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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流派与大学英语教学法简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亮

  摘要: 每一种教学法都有其着眼点及适用对象,各具特点。因此作为教师应当了解这些教学法,针对教学环境、教学对象、教学目的等灵活运用,在吸取国外外语教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英语教学的实际,取长补短,融会贯通,构建适合我国英语教学特点的教学法。本文就对大学英语教学所产生重大影响的教学法进行了简要描述。
  关键词: 外语教学流派大学英语教学影响描述
  
  1.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语法翻译法起源于十六世纪拉丁语教学法。在交际法引进之前,一直在我国外语教学中占主导地位。
  特点:侧重阅读能力的培养;重视语法教学;充分利用和依靠母语,反复进行母语和外语互译。
  局限性: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优点是有助于学生智力的发展,但过分重视语言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培养;夸大语法和母语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教学过程比较机械,脱离语言环境,脱离实际意义;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和语法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语音、词汇、语法与课文阅读教学脱节。
  
  2.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背景:起源于第二次大战的美国,是以美国语言学上的结构主义为其语言学基础,以行为主义为其教育心理学基础,形成了外语学习中的s-r(stimulus-response),即刺激―反应理论。
  特点:听说领先;反复操作,形成习惯;教学以句型为中心;尽量避免母语,重视培养学生的外语思维习惯;尽量避免和消除学生的错误。
  局限性:否定了人的认识能力和智力在外语学习中的作用;机械性的操练不利于学生掌握语言基础知识和活用语言的能力;过于注重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和意义。
  
  3.直接法(direct method)
  
  背景:直接法是十九世纪下半叶始于西欧的外语教学改革运动的产物,是古典语法翻译法的对立面。德国外语教育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的教学法构想的先驱人物。
  特点:采用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学习本族语言的方法,“通过说话学说话”的方法学习外语,教学过程是一句话一句话地听、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言习惯。
  局限性:直接法对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只看到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或充分估计到它积极的一面,只看到和只强调幼儿学母语和已掌握了母语的人学习外语之间的共同规律,而对两者之间的差别未曾注意到。
  
  4.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背景: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引入我国外语教学。认知法试图用认知―符号学习理论(cognition-code approach)代替刺激―反应学习理论。
  特点: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有意义地学习,有意义地操练;重视语言知识;听、说、读、写并进;不排斥使用母语;错误是可以理解的。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在教学中进行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而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强调语言学习必须有意义;记忆式的学习应该尽量避免,语法观念的理解宜重于机械化的练习,而且四种基本语言技能(即听、说、读、写)的培养必须均衡。
  局限性:认知教学法的应用,应避免花太多的时间在语法的解释上,特别是母语的使用。许多教师想要花大部分的时间解释,且以为认知教学法应该让学生对文法有透彻的了解,这应该是学生最后一个目标,其实花大量的时间解释句法及全盘地了解句法是不必要的。更进一步,学生可在练习的活动中不断地使用结构去了解句法。
  
  5.交际教学法(functional-notional approach)
  
  背景:交际教学法兴起于七十年代西欧的学派。八十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为交际法并衍生了许多变体,如结构―功能法、功能―结构法、平衡活动法等。
  特点:分析学生对外语的需要;以功能意念为纲;教学过程交际化。依据学生表达、交流什么观念、思想,就选学能够负载那些观念、思想的言语形式和语言规则,即按学生需要取材,由内容决定形式。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教学过程交际化,对学生的语言错误采取忽视的态度。
  局限性:任何一种语言教学都受特定的语言观和语言学习观的支配。由于受历史因素和文化制约,任何理论和方法都有其产生的时代局限性和地域文化局限性,所以任何一种外语教学理论方法既有其科学的一面也有其片面的一面。这是人类在对外语教学活动的认识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
  二十一世纪的外语教学融合趋势将进一步加强。认知法本身就是语法翻译法的现代翻版,从枯燥的讲授到以学生为中心,从机械操练的听与说到教学过程交际化,本身就是一种融合与进步。如果既能重视语言的知识结构又不忽视其内容意义,使语言知识转化为语言交际能力,也就达到了教学的终极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瑛,吴长镛.交际法得失论[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8,(11).
  [2]Wilkins,D.A.Notional Syllabus[M].oxford:oup,1976:66.
  [3]范谊,芮渝萍.进路与出路[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8,(9).
  [4]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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