是一种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活态传承路径。本文以坎门花龙为例,结合实地调研和口述访谈,对其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展开探究。
  关键词:非遗 坎门花龙 活态传承 公共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4-0086-03
  近十年来,在社会转型发展的浪潮中,“非遗”经历着深刻的蜕变与转化——从鲜为人知到广为人知,从冷门到热门。这既说明了我们逐渐意识到精神文化的重要性,又体现了“非遗”正在以全新的方式成为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们产生积极而美好的影响。由之也引发我们进一步思索应当如何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其中,从公共文化服务视野下看“非遗”的活态传承,有着许多精彩而卓有成效的创造。本文即以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为主题,略述我国“非遗”的现状,从“非遗”能够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原因出发,结合坎门花龙在当地的具体案例,谈谈几点个人不成熟的体会。
  一、现实的需要:“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非遗”是一个地方的历史传承重要部分,也是当地民俗文化的重要表现和今天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但是,在工业化与现代化快速的发展中,在强势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下,许多地方绵延数年的“非遗”出现式微之势,有的甚至正濒临灭绝。长此以往,某些保护和传承不当的“非遗”或许最后真的会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化遗留物。
  幸运的是,随着我国文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精神需求的提高,“非遗”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最终在历史进程的大舞台中实现了华丽的转身。一方面,在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构建“非遗”保护体系明确指出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传承发展传统戏曲。[1]如此自上而下,各省也认真贯彻这一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在新的历史时期,当代中国人的需求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已经由主要满足物质需求转化为主要满足精神需求。而“非遗”作为人民汲取精神力量的重要渠道之一,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从而使得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度达到了新的高度。
  但是也应当承认,就现状来看,在对各地的“非遗”的保护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譬如:许多“非遗”的生存环境缺失,以传承人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机制缺乏,地方对本地“非遗”文化的理论研究不足,国家政府下发的保护措施及下拨的资金缺失,等等。由此也引发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进一步思索:如何才能更好地实现“非遗”項目的保护与传承,让“非遗”实现活态传承,进而有可能摆脱现如今的一些困境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最终重新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时代呢?
  二、发展的路径: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
  (一)关于活态传承“非遗”的具体思考
  诚然,“非遗”是要保护和传承,但如果没有创新和发展,其生存就是问题,离开了发展而单纯强调“非遗”保护是行不通的。“活态传承”这一概念的提出便是基于这一理念。通过活态传承,“非遗”能够在其生成与发展的环境当中保护和传承,能够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当中进行传承与发展。[2]笔者以为,活态传承“非遗”对我们的确是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是“活态传承”的定义太过宽泛,未能充分界定这类新的保护和发展方式。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尝试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视角下,对让地方“非遗”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这一具体的活态传承的路径展开探究。换言之,通过实现活态传承“非遗”和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两大现实需要的互嵌,推动“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非遗”能够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原因
  由于“非遗”保护体系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者很大程度上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同一性[3],因此,笔者认为,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这一具体的活态传承路径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
  首先,二者在理念上有重合的部分。尽管二者在各自定义的表述上存在着差异,但有一点却是殊途同归,即二者最终都是要达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民众文化生活的目的。譬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4];而《非遗法》第一条亦指出立法宗旨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5]。笔者以为,从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这种文化建设理念出发,“非遗”的活态传承工作就有可能摆脱想象的困境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次,二者在有机结合的具体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非遗”保护理念的创新和传承方式的提升,各级政府、学术界以及社会力量慢慢认识到了“非遗”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结合的潜力和意义。纵观近年来的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实践,可以明显地发现: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在这方面的宣传和研究有着量和质的提升。譬如,网络平台上的报道有2016年1月14日的《渭南市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360”联动》,2018年7月28日的《曲艺杂技等非遗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等。此外,相关的学术期刊有:解胜利于2014年发表的《互嵌——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的渭南实践》,陈耿锋于2017年发表的《福州市非遗文化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浅析》,董帅于2018年发表的《公共文化服务视角下的非遗保护实践——以广州“周末非遗课堂”为例》等。通过搭建各类表演平台,积极引导“非遗”项目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笔者认为,通过以上的具体案例,我们能够更好地分析“非遗”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的操作方式及其效果。
  三、“非遗”的活态传承:玉环市“坎门花龙”的生动实践   具体而言,该如何依托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呢?在口述史研究方法的帮助下,笔者通过对坎门花龙传承人的访谈,整理了坎门花龙近些年来在传承与发展上的大致情况,期望通过本文能够提供传统舞蹈艺术传承方法,为更多的传统艺术的传承服务。
  坎门花龙,是玉环市坎门渔区特有的地域性民间舞蹈,迄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它以“龙绕柱”为主要特点,表达了渔民祭海、祈佑的美好愿望,于2011年5月被正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进一步推进坎门花龙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当地政府与人民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与“非遗”保护相融合的机制,打造出校园传承基地、坎门花龙陈列展示、大型节日游街舞龙活动等,从而多层次地让“非遗”活跃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
  (一)政府不缺位——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保障
  第一,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协调坎门花龙相关事宜。玉环市政府在当地成立了坎门花龙活态传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宣传、财政、发改、文化、体有、教育、新闻媒体、保护责任单位坎门街道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制订坎门花龙保护发展计划,综合协调坎门花龙保护发展的大事要事。[6]同时,引导鼓励成立坎门花龙研究会等民间组织,由文化部门对其进行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进一步加强对坎门花龙的保护和理论研究。
  第二,加快普及坎门花龙,提升“非遗”传播度。当地政府在坎门街道、相关社区建立级传承网络体系;在坎门中小学校中普及坎门花龙表演活动,让坎门花龙进入学校、进入课堂,成为该街道中小学校学生体育课的必修项目之一,培养舞花龙人才,力争形成校校有花龙表演队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大型节日舞龙习俗,持续组织举办以坎门花龙为主的民族民间艺术展演活动。
  第三,打造校园传承基地,加强坎门花龙艺术培训。当地政府在坎门二中和坎门文化职业技术学校中建立坎门花龙传承基地,保障了“非遗”的人才来源,并认真组织举办坎门花龙舞蹈表演、道具制作、音乐伴奏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班,提高花龙从艺人员的表演技能和综合素质。积极鼓励坎门花龙传承人、老艺人发挥应有作用,广开门路,招纳贤徒,做好“传、帮、带”工作,切实抓好坎门花龙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建设坎门花龙陈列展示馆,完善坎门花龙档案建设。展示馆将坎门花龙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特色风格、传承谱系、道具器械、荣誉奖牌,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物件,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多媒体等手段进行集中展示,实现与书画摄影展厅资源共享,让更多的参观者了解坎门花龙。
  第五,加大坎门花龙保护资金投入。玉环当地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切实加大对坎门花龙保护的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坎门花龙传承基地巩固、传承人补助、艺人培训、展演(出访)活动开展、理论研究等。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坎门街道也安排相应资金,扶持坎门花龙的传承与发展。
  (二)专业不弱化——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第一,“非遗”传承人与公共文化骨干的融合。坎门花龙国家级传承人鲍木顺在坎门花龙的相关活动、演出、比赛中举足轻重,既是参与者,又是指导老师,让坎门花龙得到较好的延续和发展,也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的顺利实施。因此,作为“非遗”传承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艺人可以起到公共文化骨干的作用,将他们纳入公共文化培训中,对“非遗”传承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皆有裨益。
  第二,组织建立培训基地。坎门花龙传承人鲍木顺在访谈中提到,“玉环市有两个专门的坎门花龙培训基地,这两个学校里的老师会排一张课程来教学生,教的时候还会让我们去指导……如果没有校长、领导重视花龙的传承和人才培训,学生们都要上课,哪来时间练习舞龙呢”。在学校等富有活力、年轻一代的机构处建立培训基地,可为“非遗”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加强“非遗”专业性。
  第三,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国家级坎门花龙教练曾焕祥说到,“我们是把舞花龙当作自己的一个兴趣来舞的,不是工作,也不拿工资……舞龙不赚钱,很多时候甚至亏钱,但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投入。”若坎门花龙传承者一直处于义务劳动的状态中,即付出很高的劳动成果却得不到相对应的酬劳,那么坎门花龙便会缺少职业吸引力,其内容形式也会缺乏创新。为打造一支专业的“非遗”传承人队伍,需建立健全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专职人员的业务考核管理体系,并与工资、福利管理相结合,健全和完善文化人才引进、培养、输送等保障机制,规范人才队伍管理和使用。[7]
  第四,突破传统思想的枷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坎门花龙始终坚持动作创新、技术创新、文艺创新,不囿于传统模式,勇于革新,满足当下人们的精神需求。除此之外,坎门花龙还打破了传统社会的思想枷锁,组建了女子舞龙队伍。“我带的这支队伍,是我们中国成立的第一支国家女子队……本来妇女是龙拿都不能拿,摸也不能摸,跨越、跳过龙更是不可以,现在就不同了。”在曾焕祥的讲述中,可以看出女子舞龙队的组建,不仅丰富了坎门花龙的表演形式,还增强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彰显了群众的主体性。
  四、总结与讨论:“非遗”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机结合
  从坎门花龙的调研中可以看出,政府重视程度与经济发展程度对“非遗”活态传承和公共文化服务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若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之后的行动都将难以为继,反之,则会欣欣向荣;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非遗”活态传承缺乏资金和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也面临着资金有限、专业文艺人才短缺的困境。
  如何更好地完善和发展让“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活态传承模式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笔者认为目前应该着手去做的,一是使“非遗”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上升到国家政策的高度以尽快弥补“非遗”活态传承中的实际缺位现象,为下面各级政府与社会各界提供行动规划与行为准则;二是在更高的层面上把“非遗”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8],而不只局限于地方,就如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活动的坎门花龙一样,整合一省之内的“非遗”资源可以弥补县市“非遗”资源和市场的不足,充足的“非遗”资源与市场必然会极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活态传承“非遗”。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Z].2016:243-322.
  [2]中国文化报评论员.活态传承,活在当下[N].中国文化报,2012-06-11.
  [3]董帅.公共文化服务视角下的非遗保护实践——以廣州“周末非遗课堂”为例[J].晋中学院学报,2018(2),35:1.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Z].2017.
  [5]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Z].2011.
  [6]张一芳.坎门花龙[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16:166-167.
  [7]陈耿锋.福州市非遗文化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浅析[J].艺术科技,2017(11):157.
  [8]解胜利.互嵌——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的渭南实践[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4(3):1-5.
  责任编辑: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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