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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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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与其它行业相比,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这是由建筑产品、建筑生产过程、建筑产品市场经营方式决定的。在现代承包工程中,特别是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
  【关键词】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1.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工程本身和工程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它们在工程实施中会有很大变化。
  2.承包合同在工程开始前签订,是基于对未来情况预测的基础上,因此合同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作出预见和规定,对所有的工程作出准确的说明。
  3.业主要求的变化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如建筑功能、形式、质量标准、实施方式和过程、工程量、工程质量的变化;业主管理的疏忽,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他的合同责任。而合同工期和价格是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的要求为依据,同时以业主不干扰承包商实施过程,业主圆满履行他的合同责任为前提。
  4.工程参加单位多,各方面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往往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能避免的。但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其它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
  5.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造成工程管理失误。由于合同文件十分复杂、数量多、分析困难,再加上双方的立场、角度不同,会造成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规定理解不一致,造成合同争执。
  上述这些原因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所以索赔也不可避免。但是如果索赔意识薄弱,不认真进行市场和环境调研,盲目招投标,草率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搜集证据,将会给合同和索赔管理带来更大的困难。实践证明,承包商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必须提高合同和索赔管理水平,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和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对合同和索赔还很陌生,所以对施工企业应加强合同和索赔管理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培养高素质的工程合同和索赔的管理人才。
  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估价(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和公关等,合同管理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3.重视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投标前承包商应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综合考虑工程特点、自己的实力、业主的状况、承包市场的状况和竞争者的状况等,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2)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
  合同法和其它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经济合同中,这个地位和权力还要靠承包商自己争取,争取主动,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3)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合同文件中一般只有确定性、肯定性语言方有法律约束力,而商讨性、意向性用语很难具有约束力,不能有侥幸心理。
  (4)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认真地、全面地进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完不成合同责任的法律后果。
  4.精心落实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监督承包商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做好各份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努力做好自我监督。同时也应督促和协助业主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收集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
  5.切实搞好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索赔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如何看待和对待索赔,实际上是个经营战略问题,是承包商对利益和关系、利益和信誉的权衡。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
  ⑴只将关系、义气和情谊,忽视索赔,致使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正当的权益受到侵害。对一些重大的索赔,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⑵在索赔中,管理人员只注重索赔,而不顾合同双方的关系、承包商的信誉和长远利益。
  在工程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处理日常的索赔(反索赔事务),应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收集工作。反索赔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合同)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认可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拒绝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问题。证据关系到索赔的成败,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搜集真实、具有法律效应的有效证据。常见索赔证据有:
  ①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②来往信件,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要注意,商讨性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和合同变更。
  ③各种会谈纪要。在标前会议上或在决标前的澄前会议上,业主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答复,或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会商,以研究实际情况,作出决议或决定。它们可作为合同的补充。但会谈纪要须各方签字才有法律效力。
  ④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包括总进度计划,开工后业主工程师批准的详细的进度计划,每月进度修改计划,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月进度报表等。它们是工程变更索赔的证据。
  所有证据都应建立索引、存档,直到工程全部竣工、合同结束。
  合同管理是依法获得索赔的法律或事实依据。每一个工程结束,都必须认真进行合同履行分析,逐步积累经验。进行合同资料的存档管理,提高合同和索赔的管理水平,从而适应建筑市场的需求。
  责任编辑:王轶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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