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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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中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有146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5.7%,全省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土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0.2%,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在这块神奇而又美丽的红土高原,在漫长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长河中,勤劳、勇敢、善良的云南各少数民族交错杂居,和睦共处,生息繁衍,用他们的智慧创造出种类繁多、变化丰富、绚丽多姿的音乐文化。“歌舞的故乡”、“民族音乐的海洋”、“音乐文化的活化石”、“社会音乐的历史博物馆”等等之美誉,是人们对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特点的高度概括和深刻印象。
云南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也是我们办出特色的优势所在。如今,多元文化教育已成为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民族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和传统文化,正在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学校音乐教育是提高人的总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传播的主要渠道。把民族音乐文化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及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广泛开展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是当代音乐工作者,尤其是音乐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现状
(一)高等音乐教育
云南共有高等院校35所(不含军事院校、分院校和大专班),其中12所高等院校设有音乐教育专业,开设与中国音乐相关的课程有《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少量涉及到云南民族音乐文化教学内容,除云南艺术学院与南京艺术学院合办的研究生课程班、昆明师专音乐教育系专门开设的《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学概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概述》课程外,在所有的本、专科院校的教学计划中,95%以上都未涉及此项教学内容。
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专业不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教学目的、教学方法,基本上都是照搬音乐表演专业的内容,而音乐表演专业则又一直沿袭着西方的教学体系。从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到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都是西洋的理论体系,“重专业、轻文化;重技巧、轻理论;重课堂、轻实践”(陈勇:《对云南省高等艺术师资培养现状的分析与思考》)的现象较为突出,以这种理论体系教育出来的学生,只知道强拍弱拍,却不知道“板眼”为何物,“艺术青年说起西方艺术来几乎是如数家珍,而谈到中华民族艺术传统,常常是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吴戈:《中国艺术教育面临的尴尬与出路》)近年来,“三重三轻”思想虽然有所转变,但也不容乐观,由于艺术院校与高师的音乐教育专业不重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教学,老师和学生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认识不足,加之音乐专业理论教师特别是民族音乐理论教师的严重缺乏,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族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学生毕业后不具备民族音乐文化的教育能力。更为可惜的是“一些本来出类拔萃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考入艺术院校,进校时怀着满腔希望和热情,毕业时却带着许多迷惑和不解,永远离开了他们孩时熟悉的家乡,离开了他们本该成名成家的土地”。(王信东:《云南省中小学艺术教师现状研究》)
20世纪60年代初,云南民族学院曾创办过培养民族艺术青年人才的培训班,他们把传授各民族的传统艺术为主要教学内容,但由于各种条件的局限和对各民族传统艺术作为高等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的认识不足,未能继续坚持。1995年,在美中艺术交流中心的提议和帮助下,创建了云南民族学院民族艺术系,这是“云南民族文化合作计划”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它既不同于纯民间的自我传习,也不同于中国现行的任何一种高等艺术教育,而是不离本土的高等民族艺术教育。(周凯模:《云南民族音乐论》)在20世纪60至80年代,杨放、李晴海等老一辈民族音乐家进行了大量的本土民族音乐文化教学,由于他们对民族音乐文化有长期的接触、积累和研究,让学生到民族地区采风,同时采用大量的背唱和模唱的教学方式,在加上时常请当地一些优秀的民族歌手到学校进行原汁原味的演唱和教唱,使当时在读的学生受益匪浅,并学有所成。如当今活跃在国内音乐创作乐坛的陈勇和对少数民族音乐有较深造诣的张兴荣等。
近年来,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许多人认为“中国音乐的未来将走向西方音乐的轨迹”,在这种价值观念的引导下,西方音乐理论体系日益作为主流和权威话语,占据了整个音乐教育的核心地位,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逐渐失去以往所占据的位置,尽管一些院校的《民族音乐》课里进行了“穿插式”的本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学,但对此课却从未给予真正意义上的重视,或者说本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不仅从未考虑过系统地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而且逐渐以“零星化”、“点缀性”的方式出现,从原来的“边缘”位置濒临“消失”的境地。(黄凌飞:《云南高等艺术院校民族音乐教育的思考与展望》)
(二)基础音乐教育
随着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音乐课程标准》等一系列指导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和文件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此结束和改变了音乐教育无法可依的历史及涣散局面。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外校外活动、教材建设、教学器材配备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虽已取得许多可喜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自身体系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一是基础音乐教育观念及教学方法较为落后,且模式单一。具体表现为:只关注音乐课程的外在价值,特别是辅德价值,而忽视音乐课程的内在和本质的价值―――审美价值;只注重非审美的体验(知识、技术、历史、思辩)而忽视审美体验(联想、想像、创造、情感);只注重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音乐兴趣爱好的培养;由于受专业艺术院校模式的相关影响较深,在教学内容、形式、要求及方法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专业化倾向,重教师讲授,轻学生的主动参与;重教学的结果,轻教学的愉悦过程;重知识技能的训练,轻对音乐的表现与鉴赏(吴斌、金亚文《音乐课程改革的意义及其背景》)。二是严重缺乏音乐教师,特别是缺乏热爱民族教育事业,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并接受过专业训练的音乐教师。由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滞后,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满足不了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在现有的音乐教师中,专职教师较少,兼职教师较多,且水平参差不齐。他们中许多人对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一知半解,甚至连一些简单的民歌也不会唱,针对本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教育就更无法提及了。
二、充分利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开展音乐教育
云南各少数民族由于地理、文化、生态等环境的不同,以及各种传统文化习俗方面的较大差异,从而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多民族文化并存的格局,构成了云南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从“创世古歌”到“劳动歌”;从“情歌”到“婚嫁歌’;从“民族舞乐”到“民族器乐”;从“民族戏乐”到“民族曲乐”再到“宗教音乐”;从“独唱、独奏”到“重唱、重奏”;从“合唱、合奏”到“奏唱、舞蹈”融为一体。“据不完全统计:已收集到的民族山歌小调11万首;民族民间舞蹈1255个;民族传统乐器200多种”。(于景春:《导论》)这在我国是非常丰富和绝无仅有的。
云南各少数民族从来都把音乐视为是自己民族最宝贵的文化财富,是各民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第二语言”。可以说,云南每一个少数民族都是“伴歌生活的民族”。傈僳族民谚说:“盐不吃不行,歌不唱不得”;彝族谚语称:“有嘴不会唱,白活在世上”等等。“不论耕种、打猎、结婚、丧吊、盖房、亲朋聚会,甚至在发生纠纷,引发争斗时,都要尽情歌唱,尽情的舞蹈。用歌舞传承民族迁徙创业的历史,教诲后代子孙勤劳勇敢,战胜万难,披荆斩棘,建造家园;用歌舞彰明团结和睦,振兴民族的真谛,使矛盾化解,械斗解除,战争平息,化干戈为玉帛;用歌舞传情达意,增进了解,加深友谊,说合男女婚姻;用歌舞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歌颂社会主义,憧憬美好生活,激励奋发向上精神”。(欧志明:《放声歌唱,迈向二十一世纪》)总之,云南各少数民族从小孩到满头银发的老人,人人都喜欢唱歌。他们在歌声中孕育,在歌声中长大,在歌声中成熟,在歌声中离去……歌唱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分割或缺少的一部分。
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具有的坚实的群众基础,为学校音乐教育提供了较好的有效资源和有利条件。在学校音乐教育中渗透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是弘扬、继承、发展民族音乐文化和渗透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最佳方式和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三、利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开展音乐教育的方式和途径
(一)建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和实验基地,全面推广已取得的成功经验
乘着改革开放、实施素质教育,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旅游大省和经济强省的东风,有不少有识之士结合当地实际,把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获得许多宝贵的经验,应将这些成功经验全面推广,以此带动我省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例如:红河州蒙自县政府机关幼儿园根据幼儿心理、生理和动作发展特点,充分利用本地区彝族、哈尼族的音乐舞蹈资源,将其改编、加工,运用到早锻炼中。这不仅让幼儿小朋友从小就得到本土音乐文化的熏陶和情感体验,而且还让他们在快乐中得到健与美的锻炼。
又如:怒江州歌舞团的文艺工作者,根据当地傈僳族、怒族、独龙族、普米族、彝族、白族等6个民族的民间舞蹈编排加工的“8套民族歌舞”,在全州所有学校的课间操中推广,它以集体舞的形式出现,不仅音乐欢快、节奏鲜明、运动量适度,而且让学生在健与美的锻炼中,得到本土音乐文化的情感体验,同时增强了集体凝聚力和与他人的合作意识。
再如: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育系,坚持一年一度、为期4周的艺术实践(采风)活动,要求学生在采风过程中,边收集民间音乐素材,边进行舞台实践,返校后进行整理、编排,并进行汇报演出。同时把收集到的民族民间歌舞在实习基地推广、传播,受到实习基地的领导和师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并增设了《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学概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概述》、《云南民族声乐作品演唱》、《云南民族器乐》、《云南民族舞蹈》等课程,这不仅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还为学生将来从事音乐教育工作、研究本土音乐文化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此外,还有西双版纳州民族师范学校(民族集体舞)、红河州云锡公司教委(彝族烟合舞)、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纳西打跳)等地区把少数民族民间歌舞引进学校,并进行推广普及,弘扬了当地的民族音乐文化。
(二)把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贯穿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乃至研究生的整个教育过程
关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统实际上是一个整体的教育问题,我们的学校音乐教育(包括高等音乐教育、中等音乐教育、基础音乐教育、幼儿音乐教育)都应该增设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教学内容。在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大都是歌、舞、乐融为一体,把这种歌舞引入学校音乐教育的课程中,让学生从小就学习自己熟悉的本土音乐文化,只有了解了,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有了感情,将来工作以后才能主动去做传承、保护、发展的工作。
要改进高等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内容,开设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课程,加强音乐师资,特别是民族音乐师资的培养。首先,在对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在吸收与借鉴外来成功和经验,并使之系统化、规范化的同时,努力将各民族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溶入到我们的专业课中,将民间艺术的精华引入大雅之堂,将民族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变成我们的实际行动”;(陈勇:《对云南省高等艺术师资培养现状的分析与思考)其次,提高在校师范生从事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能力,适当增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课程,加强艺术实践及采风活动,利用我省自然的生态环境,让老师和学生走出学校,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去了解和亲身体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奥秘与真谛,使学生懂得和具备收集、记录、整理、研究民族音乐的一般常识和能力。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和民族民间艺人到校任教或开展讲座,举行相关的实践活动,在大量的感性认识基础上,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系统的学习,并要求每个学生在熟悉自己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至少还要熟悉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会一件少数民族乐器,会演唱一种民族的民歌,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服务;再次,相关艺术院校应加强少数民族音乐理论教师的培训,使他们“在精通中国音乐理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能整理、研究和传承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能演奏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乐器,能演唱云南各少数民族歌曲或其他中国歌曲及一部分外国歌曲的人才,能运用云南丰富的民族音乐素材从事民族化音乐创作,有充分能力从事云南音乐文化教育。只有这样,云南的高等音乐教育才可能具有特色,才可能在国际国内的音乐交流中具有交流价值;只有这样,云南的高等音乐教育才会充满勃勃生机,给云南的民族音乐文化带来一片繁荣景象”。(赵志扬:《浅议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云南,是国际社会的一部分;云南民族,是地球村公民的有机组合群体;云南民族音乐文化,是全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周凯模:《云南民族音乐论》)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宏伟工程,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让每一个学生都会唱自己家乡的歌”……这不仅是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和旅游大省的需要,更是促进云南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何弘扬、继承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学校音乐教育事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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