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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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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段时间以来,以小规模、多交易为基本特征的跨国型电子商务获得了快步发展,已充当了国际上原有进出口贸易的业务补充。推进跨国界型的电子式商务能够增强我国在外贸交易市场中的竞争实力,减弱我们国人对进口贸易的依赖程度,拉近流通距离,推进国际贸易中合作与交流过程的展开。故当今的跨国电商对我国经济的世界性拓展及跨国企业经营收益的提升具备无可替代的促进效能。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实用对策 规划
  引言
  自打本世纪初开始,我们国家的传统性贸易其经营业绩增长速率即趋于减缓,国际货物贸易交流在近些年来也始终维系在个位数增长的态势,甚至出现了前两年的连续下滑趋势。伴随着当今世界经济的开始复苏,在2017年度我国商品货物进出口交易总额在27.81万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14.3%。跨国型的电商模式作为一款新兴贸易形态,实现了较大的提升速率。
  一、近年来跨国电商的发展境况
  1.我们国家的跨国电商市场扩展凶猛
  据国家权威性的行业统计报告显示,我国跨国电商交易的整体规模由2013年度的2.95万亿,迅速增高至2017年度的7.62万亿,年均递增速率迅速由34.6%下跌到20.7%,其增长速度始终维持在较强劲的水平上。跨国电商在我国进出口货物交易中所占的业务比重不断增大,而且已经逐步充当了我们国家现今进出口货物交易中的基本成分。
  2.跨国电商B2B据主导位置,跨国B2C做候补成分
  跨国电商依照交易形态可将其划分成企业和企业之间的B2B交易模式及企业和顾客之间的B2C电商架构。在这其中,B2B型电商交易模式在跨国电商业务交往中占据主要位置。据国家电子商务机构最新统计的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度我国跨国电商的整体交易业绩中跨国电商B2B模式占据其总交易额的85.3%,跨国电商B2C交易模式占据比例为14.9%。
  二、时下跨国电商面对的问题
  1.行业法规急待健全
  当今时期我国在跨国式电子商务界尚未专属性的法律规章颁布。跨国电子式商务所关联到的货物通关、商品检测、出口退税、最终结算、客户利益、交易摩擦、知识保护及私人讯息保密等各种类型的相关问题均需制定出相应的法律规章来予以充分的保障,并且我们国家所作出的针对业户权益方面的保护政策与西方欧美国家现行的行业规定不能做到密切契合,跨国电商的运行规则尚未得到完整建立。
  2.有价值的统计数据不足
  我国至现今尚未作出完整而全面的国家级国际电商数据资料统计。其一是由于绝大多数跨国电商经营企业、跨国电商媒体不能对政府报告相应的经营数据,政府机关未掌握到详实的数据资料。其二,是现阶段跨国电商所上报的经营数据比较零散,政府机构不但不能完整而清晰地掌握到电商媒介、物流业主、电商部门所具有的经营讯息数据,而且政府机关内部的进出口海关、外汇管理、税务稽查等部门的数据之间亦是彼此相互孤立的。
  3.跨國物流业发展缓慢
  跨国式的电子商务更为关注商品的快捷售出而并非是大量库存,物流运作的准时性、稳定性及运送成本等要素已成为制约跨境电子型商务快速发展的核心性因素。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们国家物流企业的讯息整合能力比较欠缺,转运中心落户、货物转运方案的确定和选取、库存货物管理等差不多都是半人力形态,影像了货物转运过程的精准性,售后跟踪服务效能亦十分欠缺,由此增大了物流行业成本。
  三、跨国电商的应对策略
  物流企业应当制定抢占将来国际市场竞争战略优势的经营目标,大力展示外贸企业在跨国电子商务运作环节中的主体功能。
  1.加快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鼓励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支持企业设立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二是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建立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工商、交通、邮政、金融、信用保险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
  2.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是提高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监管制度,推行全程无纸化通关服务,逐步实现企业自主备案、自主保税、自主通关、自主审批、重点稽核。加强关检合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并根据需要实现全口径数据共享,提升通关效率。
  结语
  总之,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研究制定跨境电商消费纠纷解决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国际和地区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消费领域电子合同、平台规则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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