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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新课程中学生的主体性与自主学习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立春

  新《数学课程标准》提出了:“使数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不仅在基本理念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而且指出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教师应设计生动有趣,适合学生水平的现实情景,引导学生从数量和空间关系去观察、比较、分析、提出问题,进行猜想和实验、推理和判断等数学活动,这不仅能使学生获得数学的知识,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能使学生认识到数学原来就来自身边的现实世界,是认识和解决生活和工作问题的有力武器,同时也获得进行数学探究的切身体验和能力。以下就学生主体性与自主学习的主要表现做如下阐述:
  
  (一)充分调动学生的能动性
  
  充分调动学生的能动性就是让学生想学、乐学。传统教学过于强调知识的传授,学生只接受主体,没有形成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独立性、创造性。新课程改革的教学是培养创新型的人才,使学生通过对认知领域、情感领域、技能领域的培养,达到认知掌握目标、技能达成目标、心理发展目标。因此,教师必须培养健全学生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信心、责任感、合作意识、创新意识、求实态度和科学精神,给学生提供思考、探究和具体动手操作的题材,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接触、了解、钻研自己感兴趣的数学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学生的数学需要,最大限度地开启每一个学生的智慧潜能。教师应尊重学生已有的经验,将丰富的现实情景引入课堂,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解题策略,促进同伴间的合作与交流,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和学会生活,让学生感受数学学习的内在魅力。对学生而言,自主学习是一种自律学习、主动学习,它使学生走出强迫性学习的沼泽地,使学生的求知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得到实现,不断获得学习的成功,感受到成功的欢乐与幸福,从而变信心不足为充满信心,从而想学、乐学,使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培养学生的独立性
  
  在新课程理念中,学生的学习应从依赖走向独立。自主学习的实质就是独立性,独立性是自主学习的灵魂。著名教学论专家江山野认为学生的“独立性”有这么四层意思:第一层: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人,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这是教师不能代替也是代替不了的。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知识。第二层: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就要把学生当作不以自己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的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第三层:每个学生都有一种独立的要求。他们在学校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争取独立和日益独立的过程。第四层:每个学生,除有特殊原因外,都有相当强的独立学习能力。自主学习要求我们教师充分发展自己的独立性,正确引导学生发挥自己的独立性、充分发展自己的独立性,从而有力培养学生独立学习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新课程标准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出发,确定哪些知识、技能是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同时重新界定新时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概念,并且强调学生学习与方法。北师大教授康健认为:“学习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光工作,而是变成了安身立命之本,是生命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未来社会发展太快了,不学习,生存就要受到挑战、受到威胁,这一点不光是对孩子,对我们所有的人都很重要。”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一个人要不主动学会些什么,他就一无所获,不堪造就。人们可以提供一个物体或其他什么东西,但是人却不能提供智力,人必须主动掌握、占有和加工智力。”因此,培养学生愿意主动、独立地学习是非常重要的。
  “自主学习”确立了“先学后教”的原则:先大胆放手让学生独立学习,解决现有发展区的问题;然后根据自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高教学,解决最近发展区的问题。值得强调的是,教师在教的过程中,要十分注重启发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让学生自主学习,会学、善学。
  
  (三)充分了解学生的独特性
  
  《教学课程标准》指出,教学课程不仅要考虑教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与应用的过程,从而更好地理解数学知识的意义,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发展应用数学知识的意识与能力,增强学好数学的愿望和信心并关注学生个性品质的培养塑造;不仅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较全面地发展,而且促进每个学生相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最好的发展。著名人才学家王通讯认为:“我们过去强调共性较多,强调个性较少,对个性凸显者往往缺乏宽容。这就有一个转变观念的问题,我们应用一颗爱心去保护孩子个性,而不能用统一模式来评价孩子个性的发展。”
  注重学生个性的素质教育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把学生看成一个理性、感性和灵性的“全人”,而不是吸收、储存知识的仓库或者专门应付考试的机器人。
  二是确认“教”是手段,“学”才是目的;教师不是教“教材”(书),而是教“学生”(人)。
  三是教师应了解、尊重、欣赏并发挥学生个性,由因材施教达到人尽其才。
  四是通过各种教学设计与措施,使每位学生获得成功的经验,进而由先前成功的经验帮助自己以后不断获得成功。
  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教师应着眼于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经验出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围绕教学目标,精心选题,加强课堂练习,以达到掌握目标的目的。练习应分为三类:A类,课本练习题,适应基础差的学生;B类,课本A组题,适应中等的学生;C类,补充练习,适应于优生。通过分层练习,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学习并主动达标,体现学生的独特性。
  
  (四)在学习上培养学生的合作性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要有充分的从事数学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在自主探索、亲身实践、合作交流的氛围中,解除困惑,更清楚地明确自己的思想,并有机会分享自己和他人的想法。”作为教师应关注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
  总之,在数学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的主体,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去。在课堂教学中,以“活动”为主,不“锁住”学生;以“发现”为主,不“代替”学生;以“鼓励”为主,不“钳制”学生,让学生“先看、先想、先说、先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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