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追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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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位于河南省东部、豫鲁皖三省交界处,是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里。近年来,在虞城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全县民办教育围绕“落实政策、营造环境、搞好服务、规范管理”的思路,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抓手,大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学校内涵式发展,使民办教育在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教育需求、加快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民办教育来讲,“发展”和“规范”是两大主题,二者相辅相成。在虞城县,无论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还是投资人、办学人,在这两个层面所付出的努力都有可圈可点之处。
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虞城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不含教育培训机构)已发展到194所,占全县572所学校总量的1/3还要多。在校生近10万人,约占全县学生总量的2/5。教职工人数4000余人,固定资产约9.72亿元,涵盖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各个层面。从城区情况看,截至2018年秋季学期,虞城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共12所,其中初中4所,在校生7770人,小学8所,在校生19722人;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8所,其中小学4所,在校生21552人,初中4所,在校生20564人。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超出公办学校14624人。像王集乡、杜集镇、稍岗镇、芒种桥乡等乡镇,民办学校所占份额也超出了公办学校。全县既出现了商东外国语实验学校、虞城县春来实验学校这些资产超亿元的品牌学校,也出现了天元学校、求实学校、文博学校、李邢学校、商都双语学校、曙光学校、龙凤学校、赛博学校等一批特色学校。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按省定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是不足的,学位压力大的情况十分明显,而民办学校为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党的十九大以来,虞城县教体局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从资金、培训、评先评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加大保障、扶持、服务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按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重在惠民的原则,县教体局不仅对民办学校及时足额拨付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还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贫困生与其他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等同额给予补助。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培训,组织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骨干教师、校(园)长等专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
为发挥优秀民办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县教体局每年评先评优,都给予民办学校一定的份额。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城乡义務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精神,每年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足额拨付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及公用经费。
虞城县教体局会同县民政局于2017年8月专门下文批复成立了虞城县民办教育协会,在政府与民办学校之间搭建起服务与沟通的平台。同时,县教体局多次以文件形式肯定和支持虞城县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相关职能股室也充分支持协会发展,审批年审力求人性化服务,为县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虞城县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精神,依法依规加强民办教育管理。针对民办学校数量多、层次多的情况,加强常态管理,严格年检制度,落实“校财局管”制度,落实校车、食堂及校园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党建和工会制度,确保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县教体局每年都对民办学校进行实地年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整改,不定期进行“回头看”。此外,县教体局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018年,县教体局依照教育部和省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联合公安、乡镇政府进行了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净化了民办教育生态环境。
如今,民办教育已成为虞城教育的一张闪亮名片。让孩子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满足家长的教育需求,是政府和民办教育投资人的初心。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全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发展环境日渐宽松,民办学校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作者系虞城县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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