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好派驻监督“一二三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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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是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实现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唱好“一二三四”歌。
聚焦“第一职责”
派驻监督落脚点就是“监督”二字。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专心干好监督这件事,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守派驻机构是党的政治机构、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向被监督单位旗帜鲜明、直截了当地亮明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构建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的派驻监督格局,使“讲政治”成为派驻监督最鲜明的底色。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当好“探头”“前哨”和“常驻不走的巡视(巡察)组”,敢用、善用、用足监督工作权限和条件保障,综合运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等传统监督方式与民主生活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监督“新处方”,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达到“上医治未病”的良好监督效果。要发挥派驻机构“四项监督”汇聚点的天然优势,积极探索“四项监督”一体推动、统筹衔接的实现路径和工作机制,完善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以及当地组织人事、审计、督查、执法司法等部门之间良性互动、协同发力的机制办法,健全监督力量统筹、监督成果共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衔接协调等机制,形成综合监督集群效应,着力增强派驻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用活“两个建议书”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是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赋予派驻机构的有效监督方式和有力监督手段,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又是预警风险、祛除病灶的“千金方”。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发挥好派驻机构一体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优势,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放大监督功效的利器,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专门的工作规则,纳入检查考核、年度考核,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要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全方位“扫描体检”,重点针对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漏洞,以及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执纪执法中的易发多发复发问题、深层次问题,一针见血指出“病症”,对症下药开出纪检监察建议“良方”,切实做到问题指向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责任时限明晰。要做好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把“当下改”的问题整改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问题移交、整改落实、跟踪督办、抽查评估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杀“回马枪”,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进行核查、予以问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真正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治本功效。
深化“三个一体推进”
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三項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标本兼治新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把“三个一体推进”要求具体落实到派驻监督工作中,既统筹抓好整体落实,又聚焦各自重点。要准确把握派驻机构兼具“三项改革”一体推进的性质和派驻机构改革着力点的阶段性变化、塑“形”铸“神”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在立好“四梁八柱”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抓住全覆盖、高质量两个关键点,坚持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拓展相结合,在相关制度配套、分级分类推进上下功夫,深化改革的任务集成、措施集成、力量集成、成果集成和方案协同、部门协同、实施协同、效果协同,消除派驻监督空白盲区和薄弱地带,使“三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促进制度优势加速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升派驻监督能力水平,积极探索实现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载体和路径,在一体谋划、贯通推进中放大“三不”的叠加效应。要在持续深化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中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抓牢转职能这个龙头、转方式这个支撑、转作风这个保障,增强“主动转”的动能、减弱“不愿转”的惯性,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用好“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兼顾标本,是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要在深化运用、贯通运用、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把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贯穿于派驻监督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经常运用第一种形态、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把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一体开展,更好地将监督成效转化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要把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列为督促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被监督单位班子和“关键少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全方位、全系统、全过程的领导,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实现派驻监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要把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融入日常、见诸经常,把立足点转移到抓纪律上来,将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具体地、务实地、有针对性地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抓好事前预警,敢于唱“黑脸”、当好“婆婆嘴”,善于从巡视(巡察)、审计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中,善于在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聊中,善于在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中提高问题“发现率”,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干部,用有温度的“惩”达到有效果的“治”,着力构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常态。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责任编辑:王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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