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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某件杂货泊位功能补充粮食码头方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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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探讨件杂货泊位功能补充粮食码头方案,结合运输需求发展,对件杂货码头岸线及后方库场进行整体规划,提出后续粮食码头工程建设方案,本文对其它类似项目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件杂货泊位 功能补充 粮食码头 方案
  1.工程概况
  珠海某工程原岸线批复长度为1826米,其中1022米为集装箱专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建设),年通过能力为集装箱180万TEU;件杂货泊位长804米,(预留改造为集装箱泊位的条件,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304万吨。
  2.研究思路
  结合运输需求发展,对件杂货码头岸线及后方库场进行整体规划,提出后续粮食码头工程建设方案。本次探讨在原件杂货泊位804m岸线范围内顺延集装箱泊位分别布置粮食装船泊位,其余泊位功能不变。
  3.规划建设方案
  3.1码头功能布局
  码头布局及建设规划方案基于件杂货码头804m岸线与陆域资源充分合理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布置。
  3.1.1 码头主要功能定位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本工程规划研究的804m岸线仍按件杂货考虑,共布置1个4万吨级、2个3万吨级及1个1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其中施工图已取得主管部门批复,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工程已经开工建设。
  本次规划方案泊位功能如下:
  (1)起步工程
  码头岸线自北向南依次布置4#泊位(3个2000吨级粮食装船泊位)、5#泊位(1个7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及6#泊位(1个10万吨级粮食卸船泊位)。
  (2)远期工程
  码头岸线自北向南依次布置4#泊位(3个2000吨级粮食装船泊位)、5#泊位(1个7万吨级通用粮食泊位)及6#泊位(1个10万吨级粮食卸船泊位)。
  具体各泊位主要功能定位如表1、2。
  3.1.2码头主要靠泊船型组合分析
  本工程整体岸线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本次804m件杂货泊位岸线按靠泊散货船进行船型组合,件杂货(粮食)泊位岸线靠泊最大船型按10万吨级散货船考虑,靠泊最小船型按2000吨级驳船考虑。
  结合前述功能定位分析,主要靠泊船型组合如表3。
  注:表3中并未列出向下兼顾所有船型组合情况;5000吨级船型为展望船型。
  3.2规划建设方案
  3.2.1起步工程运量预测
  起步工程(近中期)码头吞吐量预测见表4。
  3.2.2起步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结合起步工程运量预测及前述泊位功能定位,起步工程阶段804m岸线范围内依次布置4#粮食装船泊位(3个2000吨级驳船泊位),5#件杂货泊位(1个7万吨级泊位,可兼顾粮食装卸),6#粮食卸船泊位(1个10万吨级泊位)。考虑到粮食吞吐量的形成为持续发展过程,起步工程阶段粮食装卸采用通用方式,粮食卸船采用门机+移动漏斗形式,粮食装船考虑采用移动皮带机;件杂货装卸船考虑采用门机辅以船吊。
  考虑粮食堆存需求及近期码头装卸作业方式,在6#泊位后方布置三座粮食通用仓库,单座仓容5万t;同时为适应粮食泊位与集装箱泊位分开运营的需要,在堆场后方靠近进出港大门处设置辅建区,布置综合楼、候工楼(兼宿舍楼)及机修车间及工具材料库等(上述辅助建筑物规模为远期工程发展预留空间)。
  增主要设备设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如表5。
  3.3远期规划建设方案
  3.3.1远期运量预测
  远期工程码头吞吐量预测见表6。
  3.3.2远期规划建设方案
  通过远期运量预测,散粮接卸量有较大幅度增加,须将5#泊位功能由件杂货泊位调整为粮食卸船泊位,同时提高相应泊位的专业化等级,以满足粮食装卸需求。泊位功能调整后,4#泊位为专业化粮食装船泊位,配置移动装船机及装船皮带机系统;5#泊位为通用粮食泊位,仍采用门机+移动漏斗方式进行粮食装卸船;6#泊位为专业化粮食卸船泊位,配置门机+移动漏斗及卸船皮带机系统。
  本期工程在4#、5#泊位后方配套建设专业化仓储设施,远期工程共布置两个方案,方案一布置直径25m浅圆仓共68座,总仓容88万t;方案二布置直径25m淺圆仓40座,同时布置两座机械化平房仓,总仓容72万t。
  远期规划实施后,本项目主要投入设备包括11台门座起重机,3台移动装车机,粮食通用仓库15万t,散粮筒仓88万t/52万t(方案一/方案二),机械化平房仓20万t(方案二)。远期规划实施后,本项目投入运营的专业化散粮系统包括:卸船进仓线2×1500t/h,出仓装船线3×800 t/h,出仓装车线2×400 t/h/3×400 t/h(方案一/方案二),另有仓壁发放装车线若干。两方案远期工程专业化仓储系统均分为A、B区布置,方案一A区布置筒仓40座,容量52万t;B区布置筒仓28座,容量36万t。方案二A区布置筒仓40座,容量52万t;B区布置机械化平房仓2座,容量20万t。两方案均可根据生产经营及吞吐量增长状况,择机启动对应分区仓储系统的建设工作。
  远期工程建成后,工程主要设施及技术经济指标如表7、表8。
  4.有关建议
  (1)鉴于本工程已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本次规划岸线已按件杂货码头功能(并预留改造为集装箱码头的条件)批复,本次功能调整前应先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加快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进度。
  (2)考虑到工程已经按原方案进行招标施工,建议暂停件杂货堆场范围内施工,待按粮食泊位重新设计后,再行启动施工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
  (3)建议粮食码头按一次整体设计上报、分期实施,根据吞吐量发展水平,逐步启动相关装卸及仓储配套设施建设。
  (4)建议与规划在工程后方进行相关单位开展合作,粮饲企业的进驻有利于稳定泊位接卸量,保证项目收益。、
  参考文献:
  [1]JTS165-2013,海港总体设计规范.交通运输部,2014年5月1日.
  [2]珠海港总体规划(报批稿).交通部规划研究院,2007年7月编.
  [3]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施工图.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201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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