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层面中职专业选择性课改指导性实施方案的解读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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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基于核心技能培养与多样化发展的改革理念,浙江省在坚持国家标准的前提下进行了省域层面的改革创新,制定了首批24个中职专业选择性课改指导性实施方案。该方案设计采取标准化与个性化相兼顾的制定策略,以专业为划分基础,几乎涵盖了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每个要素,突出了专业课程改革中专业核心课程的组成和选择性课程改革中对选修课程的重点要求。从浙江省级来看,目前只是从各专业大类中挑选部分专业形成了专业指导性实施方案,虽对其他专业有参考性,但不足以作为标准去参照执行。
关键词 中职专业;专业实施方案;浙江省;选择性课改
中图分类号 G7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9)08-0036-04
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发布了一系列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这些标准对于规范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省级层面的指导方案制定作为其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对于国家标准的落实与地域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中等职业学校24个专业的选择性课改指导性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各中职学校以方案为指导,规范专业教学。
一、中职专业选择性课改指导性实施方案的理念与策略
(一)核心技能培养与多样化发展相兼顾的改革理念
职业教育是一种有别于普通教育的教育类型,具有职业性、技术性、社会性和终身性的特点[1]。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性特点以及社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现实需求,使得职业教育的改革不能离开专业课程这篇“大文章”,不能逃避以培养学生胜任某种岗位职责和具备某种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出发点,不管是开设满足直接就业需要的课程系统还是满足继续升学需要的课程系统,都必须强调专业教育的核心基础地位,突出专业核心技能的培养。
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人生出彩”论点,以及《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定义的文化基础、自主发展和社会参与的“三”方面“六”素养,都促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发展从关注人的生存上升到实现人的成长层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教育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阐明了职业教育要兼顾学生多样化发展的改革出发点,中等职业教育要从促进人的发展角度作出更为全面的需求回应[2]。
(二)标准化与个性化相兼顾的制定策略
1.坚持标准下的改革创新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3]指出,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大纲必须由国家统一制定,部分基础性强、规范性要求高、覆盖专业面广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2008年,浙江省全面开启的专业课程改革以科学提炼“核心技能”、整合重构“核心课程”、系统设计“教学项目”为核心思路,以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逻辑顺序组织课程内容,将文化基础课程的比例由50%大幅降至30%,突出了专业课程的绝对主体地位,累计共完成51个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编写并正式出版100多门配套的新课改教材。2014年推行的选择性课程改革将公共课与专业课进行重新拆分,构建基于充分选择权的“必修+选修”的多样化选择性课程体系,在确保专业教育核心地位基础上,要求中职学校将选修课程比重增加至50%以上。
以两次课程改革为基础制定的浙江省专业选择性课改指导性实施方案始终坚持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礎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为指引,同时又凸显出核心技能培养与多样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理念。以公共基础课为例,教育部在2009年印发的中职公共基础课程大纲中,要求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学内容由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三个部分构成,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选择性课程体系中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正是在准确理解教育部总方案的精神下贯彻执行,将公共基础课分成全省统一的“公共必修课程”和允许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在科目、学时数和课程内容等方面均严格按照要求开齐、开足、开好。
2.区域统一下的学校自主性
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省级专业指导性实施方案和学校专业教学计划,是相对应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级的用于规范专业和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据和参考标准。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作为基础性文件,具有引领性和指导性的作用,不管是省级方案,还是学校的教学计划,跟国家标准都是一个互补和递进的关系。浙江省的方案明确了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实施与评价等要求,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指导学校深化选择性课改和评价学校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也是高校对口招生和面向人人技能抽测的重要参考标准。省级方案,兼顾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特点,给地市和中职学校留下了发挥的余地,确保学校在专业方向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设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3.就业与升学并重的专业建设思路
近年来,中职毕业生升学占比逐步提升,以浙江省为例,2015、2016年中职毕业生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比例分别达到26%、29.4%。如将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以及函授等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的升学人数统计在内,全省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更高(据不完全统计,舟山市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最高,占比67.2%,衢州市最低,也已达到32%)。目前浙江省中职学生升学通道不断拓展,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形式包括单考单招、五年制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普通高考升学等方式,其中通过单考单招的人数最多,占升学人数的40.4%。中职学生的升学需求不应该被否定,现实也要求职业教育从谈升学而色变的误区中走出来。从就业教育到就业导向下的职业教育,意味着对专业教学的焦点不应该只关注于专业技能教学,而应该在确保专业理论教学和核心技能培养的中心地位的基础上,保证学生选定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基础职业教育”的概念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 二、方案的结构框架设计与内容解析
(一)结构框架设计的总体思路
浙江省中职专业选择性课改指导性实施方案作为省级出台的中职专业教学指导性文件,是介于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与学校专业教学计划之间的承接性文件,不仅要体现国家意志,落实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同时也要为学校在制定校本专业教学计划时体现地方教育思想提供可操作性的样本。
方案以专业为划分基础,共包括十二块内容,分别为:专业名称与代码、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职业发展方向、人才规格、课程结构、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学时建议、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专业师资及设备配置、方案说明。从各专业的方案结构来看,具有很深的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影子,几乎涵盖了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每个要素。但是在内容编排与文字要求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在课程结构及设置要求方面,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突出了专业课程改革中专业核心课程的组成和选择性课程改革中对选修课程的重点要求。
(二)方案重点内容解析
1.人才规格
方案将中职的人才培养规格定位为职业人和社会人,提出中职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还应具备从事专业对应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并具备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终身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具体规格要求分为三个部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综合素质。
浙江省的中职教育改革,一直强调做中学、做中教,强调理实一体教学,认为知识与技能教学不应该有明显的界限。表现在《专业指导性实施方案》中,便是提出“专业能力”这一人才规格描述,与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的“知识与技能”相比,更能表明浙江省在变革与创新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方面的态度与决心,通过“专业能力”的人才规格定义去强化实践性教学,引导中职校有意识地采用理实一体教学,实现专业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实训的有机融合。
相较于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提出的人才规格包括知识与技能、职业素养两个方面,浙江省的实施方案在“职业素养”基础上增加了“综合素质”,意在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性与社会性、终身性等加以区分,突出核心素养理念,明确职业教育人才应具备的、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终身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在综合素质方面,主要从德育、身心、科学文化素养、人际、创新意识与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几个维度进行论述。
2.课程结构
浙江省的专业指导性实施方案以选择性为主旨,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进行重新拆分与组合。对课程的分类,第一层次上不再以公共课和专业课进行划分,而是从性质上将课程分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模块。第二层次再对各模块课程进行类型上的分解,如将必修课程模块分为公共必修和专业必修,选修课程模块分为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具体见表1。
3.课程设置
(1)必修课程模块: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
公共必修课程指的是公共基础课程中的必修部分,是所有中职学校学生必须要学习的课程,在课时、课程内容等方面具有统一性。教育部曾下文明确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4]。
专业必修课程是本专业所有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性的专业课程,并包含本专业完成高校单考单招技能考试和开展面向人人技能竞赛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为例,专业必修课程包括计算机网络基础(网络文化)、计算机程序语言、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护、网络设备安装与调试、网络操作系统等课程。计算机网络基础课程为专业基础课;计算机程序语言为计算机专业大类的通用课程,旨在让学生学会一门语言,而不对具体何种语言做出具体规定,仅对教学目标作要求,由学校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职业发展需要而定;网络设备安装与调试、网络操作系统作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课程改革中的核心课程,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生需要掌握的核心技能,同时也将作为浙江省计算机专业高校单考单招的两门专业技能考试科目。根据选择性课改要求,所有专业还必须开设职业认知与体验课程,开展各类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顺利就业和职业良好发展的职业认知与体验主题活动。
(2)选修课程模块:限定选修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
限定选修是以专业发展和毕业出路为出发点开设的限定范围内的选修课程,包括公共限定选修和专业限定选修两类课程。公共限定选修指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中的限定选修部分,学校可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开设公共基础课程中的职业模块或拓展模块课程。学生可在这些限定的公共基础课程中在2选1或3选1等范围内选择更符合自身需要的学习内容。专业限定选修分就业方向和升学方向两种类型,其中就业方向的限定选修指根据各专业范围、方向,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其教学内容是从事特定专业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升學方向的限定选修可根据高校单考单招的技能考试要求,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强化。
自由选修课程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各校可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地域特色、学生发展需要等,灵活开设技能优化类、人文通识类、生活技能类、素质拓展类等课程,允许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并为满足自身个性发展和继续学习需要进行选修。课程形式要求多样化,鼓励采用通识课程、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MOOC学习等多种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
4.学时建议
方案规定,必修课程模块和选修课程模块的教学时数以11比例按年段设置。必修模块中,公共必修和专业必修也需按11比例分年段设置。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二者的教学时数比例可自行确定,但必须保证每周不低于6课时的跨年级、跨专业的自由选修。
公共基础课程按照教育部开齐、开足要求,在总课时的分配上满足教育部印发的各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但对必修和选修的课时进行适当调整。以语文为例,语文必修课程要求每周2课时,高一高二开设,语文选修课程可在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中开设,不少于每周2课时。专业课程中,职业认知与体验类课程允许在保证总课时数的前提下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集中安排一周或灵活安排;专业必修课程的课时数由各专业根据培养要求自行框定,但必须保证必修课程模块总课时数限制在50%以下,为学生选择奠定基础。
三、未来发展与研究的思考
近些年来,教育部陆续发布了中职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这些标准与学校设置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校长专业标准等共同组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职业教育中职标准体系,涵盖了学校设置、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等多个方面,这些标准对于规范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作为地方和学校来说,在落实和内化国家标准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很多现实问题。以公共基础课程为例,教育部高度重视公共基础课程,将其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渠道,要求各校开齐开足开好。“开齐”指的是所有课程都要开,“开足”则指的是每个课程的学时数要充足。但是根据目前教育部已经公布的多门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来看,仅德育、语数英、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六门课程的必修学时数底限便已达到了742学时,尚未计算公共艺术、物理、化学、历史等其他课程的教学时数要求。想要确保专业必修课的基本学时要求,必将使选修课程的学时大大缩减。如何在开足开齐公共基础课程的基础上,确保专业课程核心地位,确保学生全面发展,这是需要我们继续研究的问题。
同时要明确的是,目前不管是国家还是浙江省级层面,中职标准体系框架虽已基本形成,但是整体仍处于探索和动态优化的过程中。根据中职专业目录,教育部正式出台200多个专业标准,但仍有100多个专业空缺。而从浙江省级来看,目前只是从各专业大类中挑选了部分专业形成了专业指导性实施方案,虽对其他专业有参考性,但不足以作为标准去参照执行。下一步的方案研究、实施、反馈、完善与健全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 考 文 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
[2]俞佳飞.近十年浙江省中职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8(5):31-35.
[3]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通知[Z].教职成[2009]2号,2009-01-06.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职成[2015]6号,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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