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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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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重度智障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极为不便利,生活方面能够得到家人的照料,但是在教育方面,重度智障儿童就需要面对较为尴尬的处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满足重度智障儿童的学习需求,送教上门模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新的发展背景下,进一步优化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质量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的规律以及重度智障儿童学习权利,本文就对此展开探讨。
  关键词: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877(2019)20-0184-01
  为重度智障儿童提供教育服務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尊重重度智障儿童教育权利的必然选择。通过推进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开展,能够更为有效地为重度智障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帮助。
  1.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模式开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度重视残疾人的教育工作开展,不断探索新型的教育模式,以此来支撑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开展。特别是对于重度智障儿童,其身心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教育的特殊性。其中送教上门模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且我国在积极推动此种教育模式的应用,但是这种模式毕竟还处于应用的初始阶段,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对送教上门服务模式的重视
  从目前来看,重度智障儿童得到的社会关注有一定的增多,但帮助多为救治捐献等,对于重度智障儿童的教育权利很少有人关注,对于特殊教育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识度较差,关注度不足,而关于送教上门服务模式的认识,多数人并不了解,甚至有些人根本不知道有此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送教上门服务的开展只能够自我积累经验,一点点摸着石头过河,极大地弱化了该教育模式发挥应有的作用。
  (2)送教上门服务内容有待扩展
  从实际工作效果来看,送教服务中对于重度智障儿童的专业指导和心理治疗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相应的人文关怀开展不到位。在开展相应的工作时,教育的内容不够系统和深入,缺乏系统性,无法系统有效地满足重度智障儿童的学习需要。
  (3)专业的师资人员缺乏
  从目前来看,我国在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时,服务的主体基本上只是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这使得相关工作的开展力度较为薄弱,即便学校中的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针对重度智障儿童的身心特点提供合理的教育服务,并有效处理教育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但是整体来看,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人员配备仍然不完善,送教教师缺乏完善的培训服务,使得送教对象得不到有效的提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送教上门工作的开展。
  (4)缺乏完善的整体计划
  目前,我国的送教服务还存在一定的松散性,缺乏整体的规划设计,没有形成完善的教学体系和管理体系,也缺乏相应的教研指导和教学评价工作,这使得送教服务的模式得不到进一步发展和优化,教学效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2.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模式完善路径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为了满足送教上门服务,为重度智障儿童提供帮助,首先需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送教的对象,对辖区内对儿童进行摸底,筛选重度智障儿童,强化同其家长的沟通交流,对于重度智障儿童的身体情况和教育需求等深入了解,然后合理设定送教上门服务方法。
  (2)做好评估工作,制定训练计划
  针对重度智障儿童的状况,通过专业量表,对送教智障儿童做认知、语言、粗大精细动作以及感知觉等进行评量,充分掌握重度智障儿童对真实状况,对其障碍情况、精神发育情况、认知水平和动作语言能力等有充分认识,然后设定个性化教育计划,设定良好等送教方案,提升教育的合理性。
  (3)优化送教模式和内容,提升送教上门的质量
  不但要优化教学方法,也要注重情感的有效投入,努力提升自身的形象和教学态度,努力实现自己同孩子构建良好的关系,增进彼此的信任感,要积极鼓励孩子战胜困难,不但要采用合理的语言加以表达,也需要借助重度智障儿童能够接受和理解的动作和表情来感染其情绪。同时,除了教授孩子相应的知识,也要积极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通过对动作进行拆解加以多次演示,手把手教授孩子相应的方法,不断提升孩子相关动作的熟练程度,让重度智障儿童得到更好的学习效果,而教师则要对自己的教学效果加以掌握,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和优化,为重度智障儿童提供更加良好的送教上门服务。同时,要立足不同重度智障儿童的特点及需要,从教育与康复,知识与技能的角度出发,补充音乐、美术一些绘画涂色、音乐欣赏、律动康复、情绪矫正等相关内容,为重度智障儿童提供有益的服务帮助。
  (4)检测效果,定期回归
  送教上门服务后,应该积极检测效果,做好走访工作,了解送教对象的发展情况,作出多元评价,给予家长和儿童信心,并根据家长诉求合理优化送教方案。同时,对于送教上门的重度智障儿童,应该为其创造良好的互动机会,让其参与到一些活动中,进行专业的康复训练,为其生活能力的提高提供良好的帮助。
  对重度智障儿童提供良好的送教服务,能够保证其教育的权利,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新的发展背景下,我国需要进一步探讨重度智障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开展措施,强化对重度智障儿童教育的管控,从而更为有效满足其学习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家贵,王佩贤.论特殊教育教学内容选择的原则[M].北京教育出版社,2013
  [2]徐正扬.特殊教育教学办法标准解读[J].教育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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