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院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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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莉莉
[摘要] 文章在全面考察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状的基础上,对高职院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优势与意义进行阐述。并对高职院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设计具体实施方案,以期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加快地区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农村劳动力 作用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状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社会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新农村建设也期待着涌现出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强调指出,要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并且,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是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也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然而,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大量农民没有接受过适当的职业技术教育,缺乏一技之长,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者培训的仅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只有0.13%。在过去几年中,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主力军的各类成人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经费短缺、师资队伍落后等因素导致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培训总量增长不快、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培训质量有待提高等方面。
二、高职院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优势与意义
职业教育对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永久迁移的作用是很显著的。文化素质越高、专业培训程度越高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能力就越强,职业稳定性较高。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都需要新型劳动者和大量中高级技能人才,对此高职院校责无旁贷。由此,张竺鹏等学者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在于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单纯“技能型”、“即时型”向“素质型”、“战略型”方向转变。而从农村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利用与发挥高职院校的资源优势,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教育培训,是关系到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问题。高职院校与各类成人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主体相比较,具有明显的优势。高职院校不仅资金充足、办学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培训目标明确、培训质量较高,而且具有较大规模的职业介绍能力,并紧紧扣住就业环节。尤其是在培训师资的配备上,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占据较大比例。并且,与生产一线相差无几的先进设备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保证了培训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密切结合。高职院校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满足农村劳动力个人教育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综合职业素质、能力与技能,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进而培养高技术和高技能的经营者和管理者。
三、高职院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具体实施方案
1.技能性培训
高职院校开设的技能性培训课程旨在改变转移农民只能在以手工操作为主、技能要求较低的传统部门,如农产品的粗加工、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就业的现状,提高其在非农领域的就业能力。针对当地和邻近地区的主导产业和主要行业,高职院校要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培训,使转移农民能找到待遇优厚的就业岗位或回报可观的创业机会。首先,高职院校要对所有转移农民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目标是使其具备遵守法纪、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等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其次,根据转移农民的文化基础和知识构成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课程计划,重视实训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相对弱化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转移农民要分别对待,并鼓励后者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在教学中,教师要将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与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相结合。另外,注重实践性环节,侧重于专业技能培训。一方面,要加强实习场地、实训基地建设和实习仪器设备更新,为转移农民熟练掌握技能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制定适合农民工文化程度和特点的教学计划,积极开发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培训教材,将教学分成模块。并且,把实习场地延伸到企业,使转移农民身临其境感受实际工作氛围。
2.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包括市民教育和创业教育等,旨在提高转移农民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市民教育旨在促进转移农民适应城市生活方式,遵循城市的行为规范,完成其社会身份的市民化转换。市民教育课程应该包括基本权益保护、法律常识、城市生活常识、职业道德和礼仪等。要为参加培训的转移农民详细讲解《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指导转移农民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依法处理侵权事件,培养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邀请回乡成功创业的农民讲授自己如何创业、如何进行经营管理、如何获取市场信息,以及创业过程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从中总结有价值的、可以借鉴的经验。
3.实施就业指导和组织就业洽谈会
高职院校要通过就业礼仪培训和日常咨询等形式对转移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就业指导。就我国目前情况看,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岗位存在较大空缺。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教师要对准备进入这些行业的农民进行就业礼仪培训,内容包括个人形象、礼仪礼节及如何提高求职应聘成功率等。对刚外出寻求就业的转移农民,进行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介绍、就业岗位推荐等。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筹建转移农民就业服务信息网,以方便农民的远程访问。
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求职能力,高职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不同工种、不用行业、不同岗位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一般高职院校都具备十几个职业技能证书的培训资格,针对转移农民的文化素质和需要,可以开设维修电工、测量工、物业管理员和办公自动化等职业技能证书培训项目。职业技能鉴定主要针对综合素质较高、个人经济状况较好的转移农民以及部分高中毕业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青年农民。职业技能鉴定给予他们一个证明自身实践技能的机会,并且考试合格后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统一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摆脱户籍、学历等束缚,实现外出务工时能拿上高工资,甚至成为“高级蓝领”的愿望打下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2]张竺鹏.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问题与对策[J].教育研究,2006,(8):55-59.
基金项目:2007年度沈阳农业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高等职业教育为辽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研究”(课题编号:2007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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