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司法会计专业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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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浩
摘 要:近年,司法会计专业在国内逐渐成为一门新兴的热门专业,但专业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作为国内率先独立开办司法会计专业的院校,经过多年的专业探索,现已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以期与同行交流。
关键词:司法会计;专业建设;实践经验
0 引言
司法会计专业作为法学与会计学交叉的复合型专业[1],在欧美国家开办已有30多年的历史,近十年在我国也逐渐成为一门新兴的热门专业。目前,国内已有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渤海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等10余所院校在会计学或法学相关专业下设置司法(法务)会计方向[2],而单独开办司法(法务)会计专业的院校屈指可数。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作为国内率先独立开办司法会计(专科)专业的院校,已经教育部和司法部备案,并收录《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本专业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人才培养目标为:以法律实务和会计实务知识为重点,经过对学生系统的司法会计检查和鉴定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3]、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使其能够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单位,从事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经济侦查、会计核算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1 专业建设现状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司法会计(专科)专业2006年12月创设,2007年6月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在校生共计290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至今已为社会培养出三届毕业生。
本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现已形成14人的教学团队,其中专任教师8人,实务部门兼职教师6人。学历、职称和职业资格结构为:博士1人,硕士4人;高级会计师6人,讲师/会计师3人;注册会计师资格2人,律师资格2人。实践教学条件优越,现有2个专业实训室,分别为司法会计手工实训室和司法会计信息化实训室,并在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单位建立了10多个稳定的实习基地。尤其,依托我院公平司法鉴定中心,建立了司法会计鉴定室,并被海南省司法厅树立为社会服务窗口单位,每年承担20余起司法会计鉴定案件,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20多万元。
专业内涵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我院高级司法会计师蒙远鹰同志2009年被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称号,高级会计师王红老师主持的《司法会计检查》课程,2010年被司法部评为部级精品课程,正在建设院级精品课程2门,出版教材或著作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制定了司法会计岗位技能标准,已初步开展了“1+N”《司法会计师》职业资格培训推广工作。
2 专业建设构想
为规范经济活动和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以构建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推进专业建设与改革为契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司法会计专业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按照政法部门基层单位对司法会计岗位的技能需求,加快推进专业内涵建设,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搞好课程建设、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等路径,将司法会计专业建设成为区域领先、行业先进的特色专业。
3 专业建设探索的措施
3.1 推进行业合作,科学制定人才培养目标
3.1.1 明确专业对口岗位
通过与行业合作,结合行业岗位需求,本专业重点为政法机关、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培养助理岗位的司法会计人才,主要是协助司法会计检查、鉴定人员从事助理工作,如检查会计资料、获取会计证据、汇总检查结果、协助制作鉴定报告等工作。目前,由于国内司法会计检查鉴定工作的内容、流程尚未完善,因此我们需要在教学和实践中,不断探索司法会计助理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并将其合理分解后,引入人才培养方案。
3.1.2 分析岗位技能需求
紧跟司法会计行业的发展,通过到行业深度调研,充分掌握司法会计行业对人才的技能需求,共同分析和论证岗位技能,将这些需求分解为会计技能、法务技能、司法会计检查技能、司法会计鉴定技能等,并通过调研和分析,确定这些技能的具体内容和水平要求。再将这些分析的结果提炼出岗位技能需求,作为司法会计助理岗位技能标准的基础,也作为课程设置的主要依据。
3.1.3 厘定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行业需求,本专业与行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即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会计、法律、司法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获得会计核算、司法会计检查、鉴定的基本训练,能够从事司法会计检查、经济侦查、会计核算等基层辅助岗位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3.2 提升教师团队素质,促成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的互补
3.2.1 提高专任教师的综合素质。
为了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我们要求团队成员全部具备“双师”素质,并重点培养3名院级骨干教师。定期选派专任教师到检察院技侦部门或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挂职锻炼,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工作能力。鼓励本专业法律教师学习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引导会计教师尽快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安排专任教师到国内外先进院校参加学术交流和进修,鼓励提高专业技术职称,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全面提高专任教师的整体素质。
3.2.2 建立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根据本专业课程教学、实训实习和专业建设等工作的需要,通过与行业合作,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积极聘请6名行业较有影响的兼职教师,建成长期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使其成为专业团队的重要师资力量。为充分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激励他们积极承担课程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工作,本专业逐步提高兼职教师的薪酬,有计划地安排兼职教师培训和学习。
3.3 构建复合型课程体系,实施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融合
3.3.1 构建复合型课程体系。
按照“就业导向、能力本位、需求目标”的要求,课程建设的重点是构建课程体系,使其既能将会计知识与司法知识高度渗透,又能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有机融合。两者融合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开发复合型课程,编写复合型教材,缩短融合基础,延长融合过程,从而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逐步融合,共同实现司法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从而构建出内涵丰富的复合型课程体系。
3.3.2 搭建开放的教学系统。
针对司法会计工作的实际,依据复合型课程体系和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计划建设一套符合司法会计职业标准和行业需求的、基于工作过程行动导向的教学系统。它主要由课堂教学、实训和顶岗实习三个教学环节组成。并以课程体系为中心,借助“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通过教学练、对抗实战等活动开展实践教学。同时,我们把岗位技能标准要求的内容纳入到教学系统,进而促进技能标准与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
3.3.3 开发复合型精品课程。
司法会计专业的核心技能是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技能,围绕两项技能,系统地建设本专业的复合型精品课程尤为必要。现已建成《司法会计检查实务》、《司法会计鉴定实务》、《司法会计综合实训》等4门复合型精品课程,实现会计与司法知识的有机融合。然后,在现有建设基础上,依据省级精品课程的规范和要求,逐步高标准地将其建成省部级精品课程。
3.3.4 编写专业校本教材。
根据行业职业标准对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要求,我们按照复合型课程体系的总体要求,在《司法会计检查实务》、《司法会计鉴定实务》、《司法会计综合实训》等课程的基础上,编写一系列适合专业特点的校本教材,并配套编写相应的实训指导手册。近年陆续编写并出版《司法会计鉴定案例教程》、《司法会计检查实务》、《司法会计实务》等教材。通过组织编写专业校本教材,以加快理论成果的转换,展示司法会计专业团队的综合实力。
3.4 建立实践教学体系,实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对接
3.4.1 完善实训实习条件。
建设期间,力争完成司法会计信息化实训室的建设工作,改造司法会计手工实训室的设施。同时加快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建立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鉴定机构为主体,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企业为辅的校外实习基地。为了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通过积极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实习基地提供必要的经费,对实习设施进行改造和优化,实现与行业共建实习基地。
3.4.2 构建实践育人环境。
为了进一步挖掘和拓展校内实训室的功能,营造真实的司法会计检查鉴定工作环境,我们与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司法会计鉴定室合作,共同建设司法会计实战教学实训室,以充分发挥校内鉴定室的实战作用。借助实战教学实训室,老师直接将被委托的经济案件资料搬到实战教学实训室办理,结合教学内容和实训项目,现场指导学生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进行检查和鉴定工作,构筑成一个具有实战能力的教学环境,促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对接,形成实践育人新模式。
3.4.3 搭建实习管理平台。
针对实习环节难以管理的特点,我们开发建设了一个互动的实习管理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设置基地建设、实习管理、实习内容、环节监控、效果考核、意见反馈等模块。通过这个平台,实现指导教师、辅导员、实习导师等对学生进行及时的远程指导、管理和监控。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与教师进行远程的互动和交流,共同探讨和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司法会计专业实习管理信息化。
3.5 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拓展鉴定服务与职业培训的范围
3.5.1 提高鉴定服务水平。
以服务为宗旨,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依托司法会计专业的师资队伍,借助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司法会计鉴定室平台,坚持依托行业合作共建,不断提高司法会计检查、鉴定案件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每年完成司法会计鉴定业务20件以上,鉴定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年提高。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逐步拓展鉴定业务的服务领域和范围,使其成为海南及国内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重要的技术服务基地。
3.5.2 组建司法会计分会。
为有效整合海南司法会计资源,凝聚省内司法会计师队伍,共享最新的鉴定成果和经验。依托司法会计专业,协调与沟通省内政法机关、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在我院发起成立了海南省会计学会司法会计分会,并将其常设机构设在我院。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司法会计分会工作交流大会,每半年组织一次专家座谈会,使其成为行业交流的主要平台。同时,为社会提供经济案件咨询、司法会计鉴定和业务培训等服务,逐步提高协会在行业中的影响和权威。
3.5.3 推广专业职业资格。
为积极推广《司法会计师》资格证书,依托行业协会,积极争取在公安机关、检察院、纪检、监察等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力争到2013年形成300人的培训规模,行业培训市场占有率达85%以上,使司法会计专业成为海南省经济犯罪侦查业务的主要培训基地。2011年,我们完成了针对海南各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宣传和推广,并举办了司法会计业务培训班。2012年,针对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业务需求,开展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培训班。2013年,通过行业合作,逐步在国内推广《司法会计师》资格培训证书。
参考文献:
[1] 张玲.法务会计的学科定位与课程设置[J].财会月刊,2009(06):112.
[2] 王玉兰.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现状及方案研究[J].会计之友,2009(01):86-87.
[3] 李传宪,费爱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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