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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平

   【摘 要】本论文对2010年全国消防年鉴和200年江苏省火灾年报电气火灾数据进行比例分析,从电气火灾危险性、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和加强电气防灭火工作等方面阐述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词】消防;多产权;建筑;管理
  
   0.引言
  电,自然界本身就存在,从美国的富兰克林发现并运用电,人类就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工业时代。电,也越来越发挥巨大作用,在改善人们经济生活的同时,也增加了不少火灾危险性。通常电气火灾,指由于电气设备、线路发生故障或安装、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的火灾。笔者从火灾危险性及引发火灾的原因入手,谈一谈如何加强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1.电气火灾危险性分析
  从《2010全国消防年鉴》引发火灾的电气、生产作业、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其他等六大原因分类来看,因电气引发火灾而产生的原因均占据前二位,其中火灾起数、死人数、直接损失数、受灾户数全排名第一位。从2009年江苏火灾年报来看,各项指标则全排名第一位。在一定程度上,电气火灾是引发火灾的“第一杀手”。
  1.1全国火灾统计情况来看
  2009年,全国因电气引发火灾有39102起,死376人,伤150人,直接财产损失51891.3万元,烧毁建筑161.2万平方米,受灾户数12760户,分别占到全国总数的30%、30%、23%、32%、13%。电气引发重大火灾1起,较大火灾32起。其中重大火灾,为5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区谷饶镇一家庭作坊因电源线路短路,产生的崩溅溶珠引燃下方可燃物而发生火灾,并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财产损失21.6万元。
  1.2全省火灾统计情况来看
  2009年,江苏省因电气引发火灾有1901起,死17人,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2323.7万元,烧毁建筑5.7万平方米,分别占到全省总数的37%、21%、19%、36%、19%。引发较大火灾1起,也是全省唯一1起,常熟市虞山镇积善寺一住宅因停放的电瓶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死3人,直接财产损失约3.5万元。
   2.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
  2.1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
  因电气线路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断路、漏电等引发了火灾事故。2009年,全国共发生此类火灾25620起,江苏省发生1287起,分别占电气火灾中66%、68%。
  2.1.1短路
  绝缘导线、电缆使用长期处于高温、潮湿、腐蚀的环境或者年久失修老化,导致裸导线或绝缘破损,相线与零线、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碰,导致短路电流突然增长,产生很大发热量,引起附近可燃物质燃烧,发生火灾。2009年,江苏省发生此类火灾689起,占到电气线路故障火灾的54%。
  2.1.2接触不良
  施工人员施工质量差,施工工艺不规范,造成导线与导线、设备连接点不牢固,造成局部电阻过大,而产生极大热量,进而产生火花使线路起火。2009年,江苏省发生此类火灾133起,占到电气线路故障火灾的10%。
  2.1.3过负荷
  电气线路通过的电流量超过了允许连续通过的安全电流值时,使电线的的绝缘层加速老化,甚至变质损失引起短路而起火。常见的原因有乱拉乱接过多用电设备、接入功率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选用的导线的截面积不符合要求。
  2.1.4断路
  在通电时,突然断电导线会产生电火花或者在带电导线断电脱落后与接地导体接触打火引发火灾。
  2.1.5漏电
  由于带电导体绝缘破坏,发生的走电、跑电等非正常电流,电流在电阻较高的部位发生热作用或接触不好时容易产生火花,而引发的火灾。
  2.2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
  主要指变压器、配电盘、电动机、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设施选用、使用、维护不当,超负荷运转,内部线路线圈接触不良,产生高热量,长时间使用,引发周围易燃、可燃物质而造成火灾。2009年,全国共发生此类火灾7185起,江苏省发生358起,分别占电气火灾中18%、19%。
  2.3电加热器具引发的火灾
  电加热器具有功率大、温度高的特点,常见的有电烤箱、电炉、电烘箱、电熨斗、电热毯等,这些器具因故障、损坏出现高温热体、热源泄漏,且温控、报警装置失效而引发火灾。或者未按规程,长时间超负荷使用、并与可燃物接触或距离太近,热量聚集引发的火灾。2009年,全国共发生此类火灾2504起,江苏省发生109起,均占电气火灾中的6%。
  2.4雷击、静电等其他引发的火灾
  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防静电绝缘等装置,因引燃效应、热效应或其他原因而引发的火灾。2009年,全国共发生此类火灾3793起,江苏省发生147起,分别占电气火灾中的10%、8%。
   3.加强电气防灭火工作的措施
  3.1加强电气消防监督管理
  消防部门对申请验收或验收备案抽中的建设单位,应按《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六规定,要求其提供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并提前介入线路、设备安装阶段消防监督检查,尤其是暗敷线路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对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应按《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内容。对不履行职责,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按照《消防法》第六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2严格落实电气消防管理制度
  要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强化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单位的资质管理,把好“源头关”。要按照“单位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等原则,开展日常建筑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员密集场院所,易燃易爆然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以及存放可燃、易燃物质的他库,应当定期自行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其电器产品和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导除静电和防雷设施进行技术检测。要加大内部员工电气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每名员工岗前、岗后消防安全职责,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禁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严禁不按规程操作电加热设备,同时,要做到“人走,电关”。要指导制定单位防火公约,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3.3加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管理
  消防部门在日常检查时,要抽查临时用电审批材料,实地查看临时用电实现管理。尤其要严格审查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临时用电,要按照《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由主办方承办人提供活动场所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合格报告或者电气消防安全合格承诺书。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临时用电部门审批制度,并指定现场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防范,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要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铺设,在用电停止时,应及时切断临时线路电源。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拆除。要限制临时线路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如确有需要,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要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场所或易燃易爆场所的临时用电,所有线路必须一律穿金属管、阻燃管敷设,并有一定的防爆措施。要密切管控恶劣天气下的室外临时线路消防安全管理,大风暴雨等情况,应暂时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3.4做好电气火灾灭火救援准备
  各单位要依托依托工程部电工和安保部建立一支专业灭火救援队。要建立、完善单位“电气”类专业灭火和救援的预案,并组织经常性演习。要注意在保护自身的前提下,开展营救、灭火工作。电气线路、设备发生火灾后,要划分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为防止触电事故,一般应在电工等专业人员采取切断电源后才进行。特殊情况下不允许断电时,要掌握带电灭火技术要求,扑救人员应做好绝缘处理,着绝缘靴、戴缘手套,尽量使用不导电灭火设备,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如使用水枪灭火时,不应采取直流水枪灭火,宜用喷雾水枪,禁止使用泡沫液灭火。■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2010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0.
  [2]公安部消防局:火灾事故调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3]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管理.新华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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