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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主义翻译观下《骆驼祥子》英译本中文化专有项的英译对比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摘 要: 本文在建构主义翻译观的框架下,以吕俊教授提出的建构主义翻译学的三个翻译标准为指导,对《骆驼祥子》两个英译本中的一些文化专有项的实例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建构主义翻译观 翻译标准 《骆驼祥子》英译本 文化专有项
  
  1.引言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人力车夫祥子描述了旧北京人力车夫的悲剧命运。全作中不乏对北平景色、民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描写并且运用了大量生动的北京方言,是一部文化色彩浓厚的小说,其中含有大量的文化专有项,涉及地方文化、传统习俗、语言文化等,这些文化专有项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翻译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跨文化交际活动,作为一种语际间的交际,翻译不仅是语言的转换过程,而且是文化的移植过程。因此,英译时如何传达小说中的文化专有项是值得研究的课题,对文化交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建构主义翻译观
  传统的翻译标准是以追求译文与原文的一致性为宗旨的,不管是我国著名翻译家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神似”说,钱钟书的“化境”说,还是西方著名学者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译文应该把原文的思想完全传达出来;译文的风格和表达形式应该和原文一样;译文要如原文一般流畅”(泰特勒,1790;陈德鸿、张南峰,2000:11),奈达的“功能对等”――通过比较原文读者对原文和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是否对等来评判译文的优劣(奈达,1993:116),都是以原文为中心,力求译文达到与原文的对等。然而这类标准都基于一种天真的假设前提之下,即翻译是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与影响的真空条件下进行的;源语文化与译语文化是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对话的;作者与译者是完全价值中立的;语言是透明的,意义是通过语言规律设定的,所以译文与原文是完全可以达到等值的(吕俊,2006:63)。
  2.1建构主义翻译学
  吕俊教授认为,无论是以“信”、“忠实”或“等值”,甚至“等效”为标准,都没有摆脱以原文为中心和力求译文与原文对等的模式。因为根据传统的观念,原文中的信息是通过原文语言符号按语法生成规则设定的,其意义具有确定性。在翻译时,译者只需经过对原文语符进行解码,然后尽量以相同的组合模式用另一种语符进行重新编码就可以了。即使有信息的流失,也只是因为两种符码在组合方式上的不同或是两种文化有着一定差异而已。因此,翻译研究者的全部任务与使命就只是寻找应付这些差异和不同的对策。建构主义翻译观认为,文本的意义不是自存自在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人们只能在人的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完善对它的理解与解释。建构主义翻译观认为旧的标准之所以受到颠覆,是因为它缺乏合理的理论依据,因此也失去了指导意义。
  吕俊教授以其对翻译学发展的全面深入的把握,提出了以实践哲学为哲学基础,以交往理性为理性基础,以共识性真理为真理观,以及以言语行为理论为语言学基础的建构主义翻译学理论。
  2.2建构主义翻译学的翻译标准
  根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交往行为的合理性原则应包括三个方面的有效性,即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也就是对客观世界事态与事实作出的陈述是真实的,交往行为建立的交际关系是正当的,言词表达与说话者的意图是一致的。受“交往行为理论”的启发,遵循交往理性,吕俊提出了翻译的三个标准作为翻译的底限标准。他认为,既然“忠实”、“信”的最高标准无法达到,坚持最低标准会使翻译活动更具科学性。翻译的这三个最低标准分别是:不违背知识的客观性;理解的合理性与解释的普遍有效性;符合原文文本的定向性(吕俊、侯向群,2006:238)。
  这些原则比较接近翻译的实际,体现了开放性与多元性,也易于实现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结合。因此按这些原则建立起来的标准,可能会更有效地指导翻译实践和研究。而建构主义翻译理论作为现代译学中新兴的流派,目前的研究大都局限在理论层面,而将其理论应用于翻译实践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选取伊万・金所译的Rickshaw Boy和施晓菁所译的Camel Xiangzi两个译本作为研究对象,在建构主义翻译视角下,依据建构主义翻译学翻译标准的三条原则对两译本中的文化因素中的文化专有项的英译进行对比分析,探讨两译者的翻译策略,以期对两者的译文做出客观的评判,同时从对比分析中总结两位译者在翻译中对于异国文化传播的得失,从中探寻如何在传播“异域情调”的文化同时,正确把握传播异国文化的分寸,在源语和译入语之间取得一种平衡的问题,从而避免文化误解,违背翻译初衷。另一方面,也通过两译本对建构主义翻译学翻译标准的有效性进行一定程度的检验。希望籍此在老舍作品译作的研究领域尽一份薄力,并为翻译具有丰富文化专有项的文学作品提供借鉴。
  3.基于建构主义翻译标准的《骆驼祥子》文化专有项翻译对比分析
  3.1物质文化专有项
  先去扫雪,晌午我请你吃火锅。(老舍,282)
  First go and sweep up the snow.For lunch,I’ll treat you to a meat dip.(Shi,128)
  First go out and sweep up the snow,and at noon I’ll invite you to share a bowl of food that’ll have fire under it.(Evan,187)
  “火锅”是数千年来中国北方的传统食物,它是把各种蔬菜和肉类放在容器中用火烹煮,施译本中“dip”在牛津词典中的意思是指动作“浸,蘸”,因此“火锅”和“a meat dip”不是同一种食物,因为“火锅”必不可少的“火”在此译文中未能得以呈现,因此不符合理解的合理性。在金译本中,译者把火锅描述为“a bowl of food that’ll have fire under it”,虽然传达了一定的信息,但对于不了解中国文化的目的语读者来说很难通过这种解释获得确切的意象,因此,这种解释未具有普遍有效性。英语中有“chafing-dish”一词,意思是“a pan with a heater underneath it for cooking food or keeping it warm at table”(在餐桌上烹饪或使食物保温的)火锅(Oxford,220),虽然他指的是容器,但也可以用来指代这道食物,因此,译者可以使用“chafing-dish”一词,这样,既传递了中国的饮食文化,又使目的语读者更易接受和理解,既满足了理解的合理性,又在目的语读者中也具有解释的普遍有效性。
  3.2习俗文化专有项
  有的喝闷酒,有的猜开了拳……(Shi,302)
  Some drank in glum silence,others began playing guessing games.(Shi,135―136)
  Some of them drank in a kind of depressed solitude;others boisterously played the fingers game with one another.(Evan,200)
  “猜拳”是中国人喝酒时非常普遍的一种游戏,两个人猜手伸出来时手指的数目。在中国,有很多类似的游戏,在这些游戏中,人们都试图猜数字,比如说猜骰子的点数,猜扑克牌的总数等。不管是什么游戏,这些游戏的中心就是猜数字。金译本把猜拳翻译成“fingers game”,只译出了游戏的方式,而没有溢出游戏的重点“猜”,因此没有表达出此习俗的文化信息。施译本虽然译出了“猜拳”的内涵意义,但损失了拳这个形象,因此这两种译文都没有很好地传达文化信息,不能使目的语读者获得确切理解,理解不具有合理性,解释也没有普遍有效性。而“guessing games use finger”对“猜拳”作出了解释,虽然比较复杂,但对于目的语读者来说能够很好地获知相关文化信息,不仅理解合理,解释也具有有效性。

  3.3语言文化专有项
  你是了味啦,叫我一个人背黑锅[…](老舍76)
  You got what you wanted and now you expect me to take the consequences all on my own.(Shi 189)
  You’ve got tired of the flavor,and you want me to carry the black pot all alone.(King 82)
  “背黑锅”是汉语中特有的表达,意思是承担别人所做事情的后果和责任,在此,金译本只是进行了直译,对于缺乏目的语读者来说,他们并不了解黑锅的确切含义,因此直译对目的语读者理解小说没有带来任何帮助,因此,金译文的解释不具有普遍有效性,施译本则对其作出了详细阐释,符合理解的合理性和解释的普遍有效性。
  4.结语
  建构主义翻译学提出的翻译标准的三原则,是一个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标准,打破了传统的一元翻译标准,使得翻译有多元性可能,把它作为翻译的最低限定标准,引导译者怎么样去翻译而不是规定译者必须翻译成什么样,允许了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允许不同理解和解释的存在,因此对于文学翻译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本文在建构主义翻译标准的指导下对《骆驼祥子》伊万・金译本中的一些译文做了分析,以期对其译文做出客观的评判,也希望通过此研究探讨建构主义翻译学翻译标准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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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系中国矿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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