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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开展课堂音乐教学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韶辉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行)》颁布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广大音乐教师已经较好地确立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重视音乐实践和音乐创造,重视学生的发展”等新课程理念,并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效的经验。下面我就如何有效开展课堂音乐教学,谈几点认识。
  一、关注音乐表现要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和审美情感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包括“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等四方面。
  音乐的表现要素非常丰富,学生在某一个作品或某一节课中很难有全面的感受和认识,更多的音乐要素是交叉在一起的,并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进行音乐表现要素的教学时,必须结合音乐实践和具体音乐作品,联系地思考、区别地认识,通过听辨、对比、选择、图解等方法,使学生对音乐表现要素有一个完整的体验。
  情绪与情感是审美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它们普遍地存在于感受、鉴赏、表现、创造等审美活动中。也可以说,音乐进行的过程,就是音乐情感的表达过程。在教学中,可以通过欣赏不同情感的音乐作品,使学生获得不同的情感体验,而音乐教师也应当以自己丰富的情感――正确理解作品的情感、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对学生和作品的关注和热爱等,潜移默化地感染和提升学生的情感。
  在音乐欣赏中,仅有感受和辨别音高、节奏、力度、速度等音乐要素的能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对音乐作品体裁和形式的感知能力。认识体裁形式可以帮助学生准确分辨音乐结构,了解音乐全貌。如果让学生掌握某种题材与形式的特点,就必须让学生听赏一定数量的同一体裁音乐作品,教师可运用有效的图示或先进的电教手段对某一体裁形式进行演示,在教学中应体现整体―局部―整体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注意比较和对比的方法,让学生加深对某一体裁形式的感受、体验。
  音乐是一种民族的文化,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的音乐具有不同的风格。所谓音乐风格,就是作品创作和表演整体上具有的代表性特征。一般包括时代风格、地域风格、民族风格、流派风格、个人风格等方面。风格流派的感受、判断主要靠大量的比较聆听来积累,提倡泛听与精听相结合,整体听与局部听相结合。教师还应结合作品,让学生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作曲家的世界观、艺术观、创作特点等,以加深学生对作品风格流派的理解认识。
  “感受与鉴赏”教学领域应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赏为主,从培养学生音乐情绪的直接感知和能力(音乐辨别力、音乐感受力、音乐记忆力等)入手,通过让学生累积大量的音乐作品,逐步丰富他们的情感体验,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逐步扩大到音乐情感和审美情感能力(辨别力、表现力和理解力)的培养。在小学阶段,由于学生缺乏生活经验,情感单纯,选择的音乐作品应当结构简单,情感鲜明直露,避免复杂、多变。
  二、加强器乐教学,发展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
  器乐是音乐的重要表现形式,器乐教学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没有器乐教学的音乐教育绝对是不完整的教育。世界各国都非常关注中小学的器乐教学,很多国家把它纳入国民教育的发展战略。
  “课标”所强调的“演奏”就是指运用课堂乐器(打击乐器、竖笛、口风琴等乐器)所进行的教学。器乐教学一般包括单纯器乐演奏和用器乐为歌唱、表演做伴奏的教学。在演奏教学中应注意:①把演奏技巧(呼吸、指法、句法、音阶等)融入具体的音乐作品中,在感受音乐的同时引导学生解决技巧问题;②结合唱歌、欣赏教学内容进行演奏曲目选材;③运用乐器进行创作教学;④通过器乐教学,帮助学生熟练地识读乐谱,让学生接触更多的优秀音乐作品,更好地体验音乐,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
  三、了解姊妹艺术,拓宽学生学生的艺术视野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其特点是知识面广、信息量大、参与性强。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能力。这个领域包括“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以外的其他学科”。
  当今社会,音乐以其独特的方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从不同角度反映着社会生活,并给予社会深刻影响。与人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音乐有礼仪音乐、实用音乐、背景音乐。在具体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从生活体验入手,参与到社会音乐活动中,体验音乐的乐趣;再从自身的音乐经验出发,探究思考音乐与人生的关系;引导学生在音乐活动(如学校、社区文艺汇演、歌咏活动等)的参与中,对活动及音乐作出适当的评价,使音乐学习成为一项生动、具体、艺术化的生活体验。
  有的姊妹艺术,如舞蹈、戏剧与音乐融为一体;有的如诗歌、影视与音乐相伴相随;建筑有“凝固的音乐”之称;抽象派画家康定斯更是把绘画中的色彩、造型看成是丰富的音响……音乐与姊妹艺术之间的密切联系源自彼此相通的共性――艺术的形象性和情感性。在教学中,教师要谨记音乐是教学的本体,其他形式是工具,要避免脱离音乐,把音乐课上成其他艺术课;教学重点要集中在指导学生感受和体验各种艺术形态表现形象和情感的方式上。
  音乐与艺术以外的其他学科的密切联系是显而易见的:语文课中的朗读、文学意境;体育课中的节奏和律动;历史课中的背景、人物介绍;地理课中的民族风情和自然环境……只要我们留意观察、善于思考,把这些内容与音乐课教学结合起来,则有利于扩大学生视野,形成集艺术思维、科学思维为一体的综合思维能力。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要积极尝试,大胆探索,明确教学目的,坚持以音乐教学为主,运用其他学科知识,赋予音乐教学新的内涵,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另外,由于教学领域的拓宽,要求音乐教师除了掌握好本专业知识外,还应进一步扩大知识面,以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
  四、重视实践活动,引导体验和表现
  “每个人都有一件天然的乐器――嗓子”,表现教学领域中的歌唱教学是学生最易接受和乐于参与的音乐表现形式。在歌唱教学中,要注意引导学生体验和表达歌曲中的速度、力度、音色、节奏、句法、高潮与铺垫等方面的特点,运用这些特点对歌曲进行艺术处理,启发、鼓励学生在歌曲艺术处理上进行创造性尝试,激发学生富有感情地歌唱,培养学生歌唱的积极性和演唱的自信心。对歌唱技能,如歌唱的姿势、呼吸、发声和吐字等的练习,应结合歌唱实践活动进行,并在对自己和他人的体验和评价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歌唱教学中,还应重视和加强合唱教学,可从简易的轮唱、乐句或乐段的简单二部和声开始,再逐步过渡到多声部合唱。使学生感受声音的和谐与均衡,体验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在实践中获得集体演唱的经验,并培养群体意识和协作能力。另外,经常关注和指导学生的嗓音保护也是音乐教师必须重视的,尤其在变声期间。因此,音乐教师应引导学生使用正确的歌唱方法,纠正不良歌唱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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