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产业科技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当前的林木生产水平已不能满足城镇绿化的需求。基于此,主要探讨如何在城乡一体化背景条件下不断提高种苗科技化生产水平,进而促进苗木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种苗产业;科技化;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08.067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崭新的时代,种苗产业化发展也要与时俱进,顺应新时代的要求。目前,我国苗木产业市场存在着小苗木产能过剩、需求少、价格低,而中大苗木需求大、价格高而产量少的情况。因此,要依靠科技创新克服种苗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林业创新发展打好基础,做好科技化推广工作。
1 林木种苗产业的现状
1.1 苗圃基本情况
按照2016年全国林木生产年报统计数据,全国实有苗圃总数365 199个,其中国有苗圃为4 863个,占苗圃总数1.33%;2016年实际育苗面积14.73万公顷,其中国有苗圃育苗面积7.07万公顷,占总面积5.02%;2016年新育面积18.93万公顷,占育苗总面积的13.45%。
1.2 苗木生产情况
2016年苗木生产苗木704.4亿株,出圃可供同苗木419亿株。容器育苗产量为104.4亿株,良种苗产量211.5亿株。一年生及以下、二年生、三年生以上苗木占苗木总量的比例依次为41%、23%、36%。新育面积18.91万公顷,占总育苗面积的13.4%。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北、河南、山西、江苏、新疆、安徽、甘肃、湖北、陕西、浙江、宁夏、辽宁、四川、内蒙古、天津等地区。
1.3 实际用苗情况
2016年实际用苗木量为169亿株,其中使用容器苗32.1亿株,良种苗58.1亿株。实际用于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和其他林分的苗木,依次占造林绿化使用总量的28.5%、20.3%、19.5%、31.7%。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分析可见,苗木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实际的市场需求。但是在苗木市场上又存在大规格的名贵树种价格高,供不应求的情况,由此可见当前林木种苗产业普遍存在着结构性调整的矛盾,也就是中小规格的普通品种苗木的市场存量偏大,而有特色、高品质的大规格绿化、美化品种苗木的市场占比较小,并且珍贵树种、良种和经济林树种的数量少,产量低,产业结构很不合理。一些地区还存在着品种单一化的问题,或者大力发展某一类苗木,造成不同苗木种类之间缺乏平衡,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
2 种苗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2.1 成果转化率低
目前,我国林业发展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科技化成果转化率低。目前,国内的研究成果主要以早期技术为主,存在着与市场对接难的问题,科技化成果转化率比较低,还需要技术转移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进行推动。由于没有建立起配套的科技服务体系,没有专门的第三方平台推动,每年在我国林业的500多项科研成果中,进入推广领域的还不到10%,科技化利用现状堪忧。
2.2 科研与生产脱节
目前,在林业科研过程中,限于科研条件以及缺乏严谨的市场调查,造成所立的科研项目与市场有相当大的距离。林业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需要具备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具有推广意义。但目前许多科研成果没有结合市场需求进行研究试验,导致研究出的成果不具备实际用途,进而在林木种苗的培育、生产、包装、销售等环节不能进行技术整合;同时,许多科研项目在前期课题研究、中间技术试验和后期规模产业化之间存在脱节,不能形成科技研究与生产应用的统一,这也是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部分省区良种使用率偏低,我国林木种苗的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分别为37%和43%,个别省区良种使用率仅为2%。
2.3 科技成果信息化建设缓慢
目前,在我国林业科研成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信息化建设不畅通,不能及时反映出我国林业科研成果实际情况的问题。有些地方的科研研究方面缺乏与其他单位的合作交流,苗圃经营企业不能及时获取科研成果信息从而极少与科研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各单位不能共享科研成果,促进科研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问题,科技机构之间缺乏统一,无法形成合力,也阻礙了工艺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发展进程。
3 促进种苗产业科技化发展的对策
3.1 加强林木苗圃建设
加强林木苗圃建设的主要措施包括新建种子园、改扩建原有良种基地、加强原有良种基地管理、做好保障性苗圃建设、增加林木良种补贴项目。一些新办苗圃由于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管理工作一直处于比较滞后的状态,甚至于部分苗圃没有完善的灌溉条件,还缺少必需的喷灌设备,苗木生长缓慢,导致苗木的育苗数量和质量均达不到合格要求,大规格苗木生产供应不足。对这类设施不完善的新建基地,要采取集中连片打造,形成亮点特色,不管是花木两种基地还是生态绿化苗木基地,都应对其进行指导打造,从而形成有特色、有精品的专业化、规模化苗木生产基地,这样才能增强其整体竞争力。
加强苗圃基地建设还应该引进有技术、有实力、善于经营的企业业主,整合现有的苗圃资源,扩大规模,形成林木种苗产业,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1]。搞好苗圃的深度开发,重点打造特色型经营苗圃,让苗圃基地向规模化、业主化、设施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3.2 提高种苗产业科技化含量
依托各级各类林业科技推广资金计划,在珍贵树种培育、病虫害防治防控、新品种引种试验等领域,要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建立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示范基地;要加强林业实用技术推广,特别是主要苗木花卉品种的专用肥料、专用基质、专用药剂及施肥、供水、保鲜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的推广;要加强苗木花卉的日常集约化管理,日常抚育管理做到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注意苗期监控,确保苗木质量;要注意结合气候环境条件,立足于实用性和科学性,大力推广容器育苗、设施栽培技术,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单位面积产出率和自动化生产水平。 3.3 加强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
加快完善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用以提供林业科技成果的信息筛选、查询等公共服务,不断加强林业科技成果的宣传推介。实现林业科研信息化管理,通过互联网技术,及时发布先进适用林业科技成果,同时遴选出先进适用的林业科技成果,进行定期发布。此外,还可通过组织林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汇集科技成果的方式发布成果目录,加强成果供需的对接。让种苗经营企业及时获取信息,及时与科研单位、高校等开展合作研究,从而加快种苗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加大应用类科技成果及基础研究中具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信息的汇交力度,也可使科研单位的研究更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使科研成果更适应市场,从而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3.4 积极培养林业技术推广人员
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要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而技术市场又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参与。技术经纪人是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达成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服务事项,既懂技术、也懂市场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是技术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培育合格的技術经纪人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力量。因此,要不断加强对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让他们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使其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真正担当起种苗产业化科技推广的重任。
3.5 提高林木育苗技术水平
要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实行科学育苗,采用先进的林业育苗技术,重点抓好大棚育苗、容器育苗、设施栽培、全光喷雾扦插等技术,实行林业育苗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层层把关,严格管理,以提高林木育苗质量[2]。此外,大力推行设施育苗、轻基质育苗、切根育苗、菌根育苗、地膜覆盖育苗、节水灌溉、组织培养、芽苗砧嫁接、广泛推广应用GGR生根粉等先进实用育苗技术,通过不断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研发,优化林木产业结构,提升林木苗木品质质量,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
4 结语
林木种苗生产,既是林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林业科技水平的直接载体。提高种苗生产的科技水平,适应当前我国林业生产的实际需要,是摆在林业科技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因此,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治学精神,把握市场脉搏,与时俱进,实现种苗产业科技化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向国伟.“森林重庆”吹响我市林木种苗产业进军号[N].重庆日报,2010-09-03.
[2] 林有光.浅议林木种苗发展建设[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1(11):83-84.
(责任编辑:赵中正)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099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