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制”: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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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华
摘要:在对德国的职业教育学习考察过程中,“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应该充分学习借鉴德国成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经验,在职业教育过程中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机制,使高职院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双赢的战略合作机制;以合作企业为主导,按企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培养学生;以合作企业为依托,全面提升学生职业素质。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业建设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特点
在德国,大约65%的初中毕业生开始接受职业教育;大约25%的初中毕业生通过高中进入应用性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深造;另外大约10%的初中毕业生属于特殊情况的学生。在进人职业教育学习的学生中,有66%采用“双元制”培养模式;27%采用传统的全日制培养模式;另有7%的特殊人员由政府完成培训。可见,德国职业教育中的“双元制”培养模式经过实践证明是很成功的,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全日制培养模式。
“双元制”是指在学生职业培养过程中,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培养任务;而且企业在整个职业培养过程中起核心作用,培训机构只起辅助配合作用。
学生的职业培养过程是:首先确定自己将来想要从事的职业;然后选择一个相应的培训企业,并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职业培训合同,学习某职业的实际操作技能部分;然后学生还要再找一家培训机构(一般与选择的企业有合作关系),学习该职业的理论知识部分。学习的内容由国家职业培训大纲统一规定,学习时间分配也由国家统一规定,每周3.5天在企业接受技能培训,1.5天在培训机构学习理论知识。三年学习结束后,由当地工商协会对学生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德国各地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培训企业签订正式的就业合同,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的主要特点如下:
1.学生的职业教育任务是由培训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完成的。
2.培训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决定招收人员的岗位性质和用人数量。在对招收人员的职业培训过程中,企业始终处于核心地位。
3.培训企业依据国家职业培训大纲统一规定的内容,结合企业岗位实际能力需求,由企业内部受过国家专门培训考核的职业培训师对招收人员进行为期三年的、有的放矢的职业技能培训,使职业技能培训真正做到与职业岗位“零”距离。
4.培训企业在对学生的职业培养过程中,一方面完成职业岗位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还要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方面的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增加企业认同度。因此,学生培训结束后一般都会选择所在的培训企业作为他的就业企业。
5.培训机构与多个培训企业建立了长期的、良好的、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依据国家职业培训大纲统一规定的内容完成学生职业培训中相应的理论知识部分的学习培训。因此,在整个职业培训过程中,培训机构起到辅助配合作用。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启示与借鉴
尽管我国的职业教育体制与德国的职业教育体制相比差距较大,这并不影响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德国成功的职业教育经验,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专业建设不断深入,培养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为本地区经济服务的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的核心是政府支持下的、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这是我们学习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关键要素。
1.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建立长期、稳定、双赢的战略合作机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成功的关键,就是充分发挥企业和培训机构在职业教育中各自的优势,使学生得到与就业岗位“零”距离的真实训练。在我国的职业教育体制中,企业还没有主动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这样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职业培养的内容、方式和效果。为此,我们应该从学院和企业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与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建立一个长期的、稳定的、双赢的战略合作机制,制定一个“全方位”的合作计划。学校发挥自身的人才、设备优势,为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为企业培训员工,为企业宣传推广产品,购买使用企业产品,促进企业发展;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利用其岗位就业优势,直接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促进学院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成一个互相促进、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目前,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已经成立了政府支持下的,由学院、企业、行业协会组成的四方联合办学理事会。每个专业根据自身专业建设情况,从各自企业实训基地内聘请企业人员和行业协会人员进入理事会,共同商讨、制订学院和企业职业教育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计划,指导、监督和管理计划的具体实施,确保这种职业教育模式能够促进学院和企业共同发展。在“政、行、企、校”四方联动机制中,充分发挥理事会成员各自的优势,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在政府方面,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合作,联合进行学院教师的技能培训,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地在学院各个专业开展相关专业考评员资格培训及考核;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面向学院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活动;在行业协会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与深圳企业家协会、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共同协商,不定期召开行业发展交流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讲座、专业对口企业交流会。在行业协会的协助下,学院各专业在企业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校外实训基地,校企实现了双促共赢;在企业方面,发挥自身一线岗位优势,完成学院学生的认知性实习、专业实训、顶岗实习、订单式培养和就业等任务,与学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项目开发,派出有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学院专业教师指导委员会,派出优秀的企业员工到学院讲授专业课程,每年为学院提供教师下企业的培训;在学校方面,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提供基本职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培养,提升专业的办学质量,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2.以合作企业为主导,按企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培养学生。职业教育的目的就是为相关企业培养所需的合格人才,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企业在整个职业培养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核心地位。这一点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高职院校应该以本地区行业企业为背景,与本地区大中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按照这些企业的人才培养规格需求,对在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职业理论和职业素质方面的教育。我们要转换传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思路,不是先按照高职院校常规培养方法培养学生,然后再向企业推销学生,而是应该直接按照企业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培养学生,然后再送到企业去,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必然受到企业的欢迎和认可,真正为企业解决人才需求问题。
目前,学院在校理事会指导下,各专业与相应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分析社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力需求情况,提出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和能力要求以及专业设置标准、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设计),共同协商招生和就业问题,共同制定核心技能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共同编写核心技能课程教材,共同讨论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组织实践教学,共同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使企业完全融入到整个职业教育之中,以保证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充分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3.以合作企业为依托,提升学生职业素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员工的技术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员工的职业素质更加重要,它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这一点不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德国企业都已达成共识。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中,学生在培训企业三年的培训过程中,除了学习必要的岗位技能,更重要的是了解所在企业的文化,熟悉企业的规章制度,形成对所在企业的认同感。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三年培训期结束后,选择继续留在培训企业就业,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在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体制下,只能最大限度地依靠合作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形式,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目前,学院在学院理事会指导下,各专业聘请了企业优秀职工到学院为学生举办企业文化方面的讲座;聘请了企业人员在课堂授课的同时介绍企业文化;安排学生到相关合作企业参加课程实训、顶岗实习,亲身体验企业的文化氛围;邀请优秀毕业生回学院介绍就业经验,加深体会职业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只有充分依靠合作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教育,使学生树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章守法、团队协作、服从分配等良好的职业理念,才能从容应对就业岗位的挑战,得到企业的认可和欢迎。而所有这些措施的实施都建立在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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