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机制设计理论谈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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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丽云 何兴国
[摘要]以机制设计理论为视角,审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发现其存在信息沟通效率较低、议价成本较高等信息效率较低的问题,以及企业“免费搭便车”、行业协会“作用弱化”等利益相关者激励不足的问题。为此,提出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策略:一是提高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包括搭建校企合作沟通与协调机制、健全职业教育的质量标准制度;二是构建校企合作的激励相容机制,包括构建选择性激励机制和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机制。
[关键词]机制设计理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作者简介]潘丽云(1979- ),女,浙江温岭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管理学院,讲师,硕士;何兴国(1980- ),男,湖北荆州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博士。(浙江 杭州 310016)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经济新常态下‘校政企’在人才培养中的联动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6SCG15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9年度课题“新制度主义理论视域下的职业院校工作过程导向课程实施研究”(项目编号:19YJC880031)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基地项目“校企合作机制及政策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18JD10)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8-0046-05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以职业院校和政府为主导,形成了一条供给引导型(准市场)发展路线。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职业教育也面临着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等诸多困境,可以说校企合作仍旧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更是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置顶宏观政策层面。从制度的视角来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其实质就是合理合法地建构合作机制的过程。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已有相关研究多侧重管理学视角,对校企合作利益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及角色定位进行了深入研究。事实上,校企合作具有跨界性,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学问题,需要多视角分析。就经济学视角来看,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校企合作,是双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场域中的市场行为,其必然遵循着一定的经济规律。借鉴机制设计理论,从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和各参与主体的激励相容等方面,发掘我国校企合作机制中的固有缺陷,并进行合理的机制设计,能够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机制设计理论要义及适切性
机制设计理论由赫维茨等人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较好地回答了“什么样的经济机制才是好的”的问题。借助此理论,人们可以确定最佳和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有助于识别在哪些情况下市场机制有效,哪些情况下市场机制无效。概括地說,经济机制理论所讨论的问题是,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完全等分散化决策条件下,对于任意给定的一个经济或社会目标,设计出一种使活动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机制设计者的既定目标相吻合的管理机制。无论是整个经济社会的制度设计,还是具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设计理论都具有适应性。
借助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机制设计理论为分析各种形式的组织或配置机制提供统一框架,着重解决与信息、激励相关的问题,核心在于关注“如何在信息分散及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设计激励相容的机制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包括两大核心思想:一是信息效率(Informational efficiency)。信息效率是关于机制运行的成本问题,是关于经济机制实现既定社会目标所要求的信息量多少的问题。信息效率要求所设计的机制只需要较少的关于消费者、生产者以及其他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信息和较低信息成本。机制设计理论认为,实践中可以从一个经济机制信息空间维数的大小来评价机制的好坏。从这个角度出发,机制设计过程就是针对想要实现的既定社会目标,寻求既能实现此目标,又要信息成本尽可能小的设计过程。在赫维茨看来,任何机制通过信息传递运转,可以说是一个信息交流系统,而信息传递是存在效率和成本的,效率的高低意味着成本的高低。因此,高效的机制以信息的高效率、信息空间的维数越小越好为追求。二是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激励相容由赫维茨在1972年提出,他认为如果参与者在给定机制下如实报告自己信息是其占优策略均衡,那么这个机制就是激励相容的。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对自我利益有所追求的同时,机制实施的客观效果也能够达成既定的社会目标。在机制设计理论看来,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一致是社会常态,并且信息不完全、个人自利行为下隐藏真实信息的假定也是符合现实情况的。在信息不完全的假定下认为,除非是在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否则参与者一般不会真实地显示自我个人真实信息。因此,机制设计理论希望,制度或规则的制定者在不能了解所有参与者信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制定一个对每个参与者都激励的规则,使参与者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达到设计者所设定的整体目标。
虽然机制设计理论起源于对经济机制的考察,但具有一般方法论的价值,体现了不同机制的共同属性。机制设计理论不仅提供了机制好坏的甄别标准,还提供了机制构建的策略。机制设计理论具备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对现实问题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应用价值。无论是经济管理问题,还是社会管理问题,如企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改革等,机制设计理论都能提供良好的分析框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是机制在教育领域的具体问题,作为方法论的机制设计理论具有一般化的指导意义。以机制设计理论为视角,探讨校企合作机制具有较强的适切性。
二、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审视
(一)校企合作信息效率较低
任何机制内部都存在信息传递,可以说机制是一个信息交流系统,而信息传递是存在效率和成本的,高效率意味低成本。对于高效的机制而言,自然追求信息的高效率,也意味着信息空间的维数越小越好。就当前我国校企合作机制而言,仍存在信息沟通效率较低和议价成本较高等问题。 1.校企合作信息沟通效率较低。无论是在校企合作的谈判阶段,还是在校企合作的实施过程中,校企合作双方为了促进合作目标的实现而时刻进行着信息交流,但信息传递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双方如果没有完善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保障,则很难做到信息完全对称,这会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当前,在校企合作达成阶段,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校企合作信息的发布和获取渠道均较为单一,大多数由学校主动联系或企业主动寻求,以“点对点”的方式进行,合作供求信息对接效率较低,政府、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在校企合作信息沟通上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同时,在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面对现实问题或冲突时,其信息沟通或协商还是处于浅层次,主要通过私人关系协商解决,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和解决机制仍未有效建立。
2.校企合作议价成本较高。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跨界属性的重要体现,由于校企双方主体性质差异及信息不对称,使得校企双方对于合作相关事项的达成及实施过程的议价成本较高。教育系统的学校和社会经济系统的企业,就职业教育育人而言,是两类不同的组织,具有不同的组织特性和目标。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和企业正式开展合作以前,必然要对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合作的条件、违约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磋商,这一过程不仅需要花费校企双方管理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有可能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例如,围绕着教育目标的确定、学生的受教育权、企业资源投入、企业的合理回报、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管理与安全等充满着利益博弈和讨价还价。这可以说是我国当前校企合作还是以企业提供师生生产实训基地、安排企业技术人员等浅层次合作形式为主,而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目标确定、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等深层次的合作相对比较少,在技术研发、员工培训等领域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意愿也不强的重要原因。随着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校企合作议价成本较高这一问题也将表现得更加突出。
(二)利益相关者激励不足
在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作为教育举办者,职业院校作为教育办学者,对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较高。但是,企业基于投入成本等自利因素考虑,往往存在“免费搭便车”现象,而随着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行业(企业)与教育的分离,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也存在“作用弱化”现象。
1.企业“免费搭便车”。职业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就使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存在“免费搭便车”现象。企业是理性的经济组织,追逐经济利益是其本质属性,在是否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上取决于企业的投入成本与收获之比。在当前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中,在其他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付出成本和努力后,没有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企业同样可以通过招聘或高薪“挖人”的方式引进自身所需要的技能人才,从而一方面能够享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的高水平技能人才,另一方面可能逃避校企合作培養技能人才过程中所需的成本。没有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同样可以不劳而获,故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另外,贝克尔将技能划分为通用技能和专门技能,认为在完全劳动力市场中,雇员会自我投资通用技能,并成为投资受益人,而企业投资通用技能的积极性不高。在我国当前职业教育提供的多为通用技能培训,而非专门技能教育的情况下,企业在通用技能培养上的投资难以得到补偿。
2.行业协会“作用弱化”。行业协会是本行业内所有企业的自治组织,代表了行业的共同利益,是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交流与合作的桥梁与纽带,理应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发挥重要的组织与协调作用。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办学及校企合作中发挥出天然的组织优势,在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后,随着行业(企业)与教育的分离,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存在弱化现象。一是校企合作的组织优势没能充分发挥。有调查表明,只有22%的样本企业通过行业组织获得合作信息,大多数校企合作都不是通过行业协会达成的。二是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不足。由于行业协会在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弱化,行业组织在行业人才培养上参与度不高、话语权不高。有调查表明,90%以上的样本认为行业在当前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不足,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策略
(一)提高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
信息效率的高低是衡量机制好坏的重要标准。我国校企合作机制创新,需要将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纳入政策视野,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对校企合作的信息成本进行创新设计,以降低校企合作的信息成本,保障校企合作的高效开展。
1.搭建校企合作沟通与协调机制。信息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是校企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校企合作其他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当前,健全校企合作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意味着降低合作所需要的信息成本,包括降低信息的维度、获利信息的便利性、增强合作各方信息的对称性等,最终提高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对此,一是建立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或理事会,对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二是构建教育和产业的沟通与协作机制。三是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教育主管部门的中介桥梁作用,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各类网络和现实的合作交流平台,同时做好信息统计、合作信息发布等,搭建校企合作信息的发布渠道和促成机制。
2.健全职业教育质量标准制度。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是引领职业教育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消除校企双方在合作中的信息不对称,建立清晰、明确、统一的校企合作的质量和规则信息,有利于提高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降低校企合作谈判成本,以及合作过程中的摩擦,进而提高校企合作质量。澳大利亚在此方面具有成功的经验。在行业企业的支持和参与下,澳大利亚构建了以国家资格框架、国家质量培训框架、培训包为核心的质量框架体系,提高了校企合作的信息效率,为TAFE学院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支持。 当前,我们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下,吸纳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包括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课程标准、不同类型校企合作的培训标准,以及相关的教学资源;同时,还应完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教育界和产业界共同认可的质量标准,并根据社会和产业技术发展及时更新,建立校企合作双方的共同预期和教学资源,增进共同理解,有效降低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校企合作更好地开展。
(二)构建校企合作的激励相容机制
如何提高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利益相关主体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做到激励相容是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的重要内容。对此,可以通過选择性激励机制设计和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机制设计等,构建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激励相容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1.构建选择性激励机制。所谓选择性激励机制,是一种对集体成员赏罚分明、区别对待的机制。在奥尔森看来,理性的个体寻求自身利益,很容易产生“免费搭便车”行为,使得个体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采取选择性激励机制设计,运用强制性或其他某种特别手段,促使个人为集体共同利益而行动,是破解“免费搭便车”行为、构建集体行动机制的有效策略。
针对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免费搭便车”的自利行为,以及职业教育社会准公共产品性质的特点,可以进行以下选择性激励机制设计。首先,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例如,继续面向全行业所有企业征收职业教育发展经费,以此明确和实现全行业所有企业承担技能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其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例如,在征收职业教育发展经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参加校企合作的企业实现财政买单,激励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购买服务可以包括行业定期发布人才需求预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等。对于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校企合作的形式从财政上给予一定的生均补贴,以弥补企业在校企合作上的投入成本,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2.构建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机制。进行一定程度的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机制设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校企合作培养的技能人才的自由流动,能够较好地保护参与企业较高程度地享受校企合作培养的技能人才,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关于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与技能培训的关系,阿西莫格鲁(Acemoglu)等经过深入研究发现,在不完全劳动力市场中,员工的报酬低于他们的边际产品,员工在一般技能上的收益具有部分专门技能的特点,这使得企业能够较高地享受投资的收益,促使企业产生较大的投资动力,愿意为员工提供技能培训。例如,德国双元制中企业参与学徒培训,就在于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竞争阻碍了技术工人获得与其边际产品等值的期望工资,这使得雇主可以从其投资的培训中获利,提高了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一定程度的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机制设计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一是通过行业内部的工资谈判和协商制度、强化行业协会对于企业间“挖人”行为的监管、压缩技术工人工资差距等,增强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性,进而为企业参加校企合作自我培训员工提供有利环境。例如,我国江苏太仓地区大量德资企业共同从薪酬等方面约束和限制挖人行为,在内部形成区域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有效地保障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也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二是可以通过学生和企业的培训协议约定(包括双方关于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等),建立信用约束和可信承诺关系,增强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特别是在当前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要强化学生对于培训企业的履约意识,通过不完全劳动力市场机制,保护培训企业的公益,增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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