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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沈佳

   摘要: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石。实施好内部控制,对于单位实现战略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全面防范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中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作为各项管理与控制类活动开展的基础,内控制度层面一旦出现问题,各项业务活动开展都将受到严重影响。文章对现阶段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十三五”伊始,国家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落实科技创新大会提出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宽松科研氛围、激发创新活力。随着国家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使用成为党中央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规范高效用好科研经费,成为科研单位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注重风险管理,建立廉洁自律的免疫系统已成为科研单位迫切的管理需求。
   一、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概述
   2012年中科院发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内部经济活动控制规范》,开创了国内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先河。近年来,中科院内各单位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已逐渐完善,但总体来看,与国外及国内企业相比仍有差距。以中科院内的科研院所为例,大部分单位在岗位职责分工、业务环节风险评估、内部监督及审计等方面都还比较薄弱。如何更好地进行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如何运用先进的内控管理工具引导各职能部门快速高效地构建一套“内容全面、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内控体系,是科研事业单位需要思考的现实性问题。鉴于此,探寻适合科研事业单位实际,科学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路径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控制环境薄弱、评价体系不全面
   首先,我国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以科研人员为主体,领导层也大多也是专业技术出身,普遍对内部控制的意识欠缺,导致整体内部控制环境很薄弱,组织机构单一,各部门相互独立,没有形成完整的内控链条。从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视角来看,很多科研事业单位当前仅仅存在着一个基础性的管理制度,但内部控制框架下各项管理与控制类活动在开展上往往缺乏对应制度予以支撑。其次,大多单位尚未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缺少科研经费执行效果的评价指标,或科研经费评价制度缺少公正合理的程序和奖惩机制。
   (二)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手段单一
   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的手段较为单一,这也是目前内控体系未能有效发挥其作用的原因之一。例如,大部分科研事业单位采取每年对所有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年底针对目标进行自评考核的方式来进行总结,这虽然能够认清控制与管理活动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但对于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的帮助较为有限,也有部分事业单位虽在制度建设层面进行了大量投入,但并未基于全局视角来进行构建或优化,导致制度建设上带有了明显的片面性特征。
   (三)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缺乏重点
   科研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上缺乏重点,这不仅导致内部控制体系运转的实际有效性,更是使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层次性明显不足。比如预算业务控制、科研项目控制、财务收支控制、政府采购控制等重要的风险节点都必须制定实在管用的具体细则。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上过于宽泛,具体的管理与控制类活动在开展上便无法得到有效指导,这也会显著增加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的压力。
   三、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建立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的联席工作机制
   各单位应当制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营造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内部控制环境。单位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和监督发挥领导作用,明确内部控制工作的责任部门,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发挥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导指挥内部控制工作的作用。单位负责人还要督促监督部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要定期听取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汇报并给予指导监督。科研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在各部门设置内控工作负责人或联络员,组织落实本部门业务风险评估、流程梳理,协调与其他部门内控建设的相关工作。
   为保证内部监督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单位负責内部审计、信息公开、纪检监察等专职监督机构应保持监督与评价职能相对独立,各部门可以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对单位活动进行监督评价。业务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的情况,对单位层面、业务层面的内控进行调整、优化和完善。
   (二)多手段进行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
   科研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中需要注重方式方法上的多元化选用,首先应当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确保单位各项决策得到顺利执行;其次,应当明确内部授权审批控制职责,明确各个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相关人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第三,对科技、资产、财务等重点部门应当建立管控制度,通过对科研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约束和财务规范、定期资产清查盘点、内部信息公开公示等方式强化责任,使内控活动贯穿于科研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三)确立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重难点
   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业务涉及科研项目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等各个方面。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确定内控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进而优化改进重点领域或新兴领域的内控细节设计。例如,近几年,随着创新创业浪潮的兴起,大量科研人员在外设立企业或在企业兼任要职,科研院所对外投资控股的比例也大幅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化验、加工、试制、改造等关联业务的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仍是短板,无法满足迅速发展的需要,关联业务内部控制成为科研单位新的关注点。关联业务控制的目标是规范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的处理,确保关联业务的必要性、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违规拨付资金、套取资金及利益输送等舞弊、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关联业务应建立公示制度,由关联业务的管理部门先对关联业务申请进行审核,再交由专家组论证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执行。单位有条件还可建立关联关系数据库,内容包括研究所及研究所人员投资兼职的企业情况,并且定期更新,数据库应及时发送单位领导层、关联业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便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把控。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应重点关注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进度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等。内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关联交易的合同及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分析。
   四、结语
   科研事业单位需要基于全局视角,对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事宜进行思考、筹划,确保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调整、优化及建设性策略落到实处,避免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最终流于形式。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科研事业单位以及同一科研事业单位在不同时期的内部控制建设状况不同,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建设中也一定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切实有效地提高各单位内部控制水平,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管理效能。
   参考文献:
   [1]吕海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对策研究[J].农场经济管理,2017(07).
   [2]李芩.论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构建[J].现代经济信息,2017(20).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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