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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高职院校构建“双创”教育新生态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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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通过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实践资源建设与使用,建设专兼结合、职责明确的师资队伍以及优化保障制度等措施,构建金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生态,“双创”教育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今后,可以在加强校外优质资源开发、注重发挥生态孵化功能、形成生态发展的激励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
  关键词 金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新生态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9)05-0055-04
  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基本素质人才为目标的教育形态。自2010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正式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概念以来,创新创业教育一直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各类院校纷纷结合自身办学定位,调整人才培养体系,系統性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双创教育的特色发展之路。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立足社会经济结构变化和人才供给侧改革的现实需求,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标准、改革教学育人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创业实践训练、构建创业帮扶体系等一系列措施,构建了“研究+指导+服务+保障”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生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人才支持。
  一、建构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的初衷和理念
  随着经济的转型升级,我国金融业逐步进入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多元化的“新金融”时代。金融市场对具有理念、思维和文化创新的新型人才的需求日益高涨[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敏锐把握市场人才需求的风向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对新型金融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自2008年起,学校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第22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变化,制定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系列教育教学活动,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构建全方位的教育新生态。
  (一)基本理念和构想
  教育生态涵盖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系统体系,体现大到一个国家、社会,小到一个学校的教育观和育人观,包含教育结构、国家相关政策、教育资源配置、学校课程设置、平台建设、评价机制等方方面面[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级层面构建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其基本构想是,要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并实现金融高等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构建的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 ”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确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制度创新。将解决学校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统筹推进。将聚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保障,学校相关部门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推进,综合施策。
  坚持示范引领。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学生的首创精神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自觉遵循,对有益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二、构建新生态的具体举措
  在教育生态理念的指导下,学校制定了一系列互为前提和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措施,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形成教育生态合力,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在良好的生态土壤中生根发芽,结出硕果。
  (一)立足课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1.制定实施“P+M”模式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办学定位,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融入到文化素质教育、专业教育以及就业教育当中,并纳入培养计划和学分体系。“P+M”即“平台+模块”模式,是将创新创业素质教育平台列为培养方案中三大平台之一,将创新创业素质拓展模块列为六大模块之首,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必修和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全覆盖,通过课内必修、线上线下选修、理实一体、综合实践以及素质拓展等多种形式实现创新创业教育。
  2.形成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课程群
  课程是实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直接有效的路径,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构建的科学合理、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生态群正在形成中。2016年10月,学校申报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依托该专业和原有的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工商管理类专业,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学校现已立项重点建设《创业学原理》《大学生创业实务》《创新创造力》《创意设计与开发》《创业融资》5门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创业机会识别》《创业投资》《创新管理》《商务模式与创新》等10门互动性强、共享度高的在线开放课程,这些课程将陆续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开发具有金融行业职业特色的双创教材
  教材建设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和保障,有了教材才有了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的依据。学校十分重视教材建设工作,在吉林省金融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重点支持了一批专业带头人、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和优秀创业工作者等联合编写创新创业核心课程教材,并将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列入教材建设规划,纳入优秀教材评审范围,全力保障、激励教材建设。五年来,学校立足金融特色的办学定位,深入开发具有行业职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教材,先后完成了《创业融资》《创业投资》《创新管理》《商务模式与创新》等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调整、更新,使之更加贴合行业实际。
  4.有针对性地优化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需要运用灵活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在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的基础上,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鼓励和扶持课程组教师开展研究性教学改革,通过更新教育教学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和团队并纳入学分管理。学校要求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同时,为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个性化需要,学校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50人以下的课堂数量提高到40%,100人以上的大班课堂数量减少到20%,基本上取消了150人以上的超大课堂。在考核方式上,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权重,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最大限度地考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学习效果的目的。
  (二)理实结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资源建设与使用
  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要落实到创新创业的实践中,做到理实结合,学以致用。学校充分利用和依托校内外实践基地、就业实习基地等现有条件,将信息技术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优化软硬件资源搭配,创造仿真模拟实践环境,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创建创新创业工作室,针对专业特色建立金融服务业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水平高、开放度高的特色创新创业教育环境的构建和资源的开发,为师生提供了优质的创新创业学习、培训、模拟方针和实践、交流的平台。
  2015年起,学校建立各类研究基地、实习实训中心开放情况台账制度,将开放使用情况纳入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的具体要求,在吉林省金融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分类、分层组织指导,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习要求来开设课程,扩大学生参与覆盖面,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育人作用,建立创新创业技能竞赛项目开展模式,建立教研结合、项目驱动、多部门协同的实施格局。
  (三)專兼结合,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规划教师来源途径,明确全体教师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职责。针对师资短缺问题,规划了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来源的途径:一方面,专业课教师可以通过学习培训转型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专职教师,这类教师的优势是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背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另一方面,辅导员、就业指导教师要具有创新创业的指导能力,按照学生人数科学合理、保质保量的进行配备。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等形式是提高创新创业师资能力的有效途径,学校在做好培训保障的同时,鼓励、选派专业教师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到企业进行顶岗锻炼。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锻炼,有效提高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能力水平,更加促进了相关专业教师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工作,将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对实践的深入指导,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高质开展。
  其次,聘请知名行业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制定创新创业导师管理规范,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持。到2018年,学校已经形成了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四)优化制度,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服务和管理保障
  学校依托“经济管理系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设立“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中心”,兼具创新创业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的功能。以研究中心为主体,学校科学设计管理和保障制度,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对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分,并可作为学生评优、表彰等重要条件。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为2~6年,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三、取得的成效及发展反思
  (一)取得成效
  以先进理念为指导,以具体举措为路径,经过近十年的努力,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12月,学校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4月,学校当选为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7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同时,师生在各类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也展示出了高水平的专业素质,取得了优异成绩。在总结经验、肯定过去成绩的同时,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的构建上仍存在着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配置未达到科学优化的标准等不足,今后可以在工作中着重强化以下三个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良性的生态发展之路。
  (二)发展反思
  第一,充分利用校外创新创业教育的优质资源。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的建构既要注重校内环境条件建设,更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全省、市已有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吉林省金融服务创业园、东北亚金融博物馆等有利条件,优化和完善学校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实现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资源协同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服务人才培养的作用[3]。
  第二,注重发挥生态孵化功能。要加强新型孵化机构建设,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众创基地等新型孵化模式和建设经验,联合政府、金融行业企业和创业企业等有关部门,协同“金融三进”等活动的开展,组建学生创业协会,合作共建适合学生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学生自我创业社团。探索联合金融行业创建开放式大众创新创业平台,做好开发、指导、服务和保障工作;联合社会力量举办创业讲堂、创新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的孵化培育体系。
  第三,形成生态发展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生态系统保持活跃度和良性进化的必要手段[4]。学校应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同时,尽快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允许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5]。
  参 考 文 献
  [1]张恩韶,李清晨.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与探索[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5(2):73-77.
  [2]王弘.高校“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基于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思考[J].江苏高教,2018(5):34-35.
  [3]田夏,张淑敏,吴益锋.我国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现状与展望——基于CSSCI来源期刊论文(2004~2013年)的计量与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11):91-94.
  [4]左伟.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视阈下高校内部权力监督体系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200-204.
  [5]赵静.河南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探析[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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