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与学的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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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春云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7-0130-01
教与学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教学论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因为它是教学过程的本质问题,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教学效果与学生的学习成绩。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学被普遍理解为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即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并且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课堂教学越来越多地突出了“教与学”这一主要矛盾:学生的学,制约着教师的教,教师的教,同时也束缚着学生的学。因此,如何处理好教与学二者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尤为重要。通过自己几年的教学实践与课程理论改革的学习,我已深刻认识并体会到这种思想与做法很不适用,其结果只能是教师教的很费劲,但学生学的效果并不好。于是,我开始思考如何切实改变这种陈旧的教学方法,有效地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通过不断的努力与探索,我已能较好地处理课堂上教与学的关系。
首先,要用新的教育观念武装自己。教师首先要认识到教学是教与学的交流互动,是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补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和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教学过程,其实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不断得到解决的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不过是师生关系的中介,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教学内容虽然关系到每个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也会因人而异,会带有主观的、个性化的色彩;但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教师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余地不大,在教学中不会起到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至于教学手段,更是受教师的常识和教学能力的制约,受教学内容的制约,在教学中,一般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由此看来,抓住教与学这个矛盾,把它当作主要矛盾来解决,其他矛盾才有可能迎刃而解。教与学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再好的教学内容,再好的教学手段,都不会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的作用,甚至还会出现东施效颦的笑话。只有教师有了这种认识,才能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其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个体特征,发挥他们的主体精神,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今天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讲得更多是人文精神,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对人的尊重。学生,作为社会的人,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学生的人格和情感理应受到社会和教师的尊重。因此,师生关系就有了新的定位,就有了新的概念。师道尊严,学生应该尊重教师,这是对的,但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只讲了问题的一方面;学道同样也是尊严的,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只有既讲师道尊严,也讲学道尊严,师生之间应该相互尊重,才是全面的。因此,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鼓励学生多发表自己的意见,多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然后融入民主气氛中共同讨论,这样,学生就能主动学到知识,而不是被动地由教师“灌输”。这样就保持了学习的独立性与独立品格,让学成为主动的求知过程。
最后,教师还必须在课堂上发挥主导作用。知识有难易之分,在教学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就是做这种难和易的转化工作。不管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教师既可以使知识由难变易,也可以使知识由易变难或难上加难,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地位尤为重要,而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不能被放任自流,任其发展,而是要让他们在教师的引导下,走上预定的学习轨道,学到应该学习的知识。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完整而合理的课堂教学。
总之,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流互动,要充分认识到交流的重要性,重视与学生的交流沟通,才能真正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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